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媽媽從小離開你去嫁別人了,現在孩子都大了自立了,媽媽說回來養老,你接受嗎?

旅遊回來


不接受,即使鬧到哪裡,也不能接受!



我們一直在講:百善孝為先!不錯!可是呢還有一句話:生身之恩大於人,養育之恩大於天!養育之恩大於生身之恩!你是父親養育長大的,父親的養育之恩大於天!你不能背叛我的父親,哪怕他是天下最不盡責任的男人,但是他沒有把你餓死!全天下,父親最大!

再說母親,不錯,她是生育了你,是她給予了你生命,但是,不論那時候是什麼原因,她都是因為自己的自私主動的背叛了你的父親,背叛了你的家庭,也背叛了了她那媽媽這個稱呼!她將你帶到了這個世界,卻沒有給予你世界上最大的愛——母愛!她是世界上最自私的母親,是一個不值得原諒的女人!

她不配擁有母親這個稱呼!

最後說一句替那些尚未出世的寶寶說一句話吧:跟這些你們兩個人給予我生命,我很愛你們,但是假如你們沒有陪伴我長大的準備,沒有為我負責的勇氣,請不要帶我來到這個世上!我愛你們,我寧可失去自己,也不想失去你們任何一位!我不希望,你們任何一位——只能出現在夢裡!

我討厭背叛,任何理由都不是背叛的藉口!背叛不容原諒!所以假如是我,不僅僅,不接受,就連那一聲媽媽我都會吝嗇!

不論父親母親
如果沒有這個付出




就不要苛求這個情景


蝶谷幽蘭


說說一個親戚的事吧。親戚叫蘭鳳,四十出頭時,丈夫因病去世。當時有三個孩子,都是男孩,大孩子十九歲,最小的十一歲,她一個人支撐家庭感到既累又孤單。她在外打工時認識了一個離婚的男人,對她很好,猶豫再三,她和這個男人結婚了。

時間一晃十多年過去了,她得了癌症,那個男人離她而去,萬般無奈之下,她回到大兒子家裡。大兒子開始有些不樂意,但是看到被病魔折磨不成人樣的母親,他心軟了。

他把兩個弟弟找來,商議這件事情,老二說,大哥你說怎麼辦,我就怎麼辦。老三說,我才十多歲,她就走了,是奶奶把我拉扯大的,她回來不回來,於我沒有關係。

老大說,母親的醫療費和安葬費我和你二哥負責,小弟呀,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你替媽想過沒有,當時她一個人支撐這個家她有多難?

老三說,她難,她想過我們難不難?那時,她心裡沒有我們,現在憑什麼叫我心裡有她?

老大說,你說這話我就不贊成了,一個人和父母的關係,是在做生意嗎?別說父母,就是我們兄弟吧,難道你只有幫助過我,我才能幫助你嗎?你結婚時,我幫你,也是為了你幫我嗎?如果是那樣,我何不把錢放給別人用呢?

我覺得,我們所以互相幫助,因為我們是兄弟,這輩子是兄弟,下輩子還能是兄弟嗎?

停了一下,他又說,一個人一輩子,只有一個媽,別管她做錯了什麼,她還是俺媽。現在她老了,病了,難道我們就可以因為她曾經做錯事,而不管不問嗎?

見老三低頭不說話,老大繼續說,不管怎麼說,媽已經到這樣了,一旦她走了,我們再想有個媽,就永遠不可能了。我不要求你別的,你有空就來看看她,叫她一聲媽,讓她能平平靜靜地離開。

在老大的勸說和感動下,老三也拿出醫療費,這樣的日子又過了三年多,直到去年,她才去世。

三個兒子,風風光光地給母親辦了喪事。

我贊成文中老大的意見,一個人一輩子只有一個母親,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母親也不能原諒,還能指望你原諒誰呢?


遙山清風明月


我們附近村子就有一個阿姨,當年丈夫出事,三個孩子還未成年(2個兒子,1個姑娘),阿姨就改嫁到城裡,2個兒子成家她都沒有管。後來,城裡老伴去世,老伴的孩子趕她走(跟城裡老伴沒領結婚證)。回到農村,2個兒子都不要,自己一個人在農村生活!


魚漁zyl


那我來說說發生在我身上身邊的事吧?

我的弟弟失聯十來年了,我的弟媳起訴離婚了,當時我的侄女還小才兩三歲,法院把我侄女判給了喔弟媳。但是我弟媳改嫁本地方。並沒有對我的侄女一點點的照顧,就不要談說撫養我的侄女了。我侄女就跟著我年邁的父親一起相依為命。我打工出錢來撫養她,來贍養我的父親。

但是我一直教育我的侄女,她的父母確實不對,不是父母所謂。但是他們畢竟是給你生命的人,以後在自己能力的範圍之內,盡到自己的孝義。算是報答他們的生嗯。我侄女對我說,我的媽媽只有一個就你大姑。我侄女現在高三了,明年高考了,可是不幸的是又發生了,我癌症了。我放不下的也是我的侄女了,我的孩子大了。我不怕癌症也沒畏懼過癌症,但是給我身邊的一些親人把我給擊垮了,讓我對這個世間沒有留戀了。這個親人明明知道我是癌症,還故意單獨來打擊我,來冤枉我,他又在我其他的親人面前說幫我籌錢看病,我給我其他的親人說了他單獨故意來整我,其他的親人反而罵我,說我是沒事找事做,怎麼可能。人家還說幫你籌錢看病呢?我的天哪,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他是人前裝好人,人後是魔鬼。他的目的就是想把我擊垮了,我的侄女就真的無依無靠了,明年高考了,對我侄女是是一個致命的打擊,我女兒的婚期在即。也是一個打擊。我一直都在用毅力搏自己的生命,可是我的親人確如此我。這一生沒有記恨任何一個人,哪怕就是有生活中的小矛盾,我都是都是從來不記仇的人,但是這次這個仇我是急定了。這個人就是我的親堂妹夫。


川中大媽何心


我想說的是要分清楚什麼原因離開你,這個是主要的,我的媽媽在我2歲的時候,我妹妹四個月的時候走了,這麼多年從未回來看過我們一次,我和妹妹是奶奶帶大的,爸爸也在我十六歲時因病離開了我們,從小到大我從未恨過媽媽半次,因為從我知事以來我就知道媽媽也是不得己才走的


寶貝寶貝6688


我八歲父母沒有結婚證,同居生下我們兄妹三人,可是現在她老了,父親死了,母親無家可歸,可我從來沒有嫌棄媽媽,因為我是女人,知道生兒育女的辛苦,也知道女人的不容易,父親打罵媽媽我都 看見了,而我也會被父親打罵,所以我不恨我媽,也不怨我爸,因為父母的婚姻我無權指責,我不想以後後悔,父母在我有個家,父親死啦母親孤零零的,我盡心盡力的照顧她,當年錯了,可是我們也長大了,不管吃了多少苦,畢竟是我母親,真的心疼我媽,善解人意的老人,能照顧的時候就不計較了等到了去世的時候至少我無愧於心。



用戶夢牽繞了誰的靈魂


您好,我是驀然,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回答起來非常難,因為它不僅僅牽涉到撫養孩子和贍養老人的義務,它還牽涉到當事人心裡的怨念,甚至是恨。

作為子女來講,母親扔下幼小的自己另嫁他人,儘管會偶爾探望【或許渺無音訊】,可是缺失母愛的童年苦楚,會令自己畢生難忘!

即使當時父母的婚姻再不幸福,即使當時母親的生活臨近窒息,可是幼小的孩子是感受不到的,也不會有很深的記憶。

在孩子的成長經歷裡,只會記得自己的成長過程裡所遭受的苦楚。因為,年齡太小!

作為母親來講,孩子幼時離開實在是無奈之舉,而今天之所以又選擇回來,也是事出無奈。

媽媽老無所依,只期盼親生的孩子,可以憐我們母子一場,讓我不至於困死街頭。

清官難斷家務事,糾纏於親情之間的是非最難公斷。現在我想表達的主題是——放下!

建議如下:

1.和媽媽做一次深談。【無論當初媽媽是因為什麼原因拋下自己,我相信那個決定,在以後的歲月裡她一定後悔過。】

告訴媽媽,“媽媽,我放下了,不是不恨,是放下”。

2.承擔起贍養媽媽的義務。【我們既然已經有了一個悲慘的童年,那麼就讓我們擁有一個幸福的中年吧!】

到我們老去的那一天,你就會知道這個決定是對的,真的!

我始終相信,人在做天在看!都說蒼天無眼,可蒼天又曾放過誰?

祝快樂!


知心驀然


媽媽從小離開身邊另嫁他人,老了卻想要回來養老,也許很多人都會無法接受,對我來說,看實際情況而定,遵從自己的內心。

我身邊正好有個類似的例子。

鄰居家的媳婦,生下女兒以後,在孩子一週歲之後,選擇離開這個家,不知去了哪裡。周圍很多人猜測說她是做那種見不得人的工作的,離開家肯定是她本性就是這樣。


在我結婚那年,她回來了,帶著一套房回來的,婆家接受她了。但是從她離開到回來的時候,已經差不多9年了。女兒最重要的幾年也都錯過了,所以跟她一點也不親。不止不親,女兒在奶奶的“你媽媽不要你了,走了嫁人去了!”的洗腦下,對媽媽應該是懷有恨的。我經常能聽到她會對媽媽大吼大叫,還會故意不給她開門。


現在有了二胎弟弟後,她女兒是更加看不慣她了。因為是剖腹產,不能下樓吃飯,她就會說:要吃就自己下樓來吃,不想下樓就餓死,這之類的話。


說實話,我覺得這位媳婦挺可憐的。通過她這次坐月子,我有點明白她是為什麼會離開這個家的。婆婆不幫著照顧孩子,人家給她的禮金全被婆婆沒收,一個不小心還得餓肚子,扯著肚子自己下樓來煮東西吃。她婆婆還會抱怨說她嬌氣,需要把飯菜送樓上去。甚至是朋友送來的給她補身子的東西,她婆婆會偷偷給自己兒子老公吃,當週圍有人問了,婆婆還會反問:為什麼要給她吃呢。

過了月子後快半個月了,她的刀口據她老公說還是不太好,之前還因為沒有好好休息化膿了呢。


看完這個例子,回到上面那個問題,如果作為兒女,知道自己媽媽在生了自己之後受到這種待遇,你還會覺得媽媽離開這個家是不對的麼?

基本上每個做媽媽的人,都不會狠心拋下自己的孩子的,除非她真的是無可奈何。

一個女人嫁到一個家庭裡,需要花很大的心力去融入這個家。大部分女人是幸運的,嫁了好人家,可有些女人就比較倒黴,所嫁非人,到頭來只能選擇離婚,重組家庭,或者是一聲不響遠走他鄉。

也許有人會說女人矯情,但是誰出嫁前不是父母掌心的寶呢。從自己熟悉溫暖的家庭出來,掉進了冰冷陌生的地方,任誰都會覺得心寒吧。


現在社會離婚這種事情就像是蘿蔔青菜那樣隨處可見,相比以前,夫妻之間結婚離婚變得隨意,於是出現了很多的悲劇,其中最倒黴的就是孩子,被影響了一輩子。原本美滿的家庭突然間崩塌了,那種打擊無法想象。長大之後可能還要面臨上面提到的問題,真是讓人無法省心。

不管媽媽是因為什麼原因離開你,既然事情已經在了,也就無法逃避了。但是不能因為一時的氣氛而忽視了自己真正的內心世界,也多多瞭解媽媽當時的處境。


說在最後

當你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可能多少會理解父母當時的心情。但是鑑於這個社會,鑑於自身的經濟能力,對於養不養那個拋棄自己的母親,那就需要遵從自己的內心了。也可以遵循下自己另一半的意見,找到最為妥善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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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菇菇話育兒


離婚的事情是父母之間的事情,兒女其實是受害者啊,個人覺得吧,母親離婚之後依然照顧你的生活,當母親老了,應該要接受母親,我妹夫的母親離婚後,還嫁了兩個人,後面那個老頭死了之後,老無所依,想回來找我妹夫兄弟姐妹們,(兩兒兩女),一紙訴狀把4個子女告上了法庭,法院按每個人的條件判定給予生活費,後來安葬費也是幾個子女出的,畢竟母親給了你生命,也是應該的啊


緣分在於珍惜


好意思的,很多人覺得生了他(她)就是很大的恩惠。我鄰居年輕是時拋夫棄子跟一男人私奔出去,隱姓埋名怕前夫和兒女找她。現在年過60,情夫迴歸前妻家庭,她又去和子女相認,還說如果他們不贍養她,她要去法院告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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