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反“腐”战“疫”两不误 出庭支持石某某职务犯罪案

2020年3月11日上午,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石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是一场疫情防控之下的特殊庭审,也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乌拉特前旗首例利用互联网线上开庭的职务犯罪案件。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在抓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实现了疫情防控工作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智慧”公诉战“疫” |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反“腐”战“疫”两不误 出庭支持石某某职务犯罪案


“智慧”公诉战“疫” |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反“腐”战“疫”两不误 出庭支持石某某职务犯罪案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在远程庭审室内,公诉人全程佩戴口罩,通过视频连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提出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未受到空间距离的影响,被告人石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当庭悔罪,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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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庭审”现场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运用远程庭审技术相结合,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有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的过多接触,同时做到案件办理严格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疫情期间办案“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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