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遊戲、言辭而已

文字遊戲、言辭而已


我覺得上篇文章(《理解與理論》)的前半部分還沒有說透,我想繼續提供一個擁有系統話語但並無理解的實例,這就是我們學習某種比較抽象的哲學理論時可能遭遇的情形。假設一個學習德國古典哲學的人系統學習了以黑格爾為主的德國觀念論古典哲學。他了解了所有黑格爾哲學的重要術語,以及這些術語的定義(如果黑格爾直接定義了的話),這些術語所形成的概念,這些概念之間的關係。他的學習已經到這樣一種地步,當討論到黑格爾哲學的某個重要概念時,他當然會用許多其他術語來解釋它,這些術語有些是黑格爾獨特的術語,其他多數則是一般哲學術語(也就是需要從其他哲學家那裡獲得資源的一些術語),還有許多則是日常語言中的用詞。對於其他那些黑格爾獨特的術語,他會依據論述的目標和預期讀者的理解而進一步解釋,這種解釋同樣需要使用其他一批我們上面羅列過的術語。

我們假設在一定程度上他認為自己已經達到目的,把那個黑格爾的術語解釋清楚了。在我們現在關心的問題裡,怎麼看待這位黑格爾哲學研究者呢?他可能處於這樣一種情況,即在他的思想中,所有的那些術語就像是從直覺上可以辨別的形態(質地、性狀或顏色)不同石頭,這些石頭是如此的眾多,其中有些石頭是從別的地方拿來的,而且還與被他劃入黑格爾哲學範圍的那些石頭非常相似,他的工作就是:當拿出任意一塊石頭,然後說,其他的哪些石頭應當放在這塊石頭周圍;當他的目光投向這些被放置到那塊石頭周圍的一批石頭的其中一塊時,他重複前面的動作;當他繼續把目光投向那些還沒處理的石頭中的一塊時,他可能會告訴我們,這一塊石頭與那塊石頭是一樣的,所以它的身邊也應當被放置那些石頭;可能,這些“中心石塊”周圍的“衛星石塊”的排列方式還有講究(諸如,放得更近或更遠一些,橫著放或者豎著放,反證各種放法)。

讓我們來看看這是怎麼回事。所有的石頭都大概是形態各異的,能夠在擺放時弄清楚它們的位置。的確好像有一種整全的觀念決定了這些石塊的排列,也就是決定了它們之間的複雜關係。我們猜測他能夠排列的很好,這證明他擁有非常完整的觀念,但僅此而已。全部這些石頭所代表的術語,以及這些術語所表示的觀念可以僅僅在內部被處理,他們可以與我們的世界,與真理,與事物完全沒有任何關係。他是怎麼決定不把這塊石頭而是那塊石頭放在這個位置而不是放在那個位置的呢?他是怎麼判定這塊石頭放在這個位置而不是那個位置是錯誤的呢?

他依靠這些石頭的形態上的不同,就像你直觀看上去的這裡寫下的不同的方塊字,你可以抑制自己的習慣不要把它們看作是有意義的“字符”(character),而僅僅把它們看作是一個個直覺上能夠辨明同一性和不同性的刻畫(inscription)。對於句子“Gxy≡Gyx”,我們如果得出“x≠y”,就被判定是錯誤的。至於為什麼,這是顯而易見的,“x”和“y”在句子中是可以互換的,所以我們不得不認為它們相等。對於句子“如果p,則q”,如果沒有別的理由,在我們在下文中看到“如果p,則o”,我們就傾向於認為後面這句話是錯誤的。至於為什麼,這也是顯而易見的,“q”只是被無端地替換為“o”;你做出這個判斷甚至無需瞭解任何有關“p”、“q”和“o”的解釋,就是說它們絕對可以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只是“長得不一樣”而已,也就是說,它們都不算字符,而是刻畫,在我們這個不夠徹底的例子中,唯一還需要理解的是“如果…那麼…”的條件式。

既然我們已經把黑格爾哲學研究者的情況引到了邏輯學,我們就不妨繼續來看看,我們如何能夠有一個系統、一致和融貫的符號排列,並且能夠判斷任意排列的正確與錯誤,與此同時又與其他任何事情無關,也就是說,沒有任何意義。來看這一段形式演繹:

文字遊戲、言辭而已


這是在邏輯教科書隨便找到的一個證明。對於這些符號,一般人只要稍微給予解釋,他就很容易理解這個證明。這是對“如果p∨q,則¬p├q”的證明。除了需要掌握的一些簡單的規則外,我們可能唯一需要關注的就是保證不要出現最基本的錯誤,那就是把“p”當成“q”。當然,在許多邏輯證明中,我們可以隨時可以看到證明兩個“長得不同”的字符其實是相等的,或者是可以被其他字符所替換的,如“Gay≡Gxy”,則可以推出“a=x”。有了這個結論,下後來的任何證明步驟裡,我們唯一需要保證的就是不要把“a≠x”看作是真的。

由此可見,在一個形式化系統中,在我們這裡是可以想象的是隻是由眾多“長得不同”的刻畫來組成一個排列中,當然有許多規則決定著,比如某個刻畫“F”等於其他某個刻畫“G”,或者歸入刻畫“F”的“a”(即Fa)也可以歸入“G”之下(即Ga),這些規則是如此複雜,而且這些刻畫是如此眾多,它們甚至還可以被另一個刻畫排列系統所一一映射,但與此同時又與真實世界(除了這個排列系統)沒有任何關係。你可以談論、撰寫乃至掌握複雜的黑格爾哲學,但與我們的世界幾乎沒有任何關係。

為了使這一點更清楚,讓我們再考慮“蘊涵”(implication)這個問題。在你的複雜理論論述中,如果有一個對象a被歸入一個概念F下(即Fa),那麼如果你的理論中有“如果Fx,則Gx”,那麼你就得到一個新的蘊涵,即“如果Fa,則Ga”。在實例中,對於某個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所涉及的某個對象、事實或別的什麼,如果它有某個以前出現過的語詞所表示,那麼我們就會把目光聚焦到以前出現過這個語詞的地方。理論中的蘊涵,沒有任何神秘可言,它大體是由相同語詞的重複出現而被注意的,僅此而已。當然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有一種關於“什麼是理論”的圖景才能更好的理解,我打算把這個問題推遲到下一篇文章。

到現在,我們能夠對數學學習、黑格爾哲學學習以及邏輯學的學習說點什麼呢?我們能不能也說它們也只不過是一種語言遊戲呢?這當然是不是維特根斯坦所說的“語言遊戲”。我們不是說,數學、黑格爾哲學、邏輯學只是與世界無涉的文字遊戲,任何嚴肅的理論研究也不是這樣的;而只是說,某些學習者可能只是在語言遊戲的意義上來處理它們,這正是一個反諷,即他們的確可以流暢談論它們,但卻並不理解它們,他們的談論與被談論的對象之間隔著語詞,並且僅限於語詞。

不過,數學、邏輯和黑格爾哲學的確特殊,它們給人的通常印象是形式化、抽象、不夠經驗的,這些特性的確容易使學習者誤入歧途。那樣一種僅限於語言遊戲的局面,的確有些類似於維特根斯坦所說的我們能夠順暢使用語言但與此同時與意義毫無關係的局面,我認為這確實是我們今天許多社會科學理論研究者的真實情況。當然,如果我們拋開這個類比,直接去探究數學、邏輯和黑格爾哲學本身的話,那我們倒真的會遭遇相似的問題,這也正是為什麼它們會成為我們例子的原因。

數學有意義嗎?如果它們沒有意義,那現代各門科學熱烈開展的數學化是怎麼回事呢?至少羅素曾一度認為,在數學最初開始的地方,既不能說它有意義,也不能所它沒有意義,既不能所它是真的,也不能說它是假的,幸好他後來不再提這個觀點了。

那麼邏輯呢?邏輯的情形非常類似於數學的情形。你的確可以像排列不同石頭那樣研究和運用邏輯,同樣也可以在純粹形式化的數學構造中開展所謂證明。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無論是邏輯的詞項,還是數學的符號,它們本身的是如何形成的,當應用它們的時候,即把某個對象(無論是經驗中的事物,還是隻是一個其他的表達式)歸入到某個邏輯表達式或數學表達式中的時候,一定要清楚這不是隨意的,這一步驟是至關重要的,是必須要在語義學(對於邏輯)或模型(對於數學)上充分解釋清楚的。

可以把邏輯和數學看作是本來沒有意義的形式化構造,但對它們的應用絕不能只是形式化而沒有意義的。我常見到一些假模假樣的論證,不加嚴肅考察就把某個概念歸入某個概念之下,然後利用形式化的邏輯規則來論證,最後得出那個概念與別的什麼概念是衝突的結論,整個論證的主要不是為什麼把那個概念歸入後面那個概念,而是歸入那個概念之後可能的邏輯問題。這是拙劣的語言遊戲,無論它們多麼複雜,與理解事物毫無關係。如果你把“民主”這個詞項歸入到“如果p,則q”的蘊含條件式子(這裡的“p”和“q”根據實際場合可以是任何具體的詞項,比如“p”是“民主”,“q”是“法治”)的“p”之下,那麼你一定會得出與“q”相應的結論,但僅此而已。你在後面無論多麼複雜的論證中所證明的無論什麼蘊涵或矛盾,看似是有關“民主”、“法治”這些實質問題的,實際可能只是“p”和“q”這些空洞的字母之間的關係,只不過是後者換了一種寫法而已。

至於黑格爾哲學,那是一個我不夠熟悉但很可以確定對我而言沒有學習必要的東西。據我有限的瞭解,它同樣也有數學和邏輯上可能存在的毛病。這種哲學被羅素在《我們關於世界的知識》中劃入古典傳統,它的一個特點是以觀念上的思辨代替我們關於經驗世界的探究。對此,羅素有一段評論:

邏輯在哲學上的功用,如我在後面將努力指出的,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並不認為邏輯的功用就是它在古典傳統中所具有的那種功用。在古典傳統中,邏輯是通過否定而成為構成性的。在初看似有許多同樣可能的選擇之外,邏輯必須僅取其一而否決其餘,而被選取的這一個則被宣佈為已在現實世界中實現了的。於是,世界僅由邏輯而無需訴諸具體經驗就被構成了。在我看來,邏輯的真正功用恰恰與此相反。就其應用於經驗事實而言,邏輯是分析的而非構成的;從先天來說,它經常更多指出的是從未想到的一些選擇的可能性,而不是乍看似可能的那種選擇的不可能性。因此,邏輯一方面使想象可以自由設想世界可能是什麼,另一方面又拒絕對世界是什麼作出立法的規定。這個由邏輯內部的革命所帶來的的變化已經把傳統形而上學的野心勃勃的構造掃蕩殆盡,即使那些再崇信邏輯的人也已失掉這種野心,而對於視邏輯為妄想的許多人來說,由邏輯引起的那些荒謬悖理的體系則似乎甚至是不值一提的。(《我們關於外間世界的知識》,中文版,第6-7頁。)

古典傳統的一些哲學家往往掙扎在一般人看來無比抽象和複雜的概念旋渦之中,他們做著普通人看起來是如此艱難和希望渺茫的工作,而只有一部分天分異常的人才能學習和理解。實際上他們與那些拙劣的邏輯運用者具有類似的精神氣質:他們從先天理念出發,創造出一系列複雜的概念,這些概念自然而然產生無數艱難的問題,於是他們有模有樣地展開論證,並在其中發現了矛盾、可能、必然、因果;但奇異的是,他們覺得某些概念之間產生矛盾這個“事實”就足以使否定我們關於經驗世界的一些觀點,他們就像兩個在下圍棋的人,做著與旁邊的鐵匠的工作毫無關係的事情,但卻聲稱因為它們圍棋上的某些規則或規律,而決定鐵匠的工作所應該有的規則或規律。按照我自己的哲學旨趣,我毫不猶豫地將這些人歸入胡扯和浪費生命的行列。

羅素舉了布拉德雷(前者一度是後者的粉絲,並也是從對後者的反抗中開拓自己的哲學的)這個英國黑格爾主義者在《表象與實在》(Appearence andReality)一書中的一段論證為例來展示古典傳統的這一特點,讀者如果能夠從中看出那一特點,並且聯想到我們今天許多學者的寫作風格,足以使人欣慰:

但是另一方面,關係如何能與性質相關,是不可理解的。如果關係與性質無關,那麼這些性質就是沒有任何關聯的;如果這樣,那麼就如我們已看到的,這些性質就不復是性質,而它們的關係則成為一個虛無。但是,如果關係與性質有關,那麼顯然我們將需要一個把它們聯繫起來的新的關係。因為關係不大可能僅僅是它的一個項或兩個項的形容詞;否則,如果關係是關係項的形容詞,那麼這至少似乎是經不住批駁的。關係自身既然也是某種東西,如果它不是本身與關係項有關係,那麼它又以什麼可理解的方式與關係項相關呢?但是在這裡我們又被推入一個毫無希望的過程的旋渦,因為我們不得不無止境地去繼續尋找新的關係。鏈環是由鏈環來聯結的,這個聯結的紐帶,也是一個具有兩端的鏈環,而其每端又各需一個新的鏈環把它們與舊的鏈環聯結起來。這個問題是要找出關係如何可能與性質有關,但這是不可解決的問題。(布拉德雷《表象與實在》,第32-33頁,轉引自羅素《我們關於外間世界的知識》,第5頁。)

當我們閱讀這樣的文字時,就如閱讀黑格爾哲學一樣,在心中擺起形態各異的石頭來,只要我們肯努力,一定能夠搞清楚這些繁複的術語之間的關係,但僅此而已,與這個世界無關。無論如何,在閱讀任何一串文字時,我們終歸要在內心形成某些圖像,只是這些圖像與世界無關,除非我們像古典哲學家那樣認為全部的真是“絕對的一”,宇宙的任何部分都蘊含著整體的真,即那個“絕對的一”,於是我們能夠相信,只是在排列石頭這件事中也可以窺見宇宙的必然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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