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學-質量管理體系-要求(41)

今天的分享內容為“顧客和外部供方的財產”。

跟我學-質量管理體系-要求(41)

標準內容

標準《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GB/T 19001-2016》條款8.5.3 顧客和外部供方的財產的內容為“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對組織使用的或構成產品和服務一部分的顧客和外部供方財產,組織應予以識別、驗證、保護和防護。若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情況,組織應向顧客或外部供方報告,並保留髮生情況的成文信息。注: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可能包括材料、零部件、工具和設備以及場所、知識產權和個人資料。”

標準解讀

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對組織使用的或構成產品和服務一部分的顧客和外部供方財產,組織應予以識別、驗證、保護和防護。若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情況,組織應向顧客或外部供方報告,並保留髮生情況的成文信息。注: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可能包括材料、零部件、工具和設備以及場所、知識產權和個人資料。

本條旨在確保對不屬於組織、但處於組織控制下的財產得到保護。

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本條旨在要求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者組織使用的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首先,組織應明確什麼是顧客財產和什麼是外部外部供方的財產,即概念。財產可以是有形的或無形的(如材料、工具、顧客的場所、知識產權或個人資料)。顧客財產是指由顧客提供並構成產品或服務、或者用於產品生產或服務提供的財產。常見的情況有:顧客可能提供用於產品生產或服務交付的材料、設備、知識或數據。外部供方的財產是指外部供方為某一目的提供給組織的財產(如用於包裝的設備或個人資料)。其次,組織應確定在組織控制下或者使用的顧客財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最後,組織應愛護這些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

對組織使用的或構成產品和服務一部分的顧客和外部供方財產,組織應予以識別、驗證、保護和防護。本條旨在組織應對顧客和外部供方財產進行管理,即首先予以識別、驗證、保護和防護。識別的目的在於防止錯用;驗證的目的在於防止使用不合格產品;保護的目的在於丟失;防護的目的在於防止損壞。適用時,組織應清晰地標識財產的所有者,並讓組織內人員知曉。可在產品上進行標識,或在單獨隔離區域保管顧客財產,或限制對知識產權的訪問。當組織對顧客財產進行控制時,對財產進行驗證很重要(如財產的狀態或物理狀況、個人資料的準確性)。這種驗證根據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若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情況,組織應向顧客或外部供方報告,並保留髮生情況的成文信息。本條要求成文信息的目的是確保能夠使用相關信息,以確保當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其他不適用或不可用的情況時,準確地告知顧客或外部供方。

總結

顧客和外部供方的財產管理一般按照六方面進行,即識別、驗證、防護、保護、報告和記錄。識別即組織應區分出哪些是在組織控制下或者使用的顧客和外部供方的財產,其目的在於防止錯用。驗證即組織採取一定的監控或監視手段,識別出這些財產是否合格,其目的在於防止使用不合格產品。防護即組織採取一定措施對這些財產進行管理,常見的防護有標識、處置、汙染控制、包裝、儲存、傳送或運輸以及保護,其目的在於防止損壞。保護,保護的目的在於防止丟失。報告的目的在於與顧客和外部供方的溝通。記錄的目的在於留下證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