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鐵軍】禁漁期,兩男子非法捕撈被處罰

【治庸•鐵軍】禁漁期,兩男子非法捕撈被處罰

3月18日,水富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查獲一起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根據規定,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我市行政區域金沙江江段、橫江江段、中灘溪等重要支流流域進入禁漁期,禁止任何非法的捕撈活動。

【治庸•鐵軍】禁漁期,兩男子非法捕撈被處罰

3月18日18時許,太平派出所得到群眾反映有人在太平河段電魚,接到情況後太平鎮政法副書記凌育華和太平派出所所長沈勇帶領著太平派出所民警楊文寬等人沿著太平河段巡查,經走訪調查抓獲兩名非法電魚的嫌疑人方某、周某某。並查獲電魚工具一套及各類小魚若干。

【治庸•鐵軍】禁漁期,兩男子非法捕撈被處罰

經查,3月18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方某、周某某帶著電魚工具步行至太平鎮太平河吳家溝段河內採用電魚的方式非法捕獲若干條各類小魚。現犯罪嫌疑人方某、周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水富市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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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禁漁期內捕魚嚴重影響生態環境,採用電魚的方式捕撈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警方將積極會同市漁政部門繼續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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