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大二學生,要求父母每月給我3500元提供零用,合理嗎?

90後打工仔魚哥vlog


作為一個學生家長我個人覺得你的要求過高。

我是北京市的居民也是一名大學生的家長,我的孩子曾經於2006-2010在北京大學上學,上學期間我每週給孩子100元零花錢,每月僅400元零花錢。就這樣孩子還經常有剩餘的零錢買一點書。2010年孩子畢業後參加了工作,我每月給孩子增加了100元零花錢(單位負責午餐),我的孩子工作第一個月把工資卡交給了我,讓我負責保管,他的年薪最後實際到手每年大約10~12萬元。參加工作5年後孩子自己購買了一輛自己的帕薩特領馭,也交了女朋友,這時候我才把工資卡交還給孩子,並且給了孩子一套兩居室,從此孩子獨立自主開啟自己的生活。

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我,你向父母每月索要3500元生活費的要求太高了。當然也可能現在的物價有所提高,比起我當年給孩子的零花錢相比應該適當提高一些是可以理解的,到不應該如此之高。除非你家是富豪那就另當別論了。但我認為給生活費不見得以多少而論,應該培養孩子勤儉節約培養孩子學會計劃合理安排量力而行的獨立處理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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