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发现公司漏缴了2年的公积金还有几个月的社保,hr态度恶劣让员工去诉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孙先生-专属


这种情况直接去劳动仲裁和社保局投诉,我们这边企业是要被罚款的,只要被举报,老板全公司都要遭查一遍,前两年是每人三万的罚金。要是有十个漏交的罚款都是三十万。而且早期举报人还有提成,当年每个写字楼第底下都贴告示,有奖举报公司不交五险一金。在我们这边种纠纷公司100%输,还要被罚款。

而且现在劳动仲裁会被记录在案,并被公示,简单来说就是会降低企业和信用评级。如果劳动仲裁纠纷过多是会影响企业拿大订单的。现在很多大项目都要审核企业资质,其中一项是风险评估。人家一查,几十个风险警示,全是劳资纠纷。谁特码敢把单子给你?人员老换如何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环球傻事


我是做人力资源出身的,对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我很了解,这种情况下其实很好办。

所谓漏缴2年公积金和几个月的社保,这种说法不可信!有可能只是故意为之,揣着明白装糊涂而已。

更何况是员工离职后发现的,以为可以糊弄过去。

想想看,人家HR有这个权利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吗?遇到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他会害怕并想方设法给你补救,还敢这么理直气壮让你去仲裁?要么是活的不耐烦,不想在那干;要么一定是后面有人给他撑腰!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赶紧联系公司老板,把实际情况告诉他,了解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思?然后把你的补缴诉求告知对方,说明HR不给办还恶语相向。

如果对方不为所动,那么你也不用多啰嗦,直接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如果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那么你可以联系其他员工一起投诉。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方面要向社保局联系投诉,公积金方面向公积金中心联系投诉。不用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因为这不属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的范畴。

不过除了以上处理方法,要想达到处理效果,我需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这是在哪个地方发生的?

法律规定是必须要交社会保险的,只是在具体执行的时候,每个城市和地方严格程度不同。

在一线城市,一般执行都比较严格。在三四线城市,每个地方的情况不同,那就不好说了。

第二、你愿不愿意花时间和成本去讨要回来?

很多时候,员工放弃仲裁、放弃投诉,并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基于经济压力以及成本考虑,不想花那么多时间跟公司产生纠纷或诉讼,因为有这时间早就在新公司新岗位上工作了,从投入产出角度感觉不划算,还嫌麻烦!

恰恰一些无良公司正是抓住了这一点,跟员工进行单个博弈。其实只要员工不退缩,坚持投诉和仲裁,十有八九是要胜诉的。

第三、离职后多长时间发现漏缴的?

如果离职一年后发现的,追讨、补缴起来比较麻烦,有可能过了时效性,对方正是拿捏住了这一点,才敢对你态度恶劣,有持无恐!

当然,针对这种情况,也不用担心,人争一口气,建议你去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一般是能够达到目的的。

喻派职言,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智联招聘HR公会、linkdin(领英)、《CHO首席人才官》(杂志书)、三茅人力资源网、第一资源等多家媒体专栏作者,文章曾被300多家公众号转载,曾在传统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数十篇,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书。

喻派职言


2017年下半年朋友入职了一家科技公司,任设计师职位,一直正常工作正常发工资,但到了2017年年底公司HR和每个员工单独沟通,希望可以办理离职入职另一家公司,新的公司也是这个老板注册的,但是法人不是同一人,经过据理力争最终没有拧过公司,大家全部办理了离职再入职,入职新公司后,从2018年4月份开始,工资开始无故拖欠,直到6月底公司共拖欠了3个月工资,这期间有部分员工选择离职,但仍有很多员工希望发了工资后再离职,毕竟提前离职的话工资更是渺茫,从6月份开始公司HR单独找每一位员工沟通希望主动辞职,后期会把工资补上,有几个员工离职,但仍有继续坚持的员工,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发现还有几个员工每月如期发工资完全不受任何影响,大家推断公司拖欠工资的目的还是逼员工主动离职,有一部分员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逐到了劳动局申请了仲裁,公司老板那边马上就接到仲裁的电话,然后HR给每个仲裁的人单独做工作,乞求撤销仲裁并承诺当天下午就发工资,有几个员工提前撤销了仲裁,没想到撤销后HR再也没主动联系他们,但有一位员工不管HR怎么说他都是不撤销,不见到工资到账就不撤销仲裁,直到临近开庭,公司老板迫于压力最终把他的工资给齐,他才撤销了仲裁,但是其它人至今还没有发工资。

这件事楼主可以借鉴一下,肯定会事半功倍。


王Carl


你们公司的HR真的是法盲,太可怕。

你离职后发现公司给你漏缴公积金,而且还是两年的,并且还有几个月的社保,你发现了这个事情,H R不应该态度恶劣,而是应该安抚你,然后为你想办法怎么去处理才对。

有的人可能会说了HR不应该是高高在上吗,怎么可能去安抚你?去为你想办法处理问题?

漏交公积金、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

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公司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不交纳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此类案件不需要员工向法院诉讼,员工只需要持有效证据,比如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比如能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考勤记录,工资表等等,向社保局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就会有人受理,然后为你追缴社保和公积金。

如果单位运气好,那么社保中心只会向公司追缴你一个人的社保和公积金,并且还会向公司处以行政罚款,还会有逾期不交纳产生的滞纳金。

如果单位运气不好,社保中心不仅会追缴你一个人的社保,同时还会稽查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一旦发现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漏缴,社保中心会继续往前查三年,这个成本对于企业来说,产生的费用非常的高,一般都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一般的企业都难以接受。

所以遇见公司不给你交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一般都是员工站在有利的一方,只要持有效证据投诉举报,都会获得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所以说你们的HR没有一点法律常识,公司用这样的HR,风险实在是太大了,不会为公司降低风险,反而制造麻烦。


笔记簿杏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你离职的公司同意,漏缴的社保和公积金都可以补交,不过从你目前的情况来看,让前公司主动给你补缴社保和公积金可能性不大,只能走法律这条路了。



你已经离职了,再去找公司的HR解决此事,人家肯定不会离你,再说当初给你漏缴社保一般也不是HR敢自己做主的,肯定受到了老板或其他领导的授权,所以人家态度也比较蛮横,这个可以理解。

其实这种情况,在很多小企业都会发生,比如工厂有100个员工,老板就只给少数办公室职员缴纳保险和公积金,而工人就象征性的给你缴纳几个月混淆你的视线,然后后面就不缴了,只要工人没发现就没事,这样一年下来可以省下不少钱。当有的员工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猫腻,老板也会找一堆借口掩盖过去,给你补缴上,毕竟一个厂也有这么多人,发现问题的毕竟不会很多,就算补缴了一部分,其他的没缴省下来的钱照样装进了老板口袋。

社保查询小技巧 :①微信添加当地社保中心公众账号,进行查询;支付宝“便民生活”; ②每个城市都有对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通常登陆所在地区官网即可查询; ③直接打12333社保热线查询; ④拿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去所在地社保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的地方叫社保服务所,社保管理中心之类的名字大同小异)查询。

其实发生这个问题,员工自己的做法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应该都会签工资条,上面应该都有显示扣除社保费用的,可能你也没有注意,或者企业只让签总额,没有明细,这个时候就应该详细的咨询HR了或者通过自己查询的方式弄清楚自己社保和公积金购买明细。



很多企业就仗着员工是弱势群体,知法犯法,任意欺压。你在这里跟HR沟通不畅,也没必要进行过多纠缠,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都有法律规定,是强制性要求的,企业必须缴纳的。

记得一定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若有)或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卡、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明细(这个可以去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打印)、离职证明。总之你准备的资料一定要证明你曾经在这里上过班,上班日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而社保缴存明细跟你上班的周期对应不上,这样才能说明问题。



最后,你需要注意,补缴社保和公积金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和法院受案范围,你需要去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投诉处理。


职步青云


我有具体实务操作经验告诉你,省时不费力!最全的维权办法。

1.首先你要确认和公司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否则你需要和对方补签劳动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对方拒绝,你就可以对方应当签劳动合同而不签为由,到当地劳动仲裁厅进行劳动仲裁。自应当签订合同起的第二个月,至一年内。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并交纳保险和公积金。如果应当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那么恭喜你,你要发财了!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起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支付你两倍工资并要求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如果你们有劳动合同。拿着你的工资条,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直接到公积金中心投诉办公室,进行投诉。确认你的身份无误之后,他们就会受理。但是按照公积金法,公积金中心帮你追回的公积金的费用只追溯到两年内。两年之前的,如果没有缴纳,则不予追缴。通常公积金中心会直接联系公司,询问他们是否为你补交,如果对方同意,则不进入受理程序。约定时间内让对方缴纳,如果到期之后拒不缴纳,公积金中心将启动执法程序。进而保障你的利益。两年之内的公积金一定会全额补缴,而且是按照合同工资标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则按银行卡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工资标准。

3.社保问题同样。到当地的社会保险中心执法处,直接投诉。现在社保中心的执法处基本都会为你解决。这样是非常省时省力的。

4.如果确实以上两家机构,因为其他原因,没帮助你维权。那就进入正常的仲裁程序。如果你提供的材料属实。那你就会胜诉,可以得到合理维权。

5.如果仲裁委员会也没有给你合理维权,或者你对维权结果不满意。这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的诉求合理,在法院会得到支持,如果不合理,很可能会和仲裁庭的结果一致。

6.如果法院判决以后仍然不满意。可以上诉。在中国实行二审终审。此为最终判决。

7.通常法院不会枉法。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相关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宣判,可以申请法院再审。或者到检察院提检察建议或者提请检察院抗诉。

8.以上程序走完,你必须接受最终的结果,因为这是最公正公平的结果。











山西太原王律师


回答问题之前,先问楼主一个问题。一般公积金等,都是个人缴一部分,单位缴一部分。如果是的话,那,公司的这个责任就大了。扣了你的钱,但是,并没有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告,公司必输。如果贵公司福利特别好,都是企业交,那么,公积金是带有福利性质的,不是强制的,还是从其他的几金下手比较好。


紫竹的邻居


住房公积金很难要,因为国家不是强制缴纳。社保可以找当地社保中心稽核科去举报,但一般会让你先去劳动仲裁立案,因为要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等劳动仲裁判了,再去找他们,他们会去单位查账,到时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单位还会被罚款的。现在稽核科是很愿意去企业查账的,因为社保缴纳国家很重视。


edpww


这种事,基本上说明公司HR对于劳动法律只是一知半解,完全不清楚到底诉讼这件事,会给公司带来多大的损失。

HR只是在自以为是,做好了即使官司输了,大不了帮你补上的打算。存心不想让你拿钱拿的顺心。从员工的角度来讲:

  • 如果你懂得一些法律知识,就可以拿捏住不良企业的命脉,通过谈判,快速达成目的。

  • 如果公司HR还是油盐不进,自以为是,大可以去相应经办单位投诉,要求补缴相应社保。

先和HR或公司更高管理层谈判,告诉他们不搭理你,任由你去投诉、举报的后果。

相应的后果,足以让公司层快速决策,给你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社会上有一些HR,对于劳动法律一知半解,只是想当然的认为:

  • 如果未缴纳社保、公积金,也没什么大事,即使打官司输了,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补缴而已。和现在直接给补缴了,在经济上没什么区别。


  • 公司耗着先不补缴,如果员工觉得麻烦放弃申诉,又或者过了申诉年限结构不受理,也能省一笔钱。

但是,从过往实际司法实践,尤其是现在社保入税政策实施以来,被某一员工举报投诉,带来的损失将远远超出企业HR的想象:

第一,一个员工的漏缴,通常会让执法机构对其他员工是否足额缴纳产生怀疑,从而要求对所有员工的缴纳基数进行稽查。

尤其是公司与稽查机构“关系”一般的情况下,正好借此机会正常稽查企业,属于正常现象。

大部分企业不太会出现正好一个员工未缴纳的情况,一旦被集体稽查,就会面临要补缴所有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本来一个员工可能只需要补缴个二、三千,但是全面稽查就要补缴几万甚至几十万,而且还要面临罚款、纳入稽查机构黑名单的风险。

对于企业来讲,这一个员工一旦把事情闹大了,补缴可能的不只是该名员工的金额,而是全部金额。

第二,对于社保入税政策已经开始实施的地区,此类行为一旦引起税务机关的怀疑,就会开始带来更可怕的后果。

对于国家来讲,公积金、社保损害的主要是劳动者利益,国家相当于是司法保护机构,很多时候执法还没有那么严格。

但是一旦因为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对于公司的财务账目产生怀疑,认为公司有意在“做假账”、“偷税漏税”,那么没有几个月的功夫,是不要想着能过关的。

尤其是社保公积金都不缴纳的企业,很多时候,财务账务也极其混乱,说不清楚的财务账务数不胜数。

总而言之,当劳动者能够明白这些背后的法律知识,并且以此作为谈判筹码告知企业承担的风险的时候,绝大部分企业的HR、管理层都不会因为需要补缴某一个员工的社保部分,而冒着可能遭受更大损失的风险。

假设真的遇到一个“愣头青”,铁了心不给补缴了,那么带好证据直接去相关经办机构投诉,寻求解决即可

一般情况下,带着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拉取的缴纳记录情况,到相应的经办机构直接投诉,要求执法机构责令企业限期补缴个人公积金和社保部分即可。


公积金的补缴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的部分就去当地社保与劳动保障局。

相应的法律依据如下,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 十三条 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如果相应机构不受理怎么办?

  • 去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

  • 去劳动监察举报,并申请执法支持;

  • 直接上法院提起诉讼。

在目前的司法背景下,公积金机构、社保机构和仲裁机构实际上是没有执法权的,无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执行。

但是劳动监察机构和法院是有强制执法权的,所以因为地方政策、政府官员不作为等导致在各类事业单位没有得到支持,不妨去劳动监察和法院寻求帮助,不用轻易放弃。

在目前劳动法律法规不断从严的大背景下,这种证据确凿、性质恶劣的不缴纳行为,无论去哪个执法机构需求帮助,都会得到快速响应和解决。

额外多讨论一点:关于社保和公积金,是不是真的只能追诉2年?

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里,无论是寻求劳动权益的仲裁支持,还是监察机构的执法追溯,一般确实有2年的追溯期的说法(除了拖欠工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过了2年的追诉期,很多司法机构就不再支持。

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涉及到社保追缴等期限的诉求,也有法院判决案例支持不限期限,甚至在部分地区,日常实践过程中也有支持不限追诉期限的操作。

以“(2017)粤71行终193号”类似一起诉讼案例的行政判决书来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网络搜索),法院二审裁决:认为将劳动监察执法中的追诉期2年,等同于责令补缴年限仅为2年的概念,是不合法律法规的,并最终裁定补缴年限不受2年的限制。

在裁决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值得回味: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等社会风险,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均对有关社会保险的补缴、催缴未设定期限限制;…………本院认同实际处理中“社会保险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稽核),没有期限规定,不属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的多数做法。

结语

作为劳动者,多懂点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限。

遇到类似不缴纳或少缴纳社保、公积金的现象,本着节省精力时间的想法,可以先和企业方阐明利害关系,迫使企业合理补缴。

如果企业“冥顽不灵”,大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限,给不良企业一个沉重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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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佳看职场


离职后,你发现公司漏缴了2年的公积金还有几个月的社保,hr态度恶劣让你去诉讼。对此,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漏缴住房公积金、社保不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你要尽快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时要提供漏缴的相关证据。

二、住房公积金、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你的举报后,会对公司漏缴情况进行核实、核算,并将核实、核算结果通知公司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并限期补缴。

三、公司未按时补缴的,行政主管部门会转交法院执行部门依法清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欢迎留言讨论。我是职场领域创作者:企业运营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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