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非機動車道保證電動車摩托車的安全行駛,為什麼有些人非要走機動車道呢?

每天一點心靈感悟


明明有機動車道給機動車走,他們卻非要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是為什麼呢?


留頭不留Fa留髮不留頭


只要長了眼睛的,就可以看見非機動車道時時刻刻都停著機動車。也就是說機動車在時時刻刻侵犯著非機動車的路權!非機動車只好冒著危險“與狼共舞”。希望提這樣問題的人要長腦子,要客觀,要實事求是,不要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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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做任何看似不合理的事情,無外乎同種情況。一是被逼的,不做不行。二是方便快捷有利可圖。三是以上兩種理由都存在。電動車走機動車道的原因也無外乎三種情況。一是非機動車道經常被亂停車的佔用,或是停車,可是裝卸貨,或是等人,反正是沒辦法走了,不得不上機動車道。二是設計初衷就不合理。現在城市汽車擁堵不假,但城市設計者為了減少擁堵,把精力都用到解汽車的擁堵問題上去了,不斷地拓寬機動車道,同時也在擠壓非機動車道,如果有人做個統計,其實按照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承載人數,現有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應該一半一半才能算是公平的。三是兩種原因的綜合,非機動車道被佔用,或是非機動車道非常擁擠,只好走機動車道了。從下面這個圖,明白人可以看一下,現在是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發揮交通運載作用大?如果逼著這些開電動車的都去買個廉價汽車開著,城市擁堵問題永遠解決不了。

道理其實很簡單,現在的城市設計也好,道路交通設計也好,誰有話語權,誰有影響力,誰就有可能獲取更多的利益和便捷。同樣如此,很多開汽車的人,有學歷有文化,有資源,有影響力,他們通過文章,通過職務,通過代表去發言,總之,汽車人有很多種渠道發聲。督促有關部門不斷解決機動車道擁堵的問題,而且設計部門也容易在部分人身上得到認可。而非機動車道上的交通人,他們大多處於社會底層,大多是打工的,大多是沒地位,沒水平,沒文憑,沒有渠道發聲的人,他們的訴求,他們的擁堵,其實是沒人知道,沒人瞭解的。當然其實最瞭解還是路口的交警,但只有他們的發言,也未必能引起那些所謂專家的重視,畢竟這非機動車道的人沒有什麼社會影響力。看一下這個圖片,同在鏡框裡的交通工具,一輛汽車一個人,一輛電動車也一個人,哪邊的人口密度大呢?誰的道路應該拓寬呢?一目瞭然。

一句話一個城市的擁堵和交通安全其實主要是在汽車飽有量,大部分車輛都是一個人出行的,記得以前有過這種調查的,一個機動車佔有有道路資源和一個電動車或摩托車佔有有道路資源基本上在三比一的量,想想看,如果把機動車道拿出一半給機機動車道,城市汽車保有量也砍掉一半,讓一部人也改騎電動車,這擁堵或話就解決好了。但是這又未必符合汽車經銷商的利益,也未必符合經濟發展的要求。這可能才是目前有些專家需要考慮的問題和城市運營者要考慮或是平衡的問題。城市交通也是一個要面子還是要裡子的問題,寬闊的機動車道,豪華的汽車群,是城市的面子,悠閒的,密密麻麻的非機動車道是城市的裡子,是大多數居的日常生活,孰重孰輕是要靜下心來考慮的問題。

要想真正解決城市擁堵問題,還請那些所謂的專家,真正到底層,真正看實情,真正摸準脈博,對症下藥才行啊!而不是一味的打壓沒有發聲能力的非機動車道上的人,不是禁摩就是禁電動車,信不信由你在城市的某些道路,壓縮機動車道,拓寬非機動車道,鼓勵電動車出行,減少機動車通勤,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草根說說


說到城市交通,就不得不說堵,畢竟城市作為人流集中地,很容易造成擁堵這種現象,而許多城市的道路交通規劃其實都是很多年前的,在過去汽車數量少,城市道路交通沒有那麼擁堵,所以道路狹窄一點也不會造成多大的影響,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道路兩邊的商鋪和住戶的增多,人流量加大,原本狹窄的路面就變得擁擠不堪。

而一些在過去用於人行和自行車行駛的非機動車道,在現在都被用作機動車道來給汽車行駛減少交通壓力,導致了原有的非機動車道變成了只有名字沒有實情,汽車佔用了非機動車道,而非機動車全部被擠壓到了機動車道上面去跟汽車搶道走,而一些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甚至被用來畫做為機動車停車位,直接佔據了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只能跟機動車共用車道了。

現在城市主幹道大多數都有非機動車道,但是一些不是主幹道的地方基本上非機動車道已經名存實亡被用作它途,很多時候並不是說非機動車真的想去跟機動車搶道,而是被逼無奈非機動車道被機動車佔用,那不上機動車道怎麼行駛,當然也存在一些無視安全的人在有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跑上機動車道的,這些人都是貪圖機動車道路面寬廣的便宜,只是這種行為非常危險很容易出事故。

真正來說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的問題絕大多數都是因為非機動車道被佔用,被用作它途,非機動車無奈的情況下才跑上機動車道去行駛,真正在有非機動車道的情況下還跑上機動車道去行駛的非機動車其實很少並不多,而形成這種非機動車和機動車搶道行駛的情況根本原因就是城市規劃不規範導致的,當然也是有一些人沒有素質導致的,這種人有行人有非機動車駕駛者也有汽車駕駛者,城市文明靠法律也要靠人為素質以及合理的規劃才能達到。


無法超越的足跡


根據題主的描述,您指的應該是電動摩托車吧?

這個問題要掰開來說。

首先這是法規強制要求的,電動輕型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需要走機動車道。

2019年4月,針對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的管理方法(GB/T 24158-2018和GB17761-2018)正式實施,新國標對這三種車型的外觀、參數等都作出了說明。

根據國標,電動自行車劃歸為非機動車,電動輕型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則劃歸為機動車,上路前需要考有相應的駕駛證,繳納車輛強險,並且懸掛機動車牌照。所以電動輕型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走機動車道是合法合規的。

當然了,確實有些人會和題主一樣,認為電動輕型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走機動車道更危險,因為亂開亂竄問題不斷,比如經常不遵守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路口減速讓行等規定。

只能說這是權衡後得出的結果。現在電動車在我國保有量約有2億量,電動摩托車一直很難管理。多數電動車在路上行駛過程中都不遵守交通法規,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又因為我國法律對於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事故處理中,一般都會照顧非機動車,就更加肆無忌憚了。

所以以往電動摩托車走非機動車道引起交通事故定責很麻煩,在大街上經常可以看到電動車橫行霸道,不遵守交規、闖紅燈等等。在劃定為機動車後,因為需要考駕駛證、上保險、以及法律法規各層面的制約,能改善這一問題。

當然新規實施還沒多久,普及還不夠深入,還不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相信隨著監管加嚴,未來這一局面會得到改善。


東拉西車


大姐請去學習一下交規,摩托車是機動車,4.15開始部分電動車也是機動車了,走機動車道合理合法。走非機動車道才違法。部分城市的規定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


無產隊員


深圳九成以上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很多道路連人行道都沒有的!











qingshui清水


總有一些人不遵守規則,明明非機動車道很寬卻不在自己的道上行駛,非得跑到機動車道上;但有一些情況,有些車主把車停在了非機動車道上,導致非機動車道無法通行,使騎車人不得已駛上機動車道,如果道路規劃合理,這種現象還是非常少的!


一天到晚忙碌的魚Y


座標鄭州,鄭州的交通秩序確實非常亂。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走機動車道,在斑馬線上等紅燈,讓右轉車輛無法右轉。至少五分之一的非機動車道上都劃成了機動車停車位,非機動車道停滿了機動車,讓電動車和自行車無處可走,只有走機動車道。機動車隨意停放,打著雙閃停在機動車道上玩手機等人…太多了,簡直沒法說


井中撈月亮


反問題問者:明明是非機動車道,為什麼總要在此道上會畫出許多機動車停車位呢?這些機動車在出進這些停車位時,是不是會佔用和堵塞非機動車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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