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過聯合國同意,隨便出兵攻打其他國家。聯合國會做出怎樣的懲罰?

用戶11101090660


提出這樣的問題之前還是有必要先看看《聯合國憲章》的。

《聯合國憲章》第六章 爭端之和平解決

《聯合國憲章》第七章 對於和平之威脅、和平之破壞及侵略行為之應付辦法

是對國際爭端和解決途徑的最核心闡述。


但一定要注意一點——聯合國沒有“同意戰爭”以表示戰爭合法的權利。


對這本書,大家還是要仔細讀一讀的。

很多人討論聯合國對戰爭的態度的時候都會提出海灣戰爭。

那麼咱們就談談海灣戰爭吧:

1990年8月2日伊拉克派坦克和步兵開入科威特,佔領了所有戰略要地,包括埃米爾的王宮。僅僅用了2天時間科威特就消失了,在8月4日伊拉克在科威特建立了一個傀儡政權“科威特共和國”。科威特共和國存續了20多天的時間在8月28日正式被併入了伊拉克成為伊拉克的第19個省。

對於這件事情,國際上還是全面譴責的。主要原因其實真是伊拉克吃相有點難看了。

其實,在8月2日當天,聯合國就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事件上就做出了660號決議。

在660號決議中譴責了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行為,並要求伊拉克無條件的撤出科威特。

這個660號決議也是為什麼成立一個“科威特共和國”的原因了。


伊拉克為了對應660號決議而成立了一個“科威特共和國”。聯合國的人也不是傻子,這個名義上的共和國實質上的軍事獨裁國家中依然有著大量了的伊拉克軍隊並受到伊拉克的絕對控制。因此在“科威特共和國”成立2天后,聯合國追加了661號決議。

661號決議重申了660號決議的內容,並加大了制裁力度——包括:

1.要求聯合國各個成員國避免進口伊拉克和科威特商品

2.要求聯合國各個成員國避免向伊拉克和科威特出口商品

3.實施武器禁運

4.凍結資金和經濟資源

661號決議的舉措是加大外部壓力迫使伊拉克撤離科威特。661號決議還不是真正動武的決議。


但是要注意一點,661號決議已經是符合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41條的做法了!

第七章 第四十一條
安全理事會得決定所應採武力以外之辦法,以實施其決議,並得促請聯合國會員國執行此項辦法。此項辦法得包括經濟關係、鐵路、海運、航空、郵、電、無線電及其他交通工具之局部或全部停止,以及外交關係之斷絕。

661號決議出來後的第二天,美軍開始進駐沙特阿拉伯,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伊拉克吞併科威特之後,對美國的重要中東盟國沙特不構成威脅。因此從8月7日開始的美軍海灣戰爭的一系列行動叫做“沙漠盾牌”行動。這時其實還沒有針對於伊拉克本身的任何軍事行動。同時另一面的伊拉克也並沒有任何撤軍的舉措。


在1990年11月29,聯合國通過了各種方面的努力,要求伊拉克撤軍無果,才最終簽署了687號決議。這個決議其實也沒有說一定會打仗。而是給伊拉克下了一個最後通牒——1991年1月15日前 必須撤軍。如果不撤軍的話採取任何可以的手段讓伊拉克撤軍。

這件事吧,其實薩達姆也有薩達姆的苦衷:第一、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底線太低,一個彈丸小國跑上幾個小時能走遍全境的地方,也就沒有什麼割地領土爭議的空間了;第二、從660決議開始,聯合國一直給伊拉克下各種決議,說實話——疲沓了。


但採取任何手段實際上是符合聯合國憲章的:

第七章 第四十二條
安全理事會如認第四十一條所規定之辦法為不足或已經證明為不足時,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陸軍行動,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及安全。此項行動得包括聯合國會員國之空海陸軍示威、封鎖及其他軍事舉動。

這是一個逐漸升級的過程。



當然了,即便是動武,聯合國也有自己的特定程序:

第七章 第四十六條
武力使用之計劃應由安全理事會以軍事參謀團之協助決定之。第四十七條

一、茲設立軍事參謀團,以便對於安全理事會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軍事需要問題,對於受該會所支配軍隊之使用及統率問題,對於軍備之管制及可能之軍縮問題,向該會貢獻意見並予以協助。

二、軍事參謀團應由安全理事會各常任理事國之參謀總長或其代表組織之。聯合國任何會員國在該團未有常任代表者,如於該團責任之履行在效率上必需該國參加其工作時,應由該團邀請參加。

三、軍事參謀團在安全理事會權力之下,對於受該會所支配之任何軍隊,負戰略上之指揮責任;關於該項軍隊之統率問題,應待以後處理。

四、軍事參謀團,經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並與區域內有關機關商議後、得設立區域分團。

第四十八條

一、執行安全理事會為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決議所必要之行動,應由聯合國全體會員國或由若干會員國擔任之,一依安全理事會之決定。

二、此項決議應由聯合國會員國以其直接行動及經其加入為會員之有關國際機關之行動履行之。


這說明什麼呢?聯合國並不是一個軍事機構,而是一個組織協調機構。真正的軍事調動權利其實是在軍事參謀團手中。軍事參謀團其實是個草臺班子。由各個國家派代表臨時組成。


這些“參謀”的勢力、作戰、性質、利益會在參謀團裡面有各種最直接的衝突。往往,聯合國號召的部隊其實能維持個治安就已經相當不錯了。



說到這裡,其實大家知道為啥我們當年能把聯合國軍按在地上摩擦了嗎?嘻嘻


軍武數據庫


未經聯合國同意出兵攻打其他國家,一律會被認定為侵略戰爭,聯合國會制定制裁措施,其中經濟制裁為主,但是能夠起到怎樣的效果,關鍵看發動侵略戰爭的是誰。


1990年8月2日凌晨,伊拉克出動三個師的兵力越過科威特邊境,經過14個小時的戰鬥,伊拉克佔領科威特全境,此時共有20萬軍隊,2000輛坦克進入科威特,薩達姆宣佈吞併科威特,將其化為第19個省。

8月2日,聯合國安理會以14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了要求伊拉克撤軍的決議,對伊拉克的政治、經濟、外交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制裁,要求伊拉克必須在1991年1月15日之前撤軍。

然而經過一系列制裁,在最後期限之前伊拉克仍然沒有撤軍,根據聯合國授權,美國總統老布什向美軍下令,向伊拉克開戰,1991年1月17日,美國及其盟友轟炸巴格達,海灣戰爭全面爆發。

經過40多天的轟炸,盟軍開始對伊拉克發動地面進攻,伊拉克在傷亡10萬人,被俘8.6萬人,損失324架飛機,3800輛坦克,3000門火炮之後宣佈接受聯合國決議,全面從科威特撤軍。

聯合國對伊拉克的決議起初並沒有起到預期效果,直到美國出動軍隊之後,伊拉克在戰爭失利的情況下不得不撤軍。

2003年美國繞過聯合國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全面佔領伊拉克,但是聯合國並沒有制定制裁措施。

不過與伊拉克佔領科威特不同的是,美國進攻伊拉克並非要吞併伊拉克,而是推翻薩達姆政權,戰爭結束之後政權交還給伊拉克人民,伊拉克戰爭與海灣戰爭有著本質區別。

2014年,俄羅斯吞併克里米亞半島,聯合國將其判定為侵略,但是真正對俄羅斯進行經濟制裁的是美國為首的北約國家。

聯合國的制裁為何會顯得“軟弱無力”?

聯合國沒有自己的經濟,也沒有軍隊,決議需要成員國的配合才能夠生效,這就意味著聯合國決議只能用來對付中小國家,如果聯合國要求各國制裁美國,誰敢帶頭?如果是制裁俄羅斯,至少美國為首的北約會執行,制裁決議可以取得效果。



聯合國的維和部隊由各個國家組成,維和部隊的權限很小,維和部隊必須嚴守中立,除了自衛以外不得使用武力,哪怕是交戰一方的士兵倒在維和部隊面前也不能救,因為另一方會認為維和部隊幫助敵方。

維和部隊數量和戰鬥力都相當有限,根本無法與各國正規軍抗衡,靠維和部隊打不贏海灣戰爭。


聯合國很難對五大常任理事國產生實質性影響,而對中小國家的制裁需要各國的配合,如果是軍事行動,能夠仰仗的恐怕只有美國。


視野新觀


聯合國是一個龐大的組織,名義上它是管理整個世界的各項事務,可實際上,聯合國的權力也是有限的,有很多人都在質疑著聯合國存在的意義,不過聯合國對於世界的穩定,確實是有著很大的幫助。

比如說它的存在,就限制不少的戰爭,一般來說,主權的國家都是聯合國的成員,既然要加入這個組織,必然是要受到組織的約束,在聯合國的規矩中,戰爭是不能隨便發動的,也不會主張用武力解決問題。

得到聯合國允許的武力,只有兩種情況,要不就是個體或者集體不得已進行的自衛戰爭,另外一種就是在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戰爭。

那麼這麼多國家,必然會有一些國家不遵守規則,要是沒有經過聯合國的授權,去發動戰爭的話,那麼會遭到怎樣的懲罰呢?

其實這件事就是赤裸裸的雙標,在歷史上就有一些國家沒有把聯合國當回事,發動戰爭,卻得到不同的結果。

美國攻打伊拉克——安然無恙

最有名的就是美國,作為五常裡面的老大,美國當初就沒有得到聯合國的授權,直接去發動伊拉克戰爭。

這場戰爭讓美國重新取得中東石油交易的霸權,也把不太聽話的薩達姆政權給推翻,當時美國也是打著正義的旗號,表示伊拉克那邊是有著很多殺傷性武器,可這畢竟是沒有得到聯合國授權的戰爭,按理說聯合國應該對美國進行一些制裁,結果聯合國什麼表示都沒有。

甚至輿論還都認為這是一場正義的戰爭,可從結果來看,這場戰爭讓伊拉克陷入到混亂中,到現在伊拉克的局勢也非常不穩,無數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伊拉克入侵科威特——遭受打擊和賠償

美國的這番舉動,卻沒有受到任何的懲罰,而之前伊拉克也不老實,他們也曾經沒有經過聯合國的允許,就發動戰爭。

之前它們入侵科威特,這場戰爭他們甚至都沒有打著自己的旗號,指望著先斬後奏,很快就把科威特全部佔領,這次聯合國是真的採取制裁。

以美國等成員國為首的軍隊,對伊拉克進行瘋狂打擊,迫使伊拉克不得不撤軍,單單是撤兵還沒有結束,後面伊拉克還不得不賠償科威特大量的金錢,用作這次戰爭的賠償款,聯合國這次對伊拉克的制裁還是非常嚴厲的。

同樣的兩個國家,做出相同的事情,卻遭到聯合國的區別對待,這也能夠看出聯合國的本質。其實聯合國的主要力量,就是五常,這五個大國的實力都非常強,尤其是美國更是世界上的超級強國,實力強的國家,才能在聯合國裡面取得話語權。

而裡面其他的成員國,它們的實力非常有限,只能是指望依靠強國來生存,因此這些國家就會跟風,比如說美國要發動什麼戰爭,依附它的這些國家就會幫著美國打仗,這些國家聯合起來實力強大,誰都不敢隨便干預它們的戰爭。

況且美國是有實力單獨組織一個維護世界的機構,聯合國的這些法律還真的管不到它。像伊拉克這樣的國家,在聯合國裡面沒有人脈,自己的實力也非常有限,聯合國的條例就是專門限制這些國家的,這麼看聯合國這個平臺,也確實是強國主導世界的工具。

不過聯合國的存在還是有必要的,美國儘管有著很大的野心,可它也是要面子的,這些戰爭它都打著正義的旗號,既然自己要面子,它就不會真正把聯合國給拋開,在處理一些大事上,這些大國還是要重視聯合國的意見。

它還給世界各國提供了一個對話平臺,即便是在打仗,雙方也能夠通過聯合國進行對話,我覺得有這麼一個平臺,總比沒有要強很多,別管它是不是能起到什麼好作用,畢竟能有點用,也比完全沒有約束要強。


貓眼觀史


木叔確實對聯合國的相關制裁有過一些分析和了解,當年讀書時就還寫過一些類似的文章,所以對這個問題可以和大家說幾句。


理論上講,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聯合國安理會是要討論的,達成一致意見後,會有很多制裁方式。

主要有6點:

第一,經濟制裁,比如貿易禁武器等運;

第二,軍事制裁,在當地設立禁飛區,等於這個國家主權被聯合國限制了;

第三,外交制裁,呼籲各國不承認這個政府,以此對其合法性構成威脅;

第四,道義制裁,通過發表譴責聲明或者通過譴責決議,讓其國際形象受損;

第五,旅行制裁,是對發動戰爭國家高層和相關人員實施全球旅行禁令;

第六,法律制裁,這主要是國際法院出面,對其發佈逮捕令。

所以,可以看出,如果一國侵略另一國的話——

聯合國要做出反應的前提是:安理會討論;

要件是:一致同意或者沒有否決票。

這就意味著安理會的權力很大。如果這個入侵的國家不是安理會成員國,甚至是常任理事國的話,安理會做出一致表態的可能性很大。

這個國家要是安理會成員國乃至五常或者利益相關方的話,安理會做出懲罰和制裁的決定可能性就減小。

舉個例子——

第一次海灣戰爭時,薩達姆入侵科威特,安理會舉行了會議,15個安理會國家一致通過制裁薩達姆,在當地設立禁飛區,對其個人和政府實施了貿易和武器禁運以及旅行限制。

有些制裁令直到薩達姆退兵科威特後也還在保留,比如禁飛區。

再舉個例子——

俄羅斯吞併烏克蘭的克里米亞時,美國在安理會散發一份譴責的草案,但俄羅斯有一票否決權,因此安理會沒通過。

也就是說,聯合國安理會沒辦法對俄羅斯像對伊拉克一樣實施木叔以上所說的6大制裁。

但隨後美國要求聯合國大會討論,最終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了維護烏克蘭領土完整和主權不受侵犯的聲明。

支持俄羅斯的國家只有10個,其他國家要麼支持美國草案,要麼投票棄權表示中立。

這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對俄羅斯國際形象的一次打擊。

只不過聯大聲明不像安理會決議那樣有強制力罷了。


木春山談天下


一個老梗:小國與小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矛盾沒了;小國與大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小國沒了;大國與大國鬧矛盾,聯合國一調解,聯合國沒了。充分說明了聯合國的性質。

聯合國就是一個群,五大管理員(五常)是維繫這個群的基礎。聯合國可以調解群內成員的矛盾(大家都是聯合國群成員就按聯合國的規定來),保護群內成員的利益(矛盾一方不是聯合國群成員是不受聯合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能捱打,敢還手就會被聯合國制裁)。

五大管理員是聯合國群的特殊存在,它們聯手支撐起了聯合國的底氣,所以聯合國的規定對它們的約束力幾乎為0。

瞭解了聯合國的行為模式我們再來談題主的問題。

y國(普通成員)入侵k國(普通成員),k國向聯合國投訴,A國(管理員之一)接受投訴,其他管理員同意或不反對,A國就可以糾集自己和同意國的軍隊對y國進行軍事打擊,同時,所有成員國都將對y國進行其他制裁(主要是封鎖、禁運)。

但如果是A國(管理員之一)入侵a國(普通成員),那聯合國除了零零落落的譴責,並不會有什麼實質的制裁措施。

五大管理員之間在儘量避免直接軍事對抗,更別說是相互入侵了。如果真的發生,那相信也沒聯合國什麼事了。


真誠地看著你


這要看是哪個國家,美國隨意出兵,沒人敢管,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聯合國決議進行經濟制裁,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出兵打擊伊拉克。


跪射俑


懲罰與否主要取決於聯合國五常的態度,具體到細節就取決於美國的態度,美國說想要懲戒就懲戒美國說不懲戒就不懲戒,至於美國本身,能夠懲戒到他的基本上就沒有,甚至連彈劾抗議都被否決。

想要在聯合國取得戰爭授權的難度很大,前提是必須要五常裡沒有反對票且贊同數必須超過半數(五常有一票否決權),除此之外還要在聯合國總會員投票,超過半數的聯合國成員支持才可以取得聯合國的授權。這意味著全球各地的軍事戰爭都不可能獲得聯合國授權,但是也沒見得他們受到聯合國制裁。

但是呢,反過來看想要申請聯合國援助也非常困難。他們首先得由受害國向聯合國發起申請,然後超過半數的聯合國成員支持,再交由五常開會決議,這時候如果五常之間有一國否決,那麼決議也無法通過的(一般來說,侵略國也會通過外交手段買通五常中的一個)。所以受害國如果無法取得聯合國的維和授權,聯合國同樣不會介入雙方戰爭。這也是為何全球打得天昏地慘卻也沒見聯合國冒個影。

至於美國方面,美國自從二戰結束以來,總共發動了大戰三場(半島戰爭,越南戰爭,海灣戰爭),其中只有海灣戰爭取得聯合國授權;小戰爭(黎巴嫩,格林納達,利比亞,巴拿馬,利比里亞,索馬里,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只有阿富汗戰爭取得了聯合國授權。其他情況下,都是非法入侵的。但是呢,由於美國自己就是五常之一,根據聯合國法案他可以否決任何聯合國提案,包括對美國要求停止軍事入侵的提案,所以聯合國根本就沒啥卵用,該管的沒權管,不該管的卻成了幫兇。


優己


會做出“不交會費”的懲罰,保證窮死你丫的!

作為二戰後協調國際秩序的最權威機構,理論上聯合國是應該凌駕於其他成員國之上的,聯合國秘書長更是高高在上的“地球球長”。

但理論和現實總有差距,特別是在地主(簡稱地頭蛇)美國面前,聯合國不是沒有脾氣,而是壓根兒不敢生氣,就差不敢喘氣了。

雖然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大最權威的國際組織,但聯合國作為美國霸權主義的工具,本質上和雞肋一般的國際聯盟沒什麼區別。

聯合國相比於國聯,最大的進步就是它把世界各大國都拉進來了,特別是安理會五常,這就讓聯合國相比於國聯,有了更多的權威性。

但權威性不等於權力,特別是面對美國。

在聯合國成立初期,美國想要毆打朝鮮,於是操縱聯合國通過譴責朝鮮的決議,然後美國根據聯合國的“指示”出兵了,這種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態勢,讓身為天子的聯合國很傷心。

但時光跳轉到2003年,美國和諸多小弟直接繞開聯合國對伊拉克展開軍事行動,這個令諸侯的架勢連挾天子的步驟都省了,身為天子的聯合國更傷心了。

而更讓聯合國無語凝噎的是,美國的所謂“僭越”,就跟婚內出軌似的,出軌一時爽,一直出軌一直爽。

而被美國的做派深深感染的其他大國,在條件成熟時也沒有理由不以美國為榜樣,巧取豪奪時將聯合國踢到一旁。

所以,聯合國對世界大國的制約性幾乎為零,相反,因為聯合國的所謂權威性全部拜世界大國所賜,因此是大國們制約著聯合國而不是相反。

再加上在國際社會中,大國尤其是美國承擔的聯合國會費份額舉足輕重,這就更使得聯合國對大國的僭越無可奈何了。相比之下,視而不見反而能活得更久,比那些英年早逝養生專家們強多了。

不過除了幾個主要的世界大國,聯合國對其他中小國家還是有一定製約力的。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秩序下,“窮則趨之若鶩,達則不屑一顧”的規律適用於任何小國弱國。對他們而言,加入聯合國比是置身事外有更多的優勢,他們在享受聯合國帶來的好處時,相應的也要受到聯合國的制約。

理論上說,沒有經過聯合國同意,就擅自出兵攻打其他國家的行為,是一定會受到聯合國嚴懲的,而嚴懲的形式就是麻煩大國帶隊群毆,比如美國在1990年在海灣戰爭中,就是在聯合國的“指示”下,帶領一幫小弟群毆出兵攻打科威特的伊拉克薩達姆政權。

但此時又出現了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那就是中小國家在對聯合國有所需求且實力不濟的情況下,是沒有能力隨便攻打其他國家的,畢竟像美國這樣財大氣粗的國家只有一個。除了薩達姆這種自認為世界第三的二桿子,其他中小國家絕大部分都是大國的附庸,他們的所謂侵略,都是背後大國搗鬼的結果,例如在斯大林授意下大舉進攻韓國的朝鮮。但是這種所謂的“侵略”,本質上也是針對昔日同宗同源的小夥伴,這種稱之為“統一”的武裝行動和武裝侵略他國本質上是不一樣的。

而這種行為到底構不構成侵略,解釋權並不歸聯合國,而是歸世界大國所有。而能否聽從聯合國“調遣”出兵懲罰那些所謂的侵略者,全看這些侵略行為是否威脅到了自己的國家利益,比如伊拉克的坐大,對美國的中東戰略形成的強烈的衝擊,且挑戰了美國的美元石油霸權,這讓美國即便不經過聯合國,也一定要將薩達姆徹底消滅。

所以,聯合國能懲罰的,只有那些對聯合國有所需求的中小國家,而聯合國能否進行懲罰,全看世界大國,尤其是美國的臉色。

在這裡,靜夜史想起了那句著名的俗語:

“小國和小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衝突沒了;小國和大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小國沒了;大國和大國起衝突,聯合國一調停,聯合國沒了。”

今天的聯合國,仍然為8月份即將用完的聯合國會費發愁,秘書長古特雷斯甚至想到了賣房救急。作為會費最大分攤國的美國,在聯合國的“表現”沒有讓美國滿意前,聯合國的窘況短期內難以改變。

懲罰美國?不存在的!美國對聯合國的懲罰倒是司空見慣。

多有疏漏,煩請斧正。

我是靜夜史,期待您的關注。


靜夜史


你還真把“聯合國”當著多權威嗎?

美國在近年來,用戰爭侵犯了多少國家,又有幾次是獲取“聯合國”授權發起的?

伊拉克共和國被戰火紛飛,難民無數,南斯拉夫解體,聯合國批准授權了嗎?

你見到過美國及其西方盟國,受到制裁審判受懲罰嗎?小布什被判刑入獄了嗎?

這個世上,只有弱者,才會想依賴別人給自己討回公道,或者公平正義。

只有自己的強大,才會被別人尊重,才會讓別人來要求對他們公平公正一些。


樂在不惑


其實,國際社會就像自然動物界一樣,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

原則上,未經過聯合國的同意,隨便出兵攻打別的國家,這是肯定不行的。需要受到國際社制裁的事情。

但是,現實並不一定是這樣的。遵守聯合國的規定也要看國家的力量和自覺性。

如果是小的國家,他們是不能,也不敢未經聯合國同意的出兵攻打別的國家的。

因為那樣就是自掘墳墓,自尋死路。

可是對於霸權國家來講,雖然聯合國是不允許,但他們會敢私自出兵打別的國家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攻打伊拉克。

當時聯合國是不同意美國攻打伊拉克的,但美國沒有去遵守聯合國的要求,直接攻擊了伊拉克,並瓦解了薩達姆政權。

雖然美國沒有遵守聯合國的規定,但實際上美國也沒有受到聯合國的嚴厲懲罰。

這就是如今的國際社會實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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