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未嫁,老丈人死了要去嗎?

Goldensunny


建議可以去弔唁一下,但至於守靈我覺得還是免了吧。畢竟離婚了,身份尷尬,特別是鄉里鄉親的話,風言風語的,既對你不利,對你前妻也不利!——另外最好去之前呢?要和你前妻溝通好,免得你自以為是,弄得難堪,那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了!



為什麼去弔唁呢?我覺得吧,畢竟做了那麼多前丈人的女婿,不論你和前妻誰對誰錯,逝者為大,雖說緣分盡了,可是我們出於晚輩對長輩的尊敬,應該表示哀悼,送最後一程,也是作為晚輩對於長者的最起碼的尊重!

至於守靈,那就不是你一個外人應該做的事情了——自你們離婚的那一刻,或許你依然叫他爸爸,但畢竟你們不再是一家人了,在他們眼裡,你只是個外人!

然後,自己要把握好度,既保留自己的面子,也要送好老人最後一程。記住重要的一點:你去弔唁只是出於對於老人的尊重,不要奢求其他!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臉面!


有人勸你去當個女婿,也許可以挽回婚姻,我覺得,即使挽回,也不應在這個時候:1,不錯你前妻當下確實需要安慰,也許你的安慰會使她再次依靠你,但是你們的離婚的本質沒有解決,等熱情期過後,你們依然會有無窮無盡的矛盾!2,你若這個時候挽留,首先不是君子所為,其次,你們將來的爭吵或許會更多了一個理由:趁火打劫,她會不停的重複:我只是當時心裡空虛,找個人靠靠!3,假如挽留不成,瞧不起你的是前妻以及家人,最後噁心的只能是你自己!

所以可以去,但是不要有非分之想,更要保留自己的尊嚴!——不錯,我們可以為了婚姻放棄尊嚴,但是請不要放棄你最後的尊嚴!

最後呢:所以的建議只能參考,不論你去或不去,對於人家,無傷大雅!自己想好就可以了!
PS:面對如此高的離婚率,我想我們一定是走錯了方向,也期望相關部門做出相關的調整!


蝶谷幽蘭


正常情況下,是不應該去的,所謂“名不正言不順!”因為在和前妻離婚之後,你們已經斷絕了親戚關係。

當然,有一種情況,是可以去的,那就是你們有孩子,孩子跟著你,年齡也大了。這時候,你可以帶著孩子去,但我認為,也只限於燒點紙,送個花圈什麼的,之後自行離開就行了。

說白了,去的是孩子,而不是你,因為你前老丈人是孩子的外公,有血緣關係。而你只是他外甥的爸爸,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了別的關係,留下來參與喪禮,自然是不太合適。

象我們這裡,喪事是需要“孝子”來報喪的,現在雖然不再登門報喪,但電話總得打,如果沒有接到電話,那就表示主人家不準備要你,是沒有人主動去的,就算是去,也最多燒點紙,上點供品,送個花圈就離開了。

去年我姑姑去世,就只通知了我們兄弟三個,沒有通知我妹妹,我妹夫去送了個花圈,並沒有參與葬禮。

十里不同風,不知道你們的風俗習慣是什麼?

當然,如果你想以此獲得前妻的回心轉意,去參加也是個辦法,說不定她還真的會回心轉意,破鏡重圓也未必不能。


大漠綠海和諧音


我也離婚10年多了。但和外家一直都有來往。外家的人一直都對我很好。離婚的原因是夫妻雙方性格不合、時常吵鬧。兒子由外婆帶大的。去年大學畢業後10天就到國外工作。我在出國前也到外家玩了幾天。畢竟外家都是兒子的直屬親戚!我見到前妻也會跟她打個招呼。畢竟喜或悲,大家都相處了十五年。現在離婚已經10年了。她未嫁,我也未再婚!


財源28717961


朋友!前妻未嫁,老丈人死了要不要去這樣的問題拿出來,我想你是犯了糊塗。稱呼前妻那必然是離婚的。離婚了前妻是孩子的媽媽,老丈人也永遠是孩子的外公外婆,這樣的事實無法改變的。或許在你看來,這可能讓你左右為難,但就我而言,只要我知道我一定要去,這不僅是一個裡子和麵子的工程,還是一個人情世故,倫理道德加善良的問題,所以臉皮厚和善良都是我的選項,必須去!來聽聽我經歷過的故事吧……

我的前妻也好久沒有跟我聯繫,三月份的一天,她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她老媽病死在家裡,讓我把兒女的名字告訴她,好把孩子的名字篆刻在他母親的墓碑上,我當時一下子就蒙了,心也好痛!但我隨後就準備帶上兒女往她孃家去奔喪,這不為什麼,只為曾經的感情,我一定要帶上孩子送曾經的丈母孃一程,因為這是最後的道別!離婚了,站在我的角度我是一個外人,但我的兒女不同,兒女是外公外婆的一脈相承,沒有考慮走禮節,但我把準備好的隨禮1200遞給了收人情的記賬師傅,期間我也幫了很多忙。不管別人對我的評價如何?但對於這件事後來我是安慰多了……

後來,前妻她孃家人,甚至親朋好友對我的評價都蠻高的,我們兩家永遠是親戚,不能因為我們的離婚而辜負了曾經丈母孃對我的,兒子一樣的好!曾經的孃家人,我可以走得近,也可以站得開,我沒有那種狹隘的思想也不願受那種狹隘的評價,這樣不好嗎?


龍騰四海34488


即然是前妻又未嫁,老丈人死了去還是不去,應該有幾種解析:

1、不管原來夫妻一場怎麼說,總算也叫了老丈人幾年爸,人生一場回想起來總還有些好處,去悼念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就算是因原夫妻關係不好,老丈人還恨自己也一了百了;有些象諸葛亮哭周瑜,分明是他氣死的 ,卻又死了捨不得,念及他合力抗操的功勞和好處,顯示自己的大度和胸懷。

2、前妻和你離了又末嫁,你們心裡是否還相互留有情感餘地?你又再娶了沒有?

如果去了你的這行為就意味著有和好的意思,這也許是你們和好的契機,你自已要分辯清楚,不要給人弄岀錯覺來,再糾纏不清。

3、要是你又再婚了,兩個人現在夫妻感情怎樣、合不合得來?要是和現任夫妻有矛盾 ,前老丈人死了你去了,定會在你現任妻子心裡掀起一股軒然大波和醋意,認為你和前任還藕斷絲連,恐怕回來你又難得太平了。

自已的心思和自已的情況自已知道,能站得穩分得清就是丈夫了,看你自已怎麼去分辯取捨。


牧牛老叟


我們這裡,前妻嫁了,也要去的。去年前老丈人去世,我讓女兒代我送了500,前丈母孃打電話叫我晚上直接去祭堂,大家都比較客氣。別的同事也基本如此,女的一般也會去看望公公婆婆去世。一碼歸一碼,畢竟曾經一起生活過,起碼的人情世故。地點重慶。


平衡問


嫁與不嫁,和老岳父死沒關係。要看岳父生前和你處的關係。

我和前妻結婚時,岳父給我出了難題一大堆,說在滄州市結婚,沒個十萬八萬的門也沒有。(1998年結婚)前妻鐵了心,我們最終結了婚。

2003年我從部隊回到地方,岳父讓我回農村老家,讓我爹媽寫個證明,爹孃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的,我可不想傷害爹孃的心。

其實岳父也是為我好,這樣的好?我真的不能要。我寧可負老婆,也不會傷害爹孃。

雖然和前妻沒有矛盾,由於岳父的介入,我選擇了‘’放棄‘’婚姻。鑄成大錯,讓女兒失去了父親,讓我後悔一輩子!

象我這種情況,岳父現在就是住我對門,死了我也不會看上一眼。我的岳父不值得我尊重,岳父死了我不會去。


一杯仙


老丈人去世跟你前妻嫁未嫁一點也不沾,如果老丈人是個值得尊敬長輩,即使前妻嫁人,做小輩敬老也應該送最後一程,或我們夫妻生活在一起時候虧欠前妻,離婚佔主要過錯。若丈人做人做事糊塗,那就免了吧,我丈母孃今年去世,前妻家人揹著我,寫了個花圈我還不願意呢?


秦197057474


一哥“俗眼看社會”之——

     世間可有“前岳父”

一看你的提問,自然有了答案,你就不用去了,老丈人擱過去是尊稱,放在現在多少有點輕視之意,既然認為是可有可無的,不去也罷,免得惹得大家都不開心。其實,一哥還是想說說這點小事。

你有去的理由,離婚是你與你曾經妻子的事,她成了前妻,可她父親不應該是“前岳父”吧,孩子不應該叫“前外公、前姥爺”吧,既然沒有前,但去無妨。尤其是孩子,更應當去。

你也有不去的理由,因為這已經不是你當盡的義務,不去也沒有人追究你什麼,你也不必為此而過多思慮。

理由是公婆之爭,現實中也最好分出個一二三來才好應對。一是前妻和自己有子女的,無論跟誰過,最好帶孩子去一趟,畢竟那是愛過孩子的老人;二是前妻還是孤苦一人,像你說的這個情況,你應該去一趟,那怕去站站,也給死者以尊敬、給生者以安慰;三是各自都成了家,已經有“哥們”代替你去了,你也可以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去弔唁,畢竟你喊過這個老人爹;四是因為離婚,確實與孃家人鬧得不可開交,過去有捱揍的份,那最好別去,去了大夥都彆扭。

社會啊,是個大柒缸,五顏六色的不可一刀子切到底,但願人間無前妻,百年好合過到底。



一哥於一


不管什麼原因。我想還是應該去吧。有道是:一日夫妻百日恩。應禮不應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