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房管局通告:有這些行為,承租人應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據“淮南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 淮南市房管局日前發佈公告。公告稱,為規範淮南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保障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根據住建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及《淮南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連續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請存在上述違規行為的租賃戶在本公告發布後10個工作日內到所租住小區客服中心辦理退租手續。拒不改正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後果自負。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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