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月19日、20日下午,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咏梅主持会议,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会上,参会人员全文学习了《规定》,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规定》、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2019年全市考评情况,逐项分析本部门2019年工作考评数据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厘清当前瓶颈和短板,结合全市检察工作要点找准2020年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各分管领导就分管工作进行点评,并对2020年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和行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工作部署上来,准确把握《规定》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压紧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过程。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四要抓好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发展大局,扎实办好涉“疫”案件,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把知责、明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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