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麼買完就後悔的電子產品?

語堂


iPad Pro。買之前幻想每天上課拿它記筆記,下課拿它繪圖,去哪都帶著它,一副社會精英的亞子,彷彿我就是那條街最靚的仔。後來它淪為了我追劇的利器,順便提一下拿它玩吃雞,視野比手機大。現在我基本沒有了開機的慾望。

b&o h5。買的時候價格是1998吧,打折到1350買的,這款耳機低音不足,高中音優秀,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戴不住,對!我花了一個1300多的耳機戴不住,每2分鐘都要去塞一下耳朵,久了耳朵很疼。並且有嚴重的聽診效應,動一下能難受死。一氣之下我又買了個AirPods。

小米3.5mm降噪耳機,價格為299,被同學安利買的,在降噪來說,還是有效果的,能降一點點,畢竟價格在那。降噪對於我來說聊勝於無,前面說了價格在那我也不能說299能買一個bose級別的降噪耳機。至於音質,很小米至少有響聲,前面說了價格在那我也不能說什麼,至於質量,一個月後編制的線材多次出現了莫名其妙的摺痕,而且是不可逆的,半年後這個耳機充不去電,降噪功能基本不能用了。這條耳機基本就報廢了。

雷蛇薩諾狼蛛專業版,我買的時候是239,現在價格是219,淘寶價格更低。這款鍵盤純粹就是為了信仰買的,加上當時確實沒鍵盤就買了。這款鍵盤最大的優點是重,玩遊戲的時候鍵盤不會移來移去,缺點是薄膜鍵盤,且按鍵有頓挫感,手感很澀,一個多月後鍵盤的鍵帽漆開始脫落,於是在忍受了一年後京東618花了475購買一個ikbc的紅軸鍵盤。

iPod shuffle,買的時候價格在368,買來是想自己繪圖的時候有聽歌的習慣但是想擺脫對手機的依賴,市面上mp3基本上都大同小異,想著高中就像買一個iPod shuffle就花了368買了一個,結果這款mp3基本上就用了幾次吧就在箱底吃灰了。後來很後悔,但是很快就不後悔了,在購置了幾個月後,蘋果宣佈停產iPod shuffle,於是這款mp3,價格一路到了500塊,感覺自己也有了一款絕版的東西了。

urbeats 2.0這款耳機是我第一份工資買的,價格是558,買它是因為外觀很漂亮,同時當時比較迷蘋果的一些東西,就買了。後來發現和蘋果原裝耳機沒區別,白開水的音質,加上大街小巷用的人不少就感覺沒那麼有b格,後來這款耳機在一年後,左耳沒聲音了(我洗衣服的時候泡水裡了)。還是感覺這錢花得不值。

都是電子產品,而且還都是價格不是很高的,這些年買了不少電子產品都踩了不少坑,感覺這錢花得不是很值。








瘋狂的小白biu


買完用過一段時間就後悔的電子產品有Kindle和MacBook,但要說買完就後悔的,當屬MacBook。

個人觀點,Kindle這款產品(我的是PaperWhite,見圖)優點和缺點都很明顯,便攜好,出門旅行,放口袋裡就行,想看書可隨時掏出來,畢竟它的體積就一本小冊子大,電子墨水屏確實不傷眼睛,和紙質書差別很小。

用過一段時間後,我發現這貨不太適合我,原因如下:

  • 我很少看休閒類如小說等書籍,愛看的社科類書籍常帶有數據分析圖,而用Kindle的6英寸屏幕看圖根本不方便;

  • 我有看書做筆記的習慣,Kindle對碼字不友好,反應慢,輸入法也很呆,和手機的差了好幾個檔次;

  • 只能看亞馬遜的書,其它閱讀平臺的看不了;

一句話,Kindle用來看小說等閒書打發時間沒什麼問題,看偏圖表類的社科書籍(印刷版一般都是16開)完全不合適。實誠地說,買Kindle我是買錯了。

一年後,Kindle躺在角落吃灰。

相比之下,入手MacBook完全就是拍腦袋犯下的錯。手上已經有一臺15.6英寸的Windows筆記本電腦,因此去年想再買一臺輕薄本,方便出門攜帶。被某平臺上各種誇MacBook的言論蠱惑,都沒仔細想好就入手一臺太空灰色的MacBook。

做工和設計,蘋果的產品確實名不虛傳(用手機隨手拍的,沒什麼美感,大家湊合看),金屬機身一體感很強,但表面經過細緻的磨砂處理,觸感細膩柔和,不易沾染指紋。

機器採用無風扇設計,所以底部沒有空氣進出口,上部邊框的黑色橫條是屏幕轉軸活動區。

但問題也就出在MacBook的輕薄小巧上,採用的是M型處理器,性能弱雞,PS圖片?也就能幹幹業餘的活,否則慢給你看。

慢還忍了,遇到活重一點,累一點,MacBook的底部就燙的嚇人(知道無風扇設計的壞處了吧)。然後,機器由於溫度過高,CPU會進入降頻保護模式(再次讓我知道無風扇設計的壞處),本來弱雞的性能再下弱雞一個臺階。我試了試,不止P圖會讓MacBook不堪重負,打開的網頁多了,它也燙的嚇人。

MacBook經常是放在腿上或膝蓋上使用,這下好了,活幹的重一點,它分分鐘變成烤腿/膝蓋神器。在沒有暖氣的冬天,MacBook是個不錯的暖腿寶。

性能弱雞的話,只要MacBook幹活多也行啊,但問題是它幹活也不多,除了上個網(網頁開多了不行)、碼字(有時屏幕小還不方便,WORD開多了也不行),貌似再不能幹別的了,不能寫、不能畫、看劇屏幕小音響一般、玩遊戲跑不起來(遊戲種類還少),而且鍵盤手感超級差。

總之,MacBook一身的“公主病”,買了沒用幾天就放一邊了,它吃灰的速度真的比Kindle還快。後來,買了iPad Pro(12.9英寸,2018版)後,MacBook的使用頻率就更少了,基本上提前退休。

剛入手iPad Pro時,和MacBook的合影。幾個月的使用體驗看,iPad Pro的辦公娛樂功能比MacBook更為強大,今年秋天iPadOS正式上線後,可以說MacBook被完全替代了。


一度以為自己用不慣MacBook是個人原因,直到最近幾天偶爾逛蘋果官網,發現MacBook下線了。

看來,MacBook沒啥吸引力,不只是我個人的感受,蘋果也是知道的哦。

買了MacBook的朋友,不知道你們後悔沒有?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魔鐵的世界


考試完以後覺得終於是解脫了,就準備買個電腦好好玩玩遊戲放鬆一下,花了2W5買了個戴爾的電腦,還有外設,貼紙,最後發現我的遊戲水準已經停留在紅警時代了,玩什麼都玩不好,慢慢的除了看看B站和電影也不怎麼去用它了,覺得挺可惜的。


Vale亦


kindle。買的是比較基本的版本,黑白,能連WiFi,買的時候,雄心壯志,計劃每週的看書計劃,然而現在安安靜靜躺在抽屜裡,偶爾想起來就給它充一下電。在電子書裡面,它號稱是最接近紙質書,不傷眼睛,其實還是不能替代紙質書,永遠沒有紙質書的質感,我還是更願意看紙質書,雖然方便點。說起方便,雖然它比紙質書要來得方便,但是永遠沒有手機來得方便。再者在手機裡面下載微信讀書APP,看書還有書幣收,自從有了這個APP,我基本上沒有花過錢買書,賬戶裡面還剩兩百多塊呢,這也是kindle閒置的一個原因。

手環。這個大家應該覺得挺有用的吧,能測心率,能看時間,能記錄步數,跑步很好用呀。然而我更願意跑步的時候揹著一個手機,還能聽個歌呢。平時的話,沒事你盯著心率幹嘛,時間的話,手機就行啦,估計也就記錄步數相對有用點,但是現在步數排名也沒有以前那麼火了,多記錄幾步,少記錄幾步,排名前一點,後一點很重要嗎,不見得吧。


一隻想飛的小黃雞


Kindle

雙十一入手的,剛好在打折。

作為一個現實的窮人,買的時候,心裡盤算了很多遍: 首先,從經濟角度來說,一年看30本書的話,當作一本書30元,一年買書要花掉900元。用kindle ,一年多就可以回本,之後就是穩賺不賠了。

其次,相比於實體書,它又可以大大節省空間,感覺家裡都要變寬敞了呢!而且,搬家就不用面對一堆書束手無策,送人不捨得,帶走又麻煩。

最後,相比於手機電子書,它又可以保護眼睛。而且出行的時候,拿著個kindle ,坐在火車或高鐵的車窗旁,是不是有種歲月靜好的感覺?

嗯,所以我買了。

買回來之後,熱度尚存的兩個月裡,噼裡啪啦買了一堆書,一有空就看。堅持不懈的努力下,看完了五本書(都是小說)^_^

之後,工作需要,也買了本行業大牛的書在上面看,這時候開始發現,真的不太方便了。跟休閒娛樂性質的閱讀不一樣,我需要做筆記,中斷閱讀後,下次再讀的時候我習慣翻閱草草瀏覽下前文,等等。

人就是這樣喜新厭舊,在感受到一些不便之後,我又重新入手了實體書了😂

至於休閒娛樂閱讀,手機上的信息實在太豐富了,各類公眾號,微信讀書,每天都有上新,而且更適合我碎片化的利用方式,我可以隨時隨地地掏出手機,kindle太大了。此時,保護眼睛的想法,已經飛到九霄雲外了。

要是哪天手機屏能用水墨屏,或者kindle做成手機那樣size就好了,不知道那時候我會不會再來吐槽,買來就後悔😅

現在它的用途之一,就是,蓋泡麵🍜


路邊種土豆


致力於分享裝修案例和知識,請關注瞪瞪大叔。

最後悔的電子產品,截止到目前為止,我覺得就是Kindle 了。

在買它之前,心裡盤算著要讀書,好好利用起來零碎時間,碎片化閱讀。看到網上說的最後kindle成了壓泡麵的還嗤之以鼻。

剛買了之後,確實是看了一本書,辛辛苦苦下載、抱著看,內心充斥著一股文藝範。☺☺☺

過了不到一個月,我的kindle就被我放到我的抽屜裡了。放起來的原因有兩點:一沒有紙質書看著方便,紙質書可以隨時翻,往前往後都可以,kindle操作起來真的不方便。二、記筆記。紙質書記筆記很輕鬆,但是kindle,不提了。

kindle的優勢在於,屏幕不傷眼,便於攜帶,出差的時候拿著看書很方便。

現在就是它沒電了拿出來充下電,然後讓它繼續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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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瞪大叔聊裝修


對於買完後悔的電子產品,我目前最想吐槽的就是遊戲手柄,真的為了想體驗以前小霸王的感覺,買了一款遊戲手柄,買完以後到家就發現我根本就不知道哪來玩啥,後來又發現一個十足的上班族,真的是沒有心思和時間精力去弄這些東西,感覺與我現在的生活格格不入,沒有了曾今娛樂的快感,沒有曾今偷摸玩的娛悅,給他放著,每次翻東西看到都覺得自己老了,希望你們都有一顆懷舊的心!長大了,擔子中了,不知覺中發現越來越沒有純真的笑臉!


現實與網絡圈子


kindle。

沒買之前我幻想自己能夠成為在地鐵裡看書的一股清流,能夠節省買紙質書的一筆開支,能夠好好利用它!這真的是我的初衷!

但是我錯了。

閒置一年多,到頭來我還是喜歡在地鐵上刷手機公眾號,去書店還是會扛書回家……

無意間看到這題,我找出了我的kindle。上面鋪著細細的灰塵,吹一吹,我還是不夠了解自己🥺🥺


張貳呀


今年三月份買了switch,第一個遊戲玩的暗黑,玩完了又玩的塞爾達,塞爾達倒是值。又買了怪物獵人gu,可是我無論如何都玩不進去,以前我可是怪獵迷。。。後悔就把卡賣了。然後又買了空洞騎士,羊皮紙,雖然錢不多可是也爛尾了,無論如何也玩不進去。然後又買了數字版血汙。。。玩了沒幾天估計也會爛尾。然後又買了數字版生化危機啟示錄,因為打折買的,竟然23個g,玩了一會被一夥殭屍咬死了,就沒再玩。前幾天買了上古卷軸,現在剛到白漫城殺完龍,還沒玩明白,不知道會不會爛尾。。。修改一下,又買了馬里奧派對,和閨女一起玩總算找回樂趣。。。還有閨女很喜歡玩奧德賽。買的巫師三也爛尾了[捂臉]


塔塔的死亡週刊


電腦啊,看人家的遊戲做的風景真好,跟真的似的,我也要買,不為多好玩,就為了體驗遊戲裡的風景,就像旅遊似的,買!2k,144hz,1ms,27寸,g-sync,ips硬屏,光顯示器就4000大洋,好顯示器就得配好顯卡,技嘉1080,8g顯存,又是4500大洋,cpui5-8700,雙8g內存,配個好機箱,主機總花了9000元,買回來懵了,以前就會玩cf,現在玩其他遊戲都不知道去哪裡找了,後來發現好遊戲不便宜,但電腦都買了,遊戲不能不買啊,買!看網上評論的什麼遊戲好玩畫面高級買什麼,那時吃雞遊戲已經相當火了,我就玩吃雞,完了沒幾次就夠了,玩單機遊戲看風景去,歐卡2不錯啊,跟真的似的,看風景聽著歌,下著雨,開著車,悠哉悠哉,玩了幾個星期,又夠了,聽說巫師3不錯,買了就玩了三小時就夠了,還不如csgo呢,而且免費,後來玩了幾樣最後還是感覺cf好玩啊,模式多,花樣多,不得不說144hz的顯示器是真牛比啊,直接讓我的技術達到了專業級別,可是然鵝,1.3w的電腦現在只用來玩cf,我都覺得自己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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