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巩义市药店可正常销售退热药、止咳药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朱至松 通讯员 邓继卫 马瑞青)3月19日,巩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即日起,巩义市各药店正常销售退热、止咳药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巩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药店购买止咳药、退热药品作了严格的规定,必需凭巩义市四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销售。随着疫情渐趋平稳,这些药品也都开始“解禁”,以满足群众日常用药需求。3月19日起,全市药店可以正常销售退热和止咳类药品,对于购买处方药的,必须凭处方进行销售。如遇发热病人,药店工作人员要提醒、劝导他们到医疗机构就诊。

下一步,巩义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药店日常监管工作,督促药店坚持落实好人员健康管理、体温测量、日常消杀等防疫防控措施,加强对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管,督促药店严格落实各项购销制度,严厉查处药品来源渠道不明、超过产品有效期等违法行为,把好质量关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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