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09,证券简称:中利集团)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总额不超过157,500.00万元,用于公司子公司腾晖光伏“新建年产1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生产项目”及“1GW高效TOPCon电池及组件技术改造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已于3月10日在指定官方媒体披露,并将于3月25日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5.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3日、2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3)、《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18)。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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