《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已于2020年3月18日,经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良法促发展,用良法保善治,按照市委指示要求,结合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梳理和五年立法规划任务,依据《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坚持设区市立法赋权标准,坚持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和立改并重原则,制定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
一、制定类项目4件
1.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2.四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四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
4.四平市河道管护条例
二、调研论证类项目6件
5.四平市山林保护条例
6.四平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7.四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8.四平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9.四平市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条例
10.四平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修改类项目2件
11.修正《四平市城乡规划监察条例》
12.修正《四平市爱国卫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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