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人才落户新政!本科直接落户!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万众期待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


正式出台了!


苏州正式加入抢人大战!


苏州发布人才落户新政!本科直接落户!5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9年苏州的常住人口,仅增长了2.82万,增长率只有0.26%,跟杭州比差了近20倍,以此来说,苏州缺人口流入。


苏州发布人才落户新政!本科直接落户!5月1日起正式执行!


而要说人才政策对楼市的影响,短期需求会被放大。


一批人才落户苏州,会拥有三套房的购房资格。


而之前被积分落户限制住的人,也加快了落户的节奏,会拥有购买二套、购买三套房的购房资格。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后也同时拥有三套房的购房资格。


但是,苏州楼市的主基调,是不会变的。


本次人才政策文件内容重点如下:


1.落户必须要在人事档案转入之后方可办理,无房的签入集体户


2.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非全日制本科就业并交纳社保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大专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人才落户的,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5.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即6区4县市都要实行


6.5月1日起正式执行!留有政策观察的窗口期


政策原文如下: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四、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


五、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惩戒。在人才落户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

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七、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八、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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