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村宅基地升值了,大學畢業在城裡工作幾十年的兄弟回來爭,要不要給他們?

溯澗追魚


這個問題涉及當前農村宅基地與農村戶口,財產繼承法3項政策與法規。

大學畢業並在城裡工作了幾十年。這不是先決條件。先決條件是他戶口在農村與其弟在一個戶口本上,還是從上學就變為城市戶口沒有動。

如果他戶口一直與其家人在一戶口本上,雖經上學,參加工作,但這房產理應有其一份。至於多少可由兄弟間自由協商或由法律部門裁決。

但其弟由上學至工作一直把戶口遷出,成為城市戶口那其弟還要分一些,其權利也少了許多。這個問題有些複雜。

第一,其上學費用由誰供給,如一直由兄長負擔,其弟於良知,應自動退出,算是對長之補償。

第二清官難斷家務事。雖在城裡工作,但房產畢定父母遺產,其父母還在,一句話定音,給也可,不給是老人權利。

如雙方父母都已不在,那其兄看在自家人份上,讓一步,少給一些,畢定其弟也有繼承父母遺產之權。

如房子非父母遺產,而是其兄在弟上學後自建,其弟沒任何理由要求瓜分。

除上述情況外,如怎麼兄弟雙方也達不成協議,只好請法院按繼承法來判定了。




海納百川21210


農村宅基地情況比較複雜,不同情況應有不同得辦法,不能一概而論。首先要弄清宅基地是誰的?你用一個“搶”字好象是說弟弟要搶你的宅基地,如果你花錢修的地方當然是你的,弟弟無權回來搶。如果是父母留下的宅基地,自然歸你弟兄二人所有,這與他在哪裡生活沒關係,即便他在山南海北,宅基地有他的一份,不容否認。雖然他在城裡工作幾十年沒提此事,不表示他就不要了,現在回來要宅基地也是合理的,這與是否增值無關。而應分析他的實際需要。也不是搶你的宅基地,而是與你分配父輩資產中他應得的那一部分。如何分配應以兄弟情誼為重,在互讓互諒的基礎上,根據現實需求和可能協商確定,並應適當照顧哥哥的需求,畢競是哥哥在農村具體使用和維護父母遺留的這份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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