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男子生日當天酒駕,交警送出特別“生日禮物”

過生日,多麼喜慶的日子,難免喝兩杯,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條法律底線是一定不能逾越的。近日,泗陽男子宋某生日當天酒駕,民警不得不送他一份相當特別的“生日禮物”。

3月22日14時25分左右,泗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十中隊民警在城區朝霞路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時,一輛兩輪摩托車由東向西駛來,在距離民警不到100米時,駕駛摩托車的男子突然停車,走進了路邊的小賣部,民警覺得可疑,立即趕到小賣部進行檢查。

泗阳男子生日当天酒驾,交警送出特别“生日礼物”

走進小賣部後,民警在一個角落處找到了摩托車駕駛員宋某,現場對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71mg/100ml,宋某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宋某因酒駕心虛,在看到民警後自作聰明走進路邊小賣部,以為可以躲過檢查,但這一切被經驗豐富民警當場識破。

經過了解,當天宋某過生日,中午他和家人在一起慶生,一高興就喝了點酒。據宋某自己稱,期間他喝了不到2瓶的黃酒,喝完酒之後,宋某抱著僥倖心理駕駛摩托車上路,沒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了民警查酒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宋某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來源: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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