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有房貸40萬,我要求還清,才結婚,過分嗎?

伊藤英明


看了大家的評論。小編我是覺得又好氣又好笑。過分嗎?真的很過分。幸好他只是欠了40萬,要欠四百萬的話估計,你就得跑路了。 他有能力買房。條件也算是不錯。如果說,你一定堅持讓他還完房貸才跟他結婚。 我倒不如覺得你乾脆和他分手算了,重新選擇。找一個沒有房貸的。小編我非常感謝你的現實和殘酷。又一次刷新了小編的三觀和認知。你是不是計劃著不和人家好好過?結婚兩年看事不對就離婚。 你這種對婚姻完全不負責任的態度。就算是你男朋友能夠還完房貸。估計也不會要你。人都是有感情的。你是和物質有感情的。所以我勸你直接分手算了,也不要想著還房貸的事

了,


蹦噠


男友的房貸是男友的事,與你何干!債臺高築,婚後的日子怎麼過!必須要他自己還清,你才考慮跟他結婚!

所以,你這個要求一點都不過分。房子是男朋友的,他揹著債務跟你在一起,那是欺騙。想騙你和他結婚,幫他還房貸,這樣的男人不愛你,不值得託付。

這年頭,能全款買房的男人多的是。你男朋友那麼沒本事,那麼窮,哪裡配得起你。以你的資本,足以去找一個已經全款買了房和車的男人在一起。

全款買房買車只是基本要求。還得順便問問他,能不能送你房子和車子。要是他不願意,也說明他不夠愛你,還要繼續觀察和考驗。

女孩子千萬別虧待了自己,找個好人家比什麼都重要。請相信,你一定能嫁入豪門。


倚齋聽風雨


我想斗膽猜測一下:題主,從你提出的問題來看,在你的戀愛、婚姻之中,你應該是處於比較強勢的地位的。否則,你應該是不會或者不敢提出這種問題的。

如果我的猜測是對的,那題主你的下一個要求,很可能便是:男友必須在付清房款的房產證紅本中,加入你的大名,否則,你就不去民政局,不去和他結婚登記。

題主問的是“過分嗎?”,如果我都猜對了,那你就實在是太過分了。你的過分不僅僅止是過了一點點,而是過得太多、太多了,多得有點讓人忍無可忍了。

實話跟你說,如果你這男朋友是我兒子,我會跟他好好商量,用兩個辦法來應付你的無理要求:

辦法一:交清房款可以,但必須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付清款項的房子,永遠是我兒子的,與你無關。

辦法二:跟你不是一路人,你另覓高枝去吧。我兒子沒必要到處籌錢去還清房貸、去送彩禮娶你。你另外去找那些已經買好了大房子甚至大別墅的男人娶你吧。

題主,想問問你,這兩個辦法,你到底是喜歡哪一個呢?隨便你挑選的哦!

說到這,估計大部分的網友,都已經聽出我的弦外之音了。題主你為什麼就那麼死腦筋呢?你的小九九打得那麼LOW,那麼赤裸裸的,是人都看明白了,你居然還敢問大家你是不是過分了?

更為緊要的是,你那無厘頭的要求其實也在坑你自己呀!男友的房子,他自己已經付首付,如果不還清貸款,結婚後你倆一起還貸,十年八年拿到紅本後,那是你們夫妻倆名正言順的共同財產呀!

這樣的結果,對你只有好處沒有害處呀,你為什麼還要逼他去還清貸款呢?

所以,這件事情,不僅僅是你表現得很過分的問題,而且還體現了你的強勢,更顯露出了你的無知。你的這種要求,於你、於你男友、於你們婚後的日子,都沒有任何好處。


深秋曲豆


大致看了一遍,我想說的是大多觀點都是正常的,還有部分人根本就是把婚姻當成了交易,那我們就都擺開了說個大實話,願意過就過,不願意過就散夥,哪有這麼多事!(我結婚時沒車,訂婚之前女朋友也不知到我有房子,我也沒告訴她,而且彩禮一分沒要,就給我媳婦買了一個戒指,我們一樣過得好好的,婚後媳婦拿錢買了一輛車,然後我也轉到國企上班幹水利工程,她願意上班就去,隨他自己,我努力掙錢養她,項鍊,手錶亂七八糟的的東西逢節日送給媳婦,算我補償給她的,所以人得相互理解,生活要共同努力,是共同付出經營,而不是相互索取和埋怨,本人18年結婚的90後)。



kimi啾啾


這個問題我覺得首先要觀察一下男方的家庭和人品。如果需要不錯的人,也不要太糾結,但是一旦遇到人渣,還是謹慎些好。

我叫靜靜,和男友大學就戀愛了,因為我孃家有點關係,所以男友畢業後就跟我回家了,我父親給我們安排了當老師的職業,畢竟我是女孩子,他住我家不方便,所以他一直住單位宿舍。

大家都知道他是個窮小子,很多人都勸我,放棄他,我能找到更好的,可是我記得他學校裡對我的照顧,心裡認定一輩子非他莫屬。

總住宿舍也不是事,我們就打算結婚,本來我父母給我們買了房子,房子是他們的名字,可是他爸不同意,說是兒子不倒插門。

我父母很開通的,就沒有想過要他倒插門,只是單純的想讓我們結婚。

訂婚時,他爸媽來了,拿出五萬塊錢說是給買房,房貸我們自己還。

我有點不舒服,明明有房子,為啥還要買呢,而且還要還房貸,他說自己想有個自己的家,買房那天他爸媽又來了,直接寫的他爸的名字,我就蒙了,當晚他和我說,他爸不容易,手付的五萬我得還給他,月供我們也要還,另外他上學他爸給他花了六萬,也得還給他。

我說:憑啥,寫你爸名字,還要我還錢。他振振有詞的說,你爸買的房子不也寫他的名字嗎?

原來在這等我呢!我真的挺生氣的,我爸是免費給我們住,一分錢不要好不好!

回到家,我發了一條信息給他:等你把錢都還完再來找我吧!他給我打來電話,一點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一個勁的說我不知道心疼父母。他父母也打電話來數落我。

對於這件事,我全家都特別生氣,已經影響到我們的感情,我想分手了,這樣的原生家庭真的不能嫁,我不想跳火坑,我爸已經幫他安排工作了,我覺得自己對得起他,女人,不狠心就會遭殃一輩子,我想分手,大家支持嗎?





洋洋得意的看世界528


那我又要這樣的女朋友來幹嘛呢,又不是我一個人住,你難道睡大街,是娶回來一起過日子,不是娶個菩薩回來供著,如果我女朋友給我提這樣的要求,差不多可以分手了,只知道享受,沒有想過一起過日子,你覺得可以找到條件好的,我也覺得我可以找到可以和我一起從零打拼的


星球奇趣大自然


女方沒說要加名啊。我先聲明我不是歧視沒房的男人。我結婚男方就沒房,沒錢幾乎就站著個淨人。我一個表妹長的挺胖但能力性格很好。她沒談朋友前就放出話來沒房不嫁。我問過她,萬一男方沒錢你又喜歡他呢?她的回答也讓我沉思了很久,她說:做為一個男人我不要求你養我。住的地方要有一個嘛!以前我總要覺得錢財是身外之物,有情飲水飽。現在看來都是腦子進水才會這麼想。要是光兩個人過窮點富點倒也沒啥,但有了孩子呢?有句話說的沒有錯的,貧賤夫妻百事哀。如果一個男人窮的只剩下生存,沒法給你生活。那婚後的苦婚前的你想象不到。這是自然的競爭,從來都是更多資源的人有更多選擇權


雅姐91287461


你好,你這個要求不過分,但是我覺得他還清貸款對你沒啥好處。看我分析。

1.房貸是婚前的,那麼房產肯定是婚前財產。但婚姻法有規定,如果婚前貸款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款,配偶享有部分房產所有權。打個比方,房子100萬,婚前首付50萬,貸款50萬,婚後你們共同還了50萬。因為婚後財產絕大多數都是夫妻共有(部分非共有財產可以查詢百科),所以相當於你們各自還了25萬。也就是說,你也擁有了這套房產的1/4價值,儘管這套房子沒有你的名字,但你也有財產所有權。如果離婚了,那你也可以分得這部分財產,法院也會支持你的訴求。當然,如果婚後你完全沒有收入,家庭所有開支都是他一個人承擔,那房子也是他個人財產,跟你關係不大。簡單說,就是隻要你付出了,就會有收穫,法院會酌情考量。

2.為什麼我會說讓他提前還了對你不利?這裡主要看他還清貸款的錢從哪裡來。

四個來源:他自己賺的、從朋友親戚那借的、父母給的、信用卡或者貸款機構借的。

人們籌錢無非就這幾種渠道。咱們一個一個分析。

(1)他自己賺的錢,如果婚前攢的,雖然嚴格意義上屬於他自己個人婚前財產,但在實際生活中,婚後都成了事實上的家庭共有財產,即使不是家庭共有,那家裡有什麼應急需要,他也會拿出來,跟共有沒區別。這種情況下,如果婚前他還清貸款,他把自己攢的錢花了,房子是沒貸款了,婚後你們沒壓力了,但是房子跟你一點關係沒有,還讓他少了40萬的流動資金供家裡使用。

(2)從別人那借錢還款。既然他自己沒錢還,那就必須借錢。問題出現了,房貸還清了,他欠了一屁股債,然後揹著債務跟你結婚。婚後他得還債權人錢吧?錢從哪來?只能從婚後財產裡拿,相當於用你們的婚後財產,還他的婚前債務,債務還清了,房子跟你沒任何關係,你反而還受了損失。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如果有這種情況出現,法院可能會判決債務由他一人承擔,不能用你的錢還了婚前債務,應該把屬於你的一部分給你,但畢竟結果是你也啥也沒撈著,白浪費了功夫,不是嗎?

(3)父母給的。如果是他父母給了錢讓他結清貸款,那這個是對你有利的。但是中國人傳統觀念百善孝為先,如果他父母條件好,能負擔的了這40萬,那固然好;但如果他父母條件不好,不能負擔呢?是不是就需要找別人借?雖然借錢的是他父母,但誰敢保證他不會在婚後用你們的婚後收入去替他父母還債呢?如果結婚了,他不管他父母的債務,那他算是“不孝”;如果他管了父母的債務,那他就會用你們的共同收入,可是房子跟你還是沒有任何關係。

(4)信用卡和其他貸款的錢還了貸款。這條跟他自己借錢還款差不多,一樣的道理,不做贅述了。

綜上幾點,我認為婚前讓他結清沒有太大實際意義,反而會影響你們感情和後期生活。我的建議是不要讓他還清,婚後你們共同還貸,這樣不僅不影響你們關係,反而會給你爭取到一部分房產所有權,一舉兩得,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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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講房產買賣知識


這個要求不過分,也是情理中的事,只不過你男朋友要有那個經濟實力,才能還清房貸,不能過於的去強求。


張brother95118541


沒毛病,不過等你倆過不下去的時候,女方自覺一點卷著鋪蓋卷滾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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