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探析

“公共领域”这一概念首先是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由汉娜·阿伦特提出的,目的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一种独特的市民社会的考察向度,即将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结合起来,把对市民社会的考察纳入到公共领域当中去。但是,这个理论到哈贝马斯手里才被真正认识和发展,也逐渐被大家所了解。哈贝马斯在阿伦特的基础上发展了“公共领域”这一理论,并且着重关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以及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希望可以重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

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就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哈贝马斯认为社会结构是由公共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构成的,私人领域完全独立于公共权力领域,自治性是私人领域的重要特征。所谓的公共领域是相对于私人领域而言的,如果不存在私人领域,也就无公共领域可言了,所以,哈贝马斯认为,必须要保持私人领域的独立性和自治性,才能保障私人领域的存在,也才可以使得公共领域的存在,而公共领域的存在就意味着公众可以从私人领域进入到公共领域去反对公共权力机关的不合理,从而保障公共权力机关的“政治合法性”,达到社会的稳定性,解除“政治合法性危机”。因此,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主要由三方面要素构成。

首先就是公众,这些公众是不受国家权力机关控制的个人的自愿集合。哈贝马斯认为他们之所以组合在一起构成“公众”是因为拥有共同的普遍利益。这些人是开放的,是流动的,哈贝马斯没有给个体进入到“公众”设立任何阶级或阶层、财产甚至是教育水平的限制。其实,这所谓的公众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更像是一种“市民社会”中的私人集合。

其次是公共舆论。在哈贝马斯看来,这种公共舆论是以批判意识为核心,以对国家权力进行批评与监督、控制为主要特征与目标。哈贝马斯认为,公共舆论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批评与监督最终控制国家权力,当然,这种批评需要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这也与哈贝马斯后期关于交往理性与交往行为的研究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在哈贝马斯那里,公共舆论必须具有三个要素才可以被称为公共舆论。第一就是必须是属于“公众”的,也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即不是单独个人的相关言论;第二就是必须是批评的,如果仅仅表现为“拥护”或者是“赞成”,那就无法成为公共舆论,哈贝马斯说“判断公共舆论是否形成的一个主要标准就是大众意见中是否具有批判性以及批判性意见在大众中所占的地位。”第三就是必须是理性的或者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如果是基于感性认知基础上的情感宣泄即便具有普遍的公众性也不属于“公共舆论”。理性是衡量公共舆论的重要尺度。

最后就是公共媒介与公共场所。在哈贝马斯看来,公众赖以表达、传播自己意见并使之对以国家权力为主体的公共权力形成影响、约束乃至监督、控制的媒介和场所可以称为“公共媒介和公共场所”公共媒介和公共场所是公共领域的物化表现形式,也是公众舆论的表达手段。在很多时候也很可能是公共领域的主体与标志。其实,在我看来,“文化”与“公共性”是公共领域的两个支撑点,只有具有这两个要素,公众才能够在公共媒介和公共场所理性的发表公共舆论。此外,我认为,公共领域最需要的就是“宽容”,只有给予公共领域足够的宽容才能够实现上述的目的,这主要是对于公共权力机关而言。其实,我们可以发现,宽容与否也是东西方公共领域不同发展路径的重要参量,也是能否实现哈贝马斯的理想的公共领域的类型的重要衡量指标。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当中,着重阐述了他关于公共领域的思想。哈贝马斯将公共领域的类型大致划分为:广场型公共领域、代表型公共领域以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看来,这三种公共领域的类型分别体现了不同时期的社会特点,这其中,最为理想的就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对于广场型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这一类型是特属于古希腊时代的。他指出“在古希腊的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私人领域之间泾渭分明。公共生活在在广场上进行,但并不固定;公共领域既建立在对谈之上——对谈可以分别采取讨论和诉讼的形式,又建立在共同行动之上——这种实践可能是战争,也可能是竞技活动。”在哈贝马斯看来,在古希腊的城邦中,公共生活主要是在广场上进行的,包括言谈对话和共同的实践活动,因而使得私人领域是必然的和转瞬即逝的,而公共领域则意味着自由和永恒。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哈贝马斯是对阿伦特的一种继承。

而代表型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看来是古希腊“广场型公共领域”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中间环节,它的首要特点就是公私界限趋向于模糊。在欧洲中世纪,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对立并未发生,这时的公共领域被哈贝马斯称为代表型公共领域。严格来说,这种公共领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只是国王、贵族展现自己地位的标志,一切有可能展示其尊贵、荣耀以及品质的东西。包括衣饰、举止、礼节、说话方式等等。国王和贵族并不代表下层民众,他们知识权利的代表,或者他们就是权力本身。民众只是作为移动的背景来赞叹和欣赏他们的地位,民众被排斥在权力之外。因此,代表型公共领域是缺乏实际内容的,实质上是以公共的名义制造出来的形式或象征。哈贝马斯认为,从社会制度和实际生活过程来看,在封建领主统治下不存在公共领域,代表型公共领域不仅要显示它的代表性,而且更重要的是显示统治者的特权和社会的等级秩序。

对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其形成的主要条件就是公共权力机关的确立以及市民社会的兴起。在哈贝马斯看来,这一领域是在与公共权力的对立中从私人领域中分离出来的,这里主要的力量就是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资本家以及商人和银行家的队伍逐渐扩大,他们的目标就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他们是市民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逐渐意识到自己是公共权力的对立面,于是围绕商业政策形成了以市民阶级为主体的对公共权力进行批判的公众即市民社会,他们意识到社会与国家是不同的,他们有着不同于国家的独特利益。他们依靠报纸、杂志等新闻出版物,依托咖啡馆、沙龙、剧院等公共场所,承担起了批判公共权力的职能,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官方和民众的注意。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是文学公共领域,然后发展为政治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中,公共舆论得以成形,公共舆论的压力迫使公共权力倾听,统治者必须在公共领域面前证明自己统治的正当性。可以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现代性的重要源头。

但是,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来临,国家加强了对私人领域的干预,与此同时,市民社会也加强了对政治国家的渗透,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发生的前提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发生了改变,国家与社会走向了融合,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结构转型。公共领域的独立性和批判性削弱,理性的、批判的资产阶级公众为文化消费的大众所取代。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到后期很难对政治权力施加理性的约束,公共领域自身则成为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斗争之地,在哈贝马斯看来,就是公共领域的“再度封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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