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民转刑”案件,三明法院出新招!


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1:2018年2月10日,被告人李某找余某钦讨要欠款,在余某家门口遭到被害人刘某春(余某丈夫)阻拦,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刘某春发生争执,互相拉扯对方衣领并扭打至楼梯口,被告人李某在下楼梯时为摆脱被害人刘某春的拉扯,用力将被害人刘某春拉下楼梯,在无法摆脱的情况下将身体靠在楼梯护栏上继续用力拉被害人刘某春,造成被害人刘某春摔下头部撞到楼梯转角过道的防护墙上,经医治无效死亡。被告人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明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赔偿被害人家属100余万元。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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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


当前,民事案件“民转刑”呈现出日常性、多发性、小额性以及特定案件类型中的群体性等特征。为遏制“民转刑”案件上升势头、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近日,明溪法院制定“民转刑”案件分级预警机制。对所有立案登记的民事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阶段,全程进行“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全程跟踪。


预防“民转刑”案件,三明法院出新招!


工作机制

民事案件“民转刑”分级预警机制是指对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围绕矛盾问题成因、潜在风险、发展趋势等纠纷信息进行排查,以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为标准,通过对掌握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即时评估判断,查找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点,进行深入讨论,准确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信息按照严重程度、转化风险等划分层级,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并实行即时预警,及时制定化解措施,加强对矛盾纠纷预警能力,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采取措施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预防“民转刑”案件,三明法院出新招!


01

“四色预警”等级划分

根据矛盾纠纷的问题成因、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案件“民转刑”潜在风险,将风险等级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


  • 四级为一般矛盾纠纷,无 “民转刑”潜在风险的民事案件用蓝色标注;
  • 三级为双方矛盾纠纷较大,有“民转刑”潜在风险的民事案件用黄色标准;
  • 二级为双方矛盾纠纷激烈,有较大“民转刑”潜在风险的民事案件用橙色标注;
  • 一级为双方矛盾纠纷非常激烈,有很大“民转刑”潜在风险的民事案件用红色标注。


02

“四色预警”责任划分


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要求承办法官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全面把控个案特征,做好风险评估,及时掌握每个当事人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理性、客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一些存在“民转刑”潜在风险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制定预防措施。对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的案件进行判后回访,加强释法说理,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1、蓝色预警:承办法官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依法调处案件,该立则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依法执行。


2、黄色预警:承办法官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并将案件潜在风险报告庭室负责人,制定预防措施。


3、橙色预警:承办法官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将案件潜在风险报告庭室负责人,并向分管领导报备,客观分析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4、红色预警:承办法官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将案件潜在风险报告庭室负责人,并向领导报备,及时掌握信息,控制局势,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严防引发“民转刑”案件。

预防“民转刑”案件,三明法院出新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案庭在立案时,根据掌握的案件情况打印填写《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并随案移送审判执行部门。审判执行部门在接收案件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真研判案件“民转刑”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在案件结案后,将《案件“民转刑”风险等级预警表》入卷归档。


(二)加强协调配合。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对掌握到的案件信息应加强沟通协调,合力研究,防范案件“民转刑”潜在风险。预警事项若得不到有效化解稳控的,将持续实施预警,并根据事态变化情况调整预警等级。


(三)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对照民事案件“民转刑”分级分色预警机制,认真开展自查,剖析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在实施民事案件“民转刑”分级分色预警机制中的好做法,通过报送信息、案例等形式加强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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