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是時候向過去告別了

這兩天,經歷了很多事情,今天又恰巧讀到了“25歲結婚,是一場騙局”,覺得十分貼合最近的生活和心理狀態,所以就隨手寫下了這篇不像讀後感的讀後感,算是一種總結,也算是一種告別。

25歲與28歲

今天看到了朋友圈熱文“25歲結婚,是一場騙局”,和很久之前的“今年我二十七八歲”類似,以第一人稱的口吻,將25-28歲男女面臨的各類挑戰與困境一一揭露,“二十七八歲”重點放在了各類生活壓力(工作不如意,收入少得可憐,養家壓力巨大,背棄理想向現實低頭,不甘心卻又不想努力),而“二十五歲”則將重點放在了情感問題(忘不掉前任,被催結婚,被逼相親),這些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熱點話題,所以成為朋友圈熱文一點都不奇怪。看完推文,感觸良多,25歲,承受了太多,能做的卻太少。


25歲,是時候向過去告別了

前任/初戀

“25歲”推文中,選取了主人公相親到成家直到生命盡頭過程中幾個關鍵的節點,漫長而又繁瑣,但是有一個問題卻一直在被提及:前任,或許這個前任還是高中時代就開始的初戀,最後因為現實問題沒有在一起,主人公卻一直忘不掉。

一直不結婚、不戀愛、不相親,或許是因為忘不掉前任吧

相親後閃電結婚,或許就是因為他看起來很像前任吧

結婚後或許還會想起前任吧,如果沒有分手,現在又會是怎樣的生活呢

兒子早戀了,和我同樣的年紀,突然讓“我”又想起了前任曾給我的承諾

叮囑兒子“不要對她許下這個年紀承受不起的承諾”,或許是對過去的一種釋懷吧

兒子大學畢業帶女朋友回家,竟然是高中的早戀對象,這或許是作者給“我”的過去的一種補償或是呼應吧。

前任總是難忘的,儘管時間終究會讓記憶模糊,但是前任留下的印記卻是不曾被磨滅的,生活總會在某個瞬間,突然揪一下那個印記,給你一陣鑽心疼。

關於前任,網絡上總有各式各樣看起來很像段子的前任故事,但是我從來不會把這些當作段子,因為有可能這些話,是某個深夜不寐的人,端著酒杯、夾著香菸、抽著紙巾,刪刪改改、改改刪刪,才最終寫下的。

25歲,是時候向過去告別了

暗戀

前任固然難忘,暗戀則更令人痛苦。

中學時代,曾讀到一篇文章“暗戀是一種美麗的痛”,至今只記得標題,但是心中的痛,卻真真切切。

“25歲”推文中,“我”對兒子說,“不要對她許下這個年紀承受不起的承諾”,這句話是對的,輕易許下承受不起的承諾,最終只能導致兩個人的痛苦。但是,連許下承諾的機會或勇氣都沒有的話,則是更大的痛。

暗戀時,是一種美麗的痛,但是多年後,你會發現,除了痛,還是痛。


25歲,是時候向過去告別了

告別

25歲,早已不是懵懵懂懂,因為某個女孩笑起來有漂亮的酒窩,就偷偷喜歡的年紀;早已不是被喜歡的人看一眼就會滿臉羞紅的小女生;早已不會繞路製造“不經意”的偶遇;早已不會將日記本都寫滿她的一切,何況,你早已不再是25歲。

分手很痛苦,但是終究會走出來,“TA結婚了,新娘/新郎不是我“則是一種永久的遺憾,痛苦的是“TA結婚了,新娘/新郎不是我“;更痛苦的是TA甚至不知道我喜歡TA;比這更痛苦的是TA知道我喜歡TA,而TA不喜歡我;最痛苦的是TA知道我喜歡TA,我也知道TA喜歡我,卻從未在一起。如陳奕迅所唱:”我最大的遺憾,是你的遺憾與我有關“。其實,還有一種終極痛苦:TA知道我喜歡TA,我以為TA也喜歡我。

當你能從容的講出自己的暗戀故事,甚至加上一絲調侃的時候,你會發現,表面裝的再好,心還是會痛的。

25歲,是時候向過去告別了

最後

我想送你一本空白的日記本,過去我的日記裡全是你,現在要把日記中的你,還給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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