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結婚女方要房要車要彩禮的本質,並不是封建陋習。

古代中國,一直男尊女卑,夫為妻綱,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所以男娶女嫁有點買賣婚姻的意思,男人自然要送彩禮給女方父母,以補償其生養之恩。而且,女人不出去工作,需要男人養活,女方自然也得考慮男方的經濟條件。男尊女卑與送彩禮是配套的。

現代社會,早就男女平等了,女人在教育、工作、報酬、權利、地位、贍養雙方父母上與男人是平等的,但是為什麼男女結婚,女人仍然考慮男方經濟條件,甚至變本加厲,除了向男方要彩禮,還要房要車要存款呢?女人只拋棄了過去對自己不利的“男尊女卑”,但又繼承了對自己有利的“要房要車要彩禮”,這是不是女人只要權利平等,不要責任平等呢?

原本在改革開放以前,既然男女平等了,女方是不要彩禮的,是革命式結婚,愛情至上,那時候貧窮,吃穿都困難,根本也沒有房車,婚後幸福生活完全靠小夫妻自己奮鬥。女人要房要車要彩禮是改革開放富裕一些以後才重新興起的,尤其是計劃生育出現男多女少情況以後,整個社會拜金主義,女人又想通過婚姻追求物質享受,不勞而獲,隨著相互攀比,愈演愈烈,甚至達到了有些男方父母不堪重負,苦不堪言的地步。

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名義上女方父母要房要車要彩禮,其實他們還要賠上嫁妝,全都陪嫁出去了。由於年輕,男方的房車彩禮大都是父母置辦的。很多父母背上了一生債務,有的臨死也還不完。這種情況的真相是,啃老,雙方父母傾其所有,背上外債,結果房車彩禮全都由小夫妻享用了。罪人卻讓丈母孃一個人落下了。

這種現象表面看是男女不公平,其本質是新時代年輕人,尤其是女性年輕人想通過婚姻追求物質享受,不勞而獲的道德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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