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為捐贈買口罩,對方卻不發貨?賣家喊冤:我也是受害者

好心想買口罩用於捐贈,打款後卻被告知一切都是個騙局?賣家喊冤稱自己也是受害者,那又要讓誰來賠償損失呢?近日,平陽法院審理了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因疫情影響,許多人都買不到口罩,心善的黃某便想著給有需要的人捐贈口罩。經過多方打聽,她聯繫上了章某,章某稱有大量口罩可售賣。

2020年2月1日,黃某通過微信向章某購買口罩。在商談時,黃某希望可以先付定金,等發貨後再轉尾款,但章某表示,自己與其他人交易都是先打款,後發貨,且現在口罩十分緊俏,也許明後天就漲價,也可能直接沒貨。於是,黃某以13元/只的價格向章某購買1萬個KN95口罩,並通過網上銀行轉賬13萬元。收到錢後,章某表示後天就發貨。

幾天過去,章某卻遲遲未發貨。黃某與其聯繫才知,章某是賣口罩的中間商,他是向馮某購買口罩,但馮某因涉嫌口罩詐騙已被公安機關抓獲。

“我也是被騙了,錢都打給馮某了,我會想辦法還你的。”章某在微信中說道。然而,黃某多次催討,對方依然沒有返還。為此,黃某向法院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被告之間買賣關係合法有效,被告章某以其受詐騙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故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據此,法院判決解除原告黃某與被告章某之間的買賣關係,章某返還黃某貨款13萬元並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