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不吵,就離了婚。說明了什麼?

浦北土黑豬


吵夠了,也沒啥好吵了;累了,倦了,絕望了,那就直接離婚吧。

越是吵得厲害的夫妻,辦離婚越慢;

越是風平浪靜,雲淡風輕的夫妻,辦離婚越麻利。

上面這一幕,是我在婦聯離婚調解室看到的。

很多人都以為吵鬧得厲害的夫妻,就越容易離婚。

其實,不是的。

兩個人越吵鬧,越說明兩個人對彼此還有期待。

對彼此還有期待,對婚姻還有希望,肯定就不會輕易離婚。

就算兩個人嘴上吧嗒吧嗒說離婚說得挺溜,到了民政局,就會找各種理由拖延離婚。

拖延理由一般是:忘了拿身份證了,結婚證了;離婚協議還沒商量好;孩子歸誰還沒說清楚呢;家裡的房子還沒說怎麼分呢......

一般遇到這種吵得厲害的夫妻,我們都能勸住他們,都能調解成功。

遇到那些不吵不鬧來辦離婚的,我們是真沒轍。因為他們真就是鐵了心來辦離婚的。

你問他們需要調解嗎?

他們直接回答你,老師,你不要說了,我們不接受任何調解,啥事都說清楚了,就是來辦手續的。

他們不會跟你說具體為啥離婚,只是催你趕緊辦手續。

兩個人看上去非常平靜,壓根就不像是來離婚的,更像是來超市買個東西,買完就走,一點都不拖泥帶水。

平平靜靜來離婚的夫妻,彼此早就心灰意冷了,沒有期待,沒有希望,甚至覺得多說一句話都是多餘。

只想趕緊和這個人離婚,只想趕緊重歸自由。

哀莫過於心死,想必就是這樣。

珍惜還願意跟你吵架的愛人吧。她還願意跟你吵,說明她還在乎。等哪天連架都懶得吵了,那就是真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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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老師


我和我前妻離婚的時候沒有任何爭吵,反而給周圍的人一種很相愛的感覺! 因為彼此都知道這段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

那天我們約好去民政局辦理手續,她從長沙坐車趕過來,交通狀況不太好,趕到民政局的時候剛好12點下班了,然後我們去飯館吃了頓豐盛的散夥飯,回憶了這九年的點點滴滴,最後我們約定好,如果50歲的我們還是彼此單身,那我們再一起走向生命的終點,但其實我很清楚我應該是活不到那個歲數的。

我以為民政局下午兩點上班,所以在兩點鐘的時候我們又去了民政局,得知要兩點半才上班,我們就去填表室坐下來休息,她很累就睡在了我大腿上,來填表室的人也陸續來了很多人,兩點半的時候我們走進離婚登記室,當時所有的人都驚呆了,“剛剛睡覺還抱得那麼緊,竟然是來離婚的?”

所以說兩個理智的人,任何事情上面都是不需要爭吵的,有句話說的好“如果嚎叫可以解決問題,狼早就統治了這個世界”。

離婚後不要做朋友,因為曾經傷害過,也不要做仇人,畢竟曾經相愛過!


等你到三十五歲的人


“冷戰分手快,熱吵婚姻久”,很不幸,這兩種婚姻我都經歷過一次。

先說“冷戰分手快”,那是我的第一段婚姻,前妻是白領精英,性格倔強,但是話不多,我們倆很少大吵,許多的不滿,她都默默地埋在心裡,一旦吵起來,翻起舊帳來,一樁樁、一件件,歷歷在目,全都記得清清楚楚。經過了幾次大吵之後,只得離婚。

再說“熱吵婚姻久”,現在的妻子是護士出身、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口齒伶俐、極擅長吵架,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能吵得天翻地覆的!“離婚”二字,更是她吵架時,常用的口頭禪!三天兩頭打嘴炮,口頭離婚無數次。結果到頭來,還是這段婚姻比較穩定。

在我看來: 夫妻吵架,就如同身體排毒。冷戰久了,就如同淤積在內心的毒素太多,排不出體外,只能離婚;而天天都小吵,三天一大吵,就等於是每天都在排毒,婚姻反而比較穩定持久。




臨時客


不爭不吵就離婚了。絕大多數是既沒有感情糾葛,也沒有財產糾紛。

還有一小部分是一方可能還愛著對方,但知道對方心裡已經沒有自己了,願意放手成全,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

我一個朋友,跟前夫是相親認識的,第三次見面就敲定了結婚的事宜,當時大家都挺震驚的,覺得我朋友撿到寶了,因為對方家世清白,外形俊朗,還是一名大學講師,用一句話形容就是“謙謙君子,溫潤如玉。”而我朋友,人長得一般,工作也比較普通,兩人站一塊可以說“挺不搭”,她非常喜歡自己的前夫,結婚以後主動承擔家務,照顧公婆,男方父母也很喜歡她,一家子表面看上去幸福美滿、其樂融融。

可是結婚不到一年,兩人不聲不響的離婚了。大家都猜測是男方出軌了,或者心裡有其他人。直到後來通過其他途徑才知道,原來男方是個同,他有自己愛人,但迫於社會的輿論和父母的壓力才選擇找個異性結婚,但結婚以後他過不了心裡的坎,跟我朋友說了實話,兩人就此分床而居。

之後,男方提出了離婚。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的這段時間裡,我朋友很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感動對方,但是都失敗了。她最後選擇放手和成全。

離婚的時候她沒告訴任何人離婚的真相,離婚以後也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過,她想保全男方的名聲。

如今,男方遠走異國他鄉,尋找自己的幸福去了。而女方對這件事緘口不言。

我們無權指責男方的欺騙,譴責也不能挽回朋友的婚姻和幸福。好在朋友對這件事早就釋然,她曾在發過一個朋友圈,我還清楚的記得:愛不是佔有,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成全。


布拉格的奧莉


朋友結婚的時候老婆帶來一個小瓶子,說每惹她哭一次,就往瓶子裡滴一滴水,等水滿了,心也就死了,就離婚。幾年後,朋友趁老婆不在的時候,偷偷往瓶子裡灌了一大勺水,被老婆發現後,狠狠打了他一頓。

吵吵鬧鬧的家庭一般都還算幸福,不聲不響就離婚的,應該是心真的死了。

女人相對於男性比較感性,吵吵鬧鬧多為發洩情緒,鬧分手或鬧離婚的,一般都分不了,男人一旦有了一次分手或離婚的念頭,基本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在我們村裡父母輩的夫妻,沒有聽說過哪對夫妻不吵架的,吵架吵到最兇的時候,雙方會抓家裡的一瓶敵敵畏喝掉,所以小時候經常聽說“哪個村誰誰家媽喝藥了,誰誰家爸上吊了”,可即使到了這種地步,也沒聽過誰家離婚了,離婚在現在才成了一個流行詞。

我們村裡一對夫妻,丈夫脾氣很暴躁,喝酒或者幹活不順的時候經常和妻子爭吵打架,受傷多的當然是妻子,兩個兒子一個初中,一個高中,對他們也見怪不怪了,但一家還是很恩愛,包個餃子一家人也會相互分著吃,後來母親得了一種病,治不好,死掉了,丈夫特別的難過,出殯那天兩個孩子也哭得撕心裂肺,暈倒了兩次……

現在在我們村不聲不響就離婚的,一般是來騙婚的,帶上錢,走了就再也不回來了……

女人需要更多的理解與包容,婚姻是對兩個人的造就,一旦結合,還是不要輕易離開。




水旁樹


我兩2千年相識與結婚的,2001年有了個兒子,2003年有了個女兒到05又生個兒子,我兩在外面做點小生意,三個小孩子在家老人帶,老婆從不問候兒女的事,因為婆媳關係不好,連電話都沒打過,13年兒子不去上學了,隨他到處去玩,好十多天沒回家 我回去找到帶上教育直到14年大兒子上初一時突然不去學校了,個知去那了因為生意的事沒有時間回,叫她回家帶兒子上來教育,她不回去。我就打電話給岳父理論,兩年沒做事了,生意回不去說她回去帶小孩上來。理淪不成,就來氣了,說這點小事叫你女兒都做不了,要她做什麼,平時在家飯不做衣服不洗,兒女不理還是個人嗎?離婚算了。過了幾天她就跑了,第二年收到發院長離婚全單,我不離,第二年,大伯看見她和陌生男人拖手行街,和大兒見她和他人同居,不爭不吵,就離了婚。發院說有於一人帶三個孩子經濟負擔不起,大兒判給她,過了半年大兒過不理問他了,現在一人帶三個孩子,好苦好累。我想再沒有女人喜歡我一人帶三個孩子的男人了。


WeiFUQi


有一種感情叫相敬如“冰”。

真正互相在意的婚姻,爭吵是不可避免的。常言道,爭爭吵吵,相伴到老。兩人能做到不爭不吵就離了婚,這已經不是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失望透頂,而是兩人相互對對方失望透頂了。更或者,你們一開始就互相不存在感情,或許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吧。

我一個朋友,年過三十了,還單身。他是家裡的獨子,每次回家,父母都催婚,張羅七大姑八大姨給他介紹對象。他一開始很抗拒,可父母以死威脅,後來終於頂不住了,就跟一個與他有類似經歷的姑娘結了婚。他們從相親認識到結婚,前後不超過三個月。他是做食材生意的,老婆在一家公司當會計,應該說,兩人的經濟條件都不錯,婚後也買了新房,兩個人都有自己的代步車。別人都覺得他們門當戶對,婚姻生活應該很幸福。而事實是,他們根本沒有共同的愛好,也沒有共同的話題。兩個人都不喜歡回家,老婆經常住在孃家,他一點都不關心,而他在外面做什麼,老婆也從不過問。回到家裡,互相客客氣氣,從不為任何事爭吵。結婚一年多,沒有孩子,也沒有一起出去旅遊過,甚至沒有一起去看過一場電影。兩人雖是夫妻,卻更像路人。後來有一天,他突然說,我們這種婚姻像座真正的墳墓,埋著兩個活死人,不如分開過算了。他話一出口,老婆立馬高興地說,我早就有這個想法了。結果二人一商量,第二天就去辦了離婚證。


這種婚姻是很悲哀的,明明沒有感情,明明互相不喜歡,為什麼還要在一起呢?夫妻二人當中,但凡有一方對另一個人有感情,他肯定都會爭取一下,不至於說離就離。人還是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像我朋友,他們離婚時沒有孩子,只當做是一場同居的戀愛,發現不合就分手了,因為沒有感情,也不至於造成傷害。但如果是婚後有了孩子,離婚肯定會給孩子造成傷害的。因此,在選擇婚姻這件事情上,還是應該慎重,對人對己,都要抱有負責任的態度。真把婚姻當兒戲,怎麼可能會幸福呢?


金牌大叔Q


不爭不吵,就離婚,我覺得再正常不過了。我小的時候,我父母就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他們一吵架我就到處求鄰居家的叔叔阿姨們來勸架。


那時的我,天天生活在恐懼之中,特別特別的羨慕別人家的和睦溫馨,到後來以至於我都對婚姻失去了信心,甚至想過一輩子不結婚。

自從我工作了之後,他們就很少吵架了,現在父母年齡大了,反而互相關心互相牽掛著,再沒有吵鬧了,也許是磨合好了吧。

後來我結婚了,就發誓一定不要象父母那樣吵吵鬧鬧的過日子,所以我的婚後生活很和睦,無論我怎樣生氣都會選擇冷處理,而不是選擇去吵架,最後兩個人選擇分手的時候也是沒有任何爭吵,把事情說開了,說說笑笑的去辦的手續,工作人員還以為我們是去拿結婚證呢。



風清清之雲淡淡


曾經有這麼一句話,最心痛的離別,是輕輕地走到門外,把門關上。

村上春樹一本書裡表述了這樣的一段主角與妻子的故事。


“那天早上,妻子帶著她經常揹著的包,一如平常一樣,給我做好了咖啡和麵包,然後到門口說了一聲‘我出門了’,我回應道‘好’。然後到了晚上,妻子沒有回來,衣櫥裡只少了幾件衣服,其他就和平日一樣,這樣過了幾日,妻子依然沒有回來。


於是,我自己煮了咖啡,烤了麵包,一切都彷彿這個家沒有離開過任何人一樣。”

最傷心的離開,是不告而別。然而,這種傷心卻早已預告過了結局。

夫妻早已緣盡,體現在文字之中。

兩人到了不爭不吵的模式,說明了雙方已經關上了心門。

人際溝通的四種常見的不良模式是:指責,討好,超理智,打岔。


1. 討好型:忽略自己的內在價值,以對方的價值為重心。比如會說“老公,你看我的衣服好看嗎?不好看?我再去換一件。”


2. 指責型:常忽略他人,習慣攻擊他人,揪住他人的錯誤不放。比如會說“說什麼說,我穿什麼衣服關你什麼事?”


3. 超理智型:極端客觀,只關心事情合不合道理,不顧及他人情緒反應。比如會說:“今天會下雨,天氣溫度是30度,所以我穿黑色裙子不合適。”


4. 打岔型:永遠抓不住重點,習慣於插嘴打岔,不直接回答問題。比如關於衣服的選擇話題會轉為說:“你褲子怎麼有個洞?”

在人際溝通不良的溝通模式裡,總有一個你來我往的對話,然而,最傷人的方式,永遠是迴避,我們會說這是一種冷暴力的方式。


當夫妻之間有問題時,將問題顯現出來,才有機會將問題解決。然而,雙方都不講,都不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從內心已經屏蔽對方,認為說了也沒用,說了對方也不會理解的狀態,那才真正有問題。

不爭不吵,就離了婚。不代表雙方在心裡沒有對方,而是更在意對方,在意對方是否和自己一樣同樣在意著。於是,雙方像擰著一股勁,互相憋著,看看彼此誰先鬆口。

不是感情淡了,而是感情中誰也不敢再付出什麼,深怕傷到自己。

良好的夫妻溝通模式:言語裡表現出強烈的內在覺察,能夠言語一致地表情流露,顧及他人與自我以及環境,真實地選擇做自己,與他人建立關係。

夫妻沒有隔夜的仇,這是一句老話,到現在,離婚率的居高不下的新形勢下,這句話要改一改變為:夫妻沒有放不下的面子,帶得走的自尊,夫妻是伴侶,是老來的伴。


願每一對正在離婚邊緣行走的夫妻,認真考慮一下結婚的意義,當年結婚難道是為了離婚嗎?再回過頭來看看,夫妻溝通中是否還有其他可以存在的形式?

我是上海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螢火蟲老師,不管你有任何心理或情感困惑,可以關注及私信我們的頭條號,向作者提問諮詢!


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不爭不吵就離婚的,身邊還真有不少這種案例。

1.

小春和華子是大學同學,畢業去了同一個城市,這才熟絡起來,慢慢的產生了愛戀,理所當然的結婚、生子。

華子30多歲時,性格還像個孩子,他的朋友也都是大學生或者單身青年,能玩兒到一起去。

小春經常會提醒華子,多交往些有家庭的成功人士,互相學習進步。但是華子我行我素:我媽都沒管過我,要你管?

小春有些失望。當初是因為他的誠實、穩重、體貼才心動的,而如今卻都變了樣。華子不上班的時間就和一幫朋友出去玩兒,時間久了,小春也懶得說他,兩個人的感情越來越淡。

直到有一天,小春說,我們分開吧。華子也沒有太多表示,也許這個家對他來說,早就是個累贅了。

兩個人沒吵沒鬧,就把婚離了。






2.

慧慧懷孕了,與老劉奉子成婚。

接下來就是買房,安置家眷。

兩個人都是二婚,在吸取之前的婚姻經驗後,慧慧多了個心眼兒,房本一定要寫上自己的名字。

巧的是,老劉有信用問題,房貸貸不下來,兩個人都買不了房。經兩人商討,先離婚,再買房,然後再復婚。

房本寫慧慧的名字,老劉出錢,雙方達成一致,兩個人爽快的就辦了離婚。






3.

小D和S是新新人類的代表,兩人婚前就講好了,即使結了婚也不要互相干涉太多,要給彼此留足夠的空間,這樣婚姻才能長久。

實際上並非如此,小D在外面跟人約會的時候,被S不明所以的同事撞見,並偷偷拍了照發給S,說小D給S戴綠帽子呢!

本來講好的各玩各的,但是S依然不能接受“戴綠帽子”這種說法,最後還是跟小D商談,結束這場荒唐的婚姻。

兩個人像普通朋友分別一樣,東西理好,各拿各的,然後肩並肩去辦了離婚。




所以,不爭不吵就離婚的,站在“外人”的角度去看,要麼是早已心灰意冷,雙方或一方早已死心,雙雙放棄,要麼就是有約在先,好合好散。

如果想要婚姻持久,感情穩固,在結婚之前還是要多多互相瞭解,在婚姻中互相包容,用心經營,有任何問題用積極的心態去面對。無論做什麼事,端正態度最重要,婚姻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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