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實體店租戶要求降低門面租金合理嗎?降百分之幾雙方都能承受呢?

Ali蕭蕭121


你好,我是ruby醬本醬,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疫情之下,門面實體要求減租我能理解,我自己也有門面房出租,年前租門面的老闆給我發消息要求減免,我給她減免了一半!

疫情和非典一樣,都是我們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那麼在我國法律規定此種情形屬於不可抗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規定,發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是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結合司法實踐,法院一般還是會支持減免租金的請求。具體是全部免除還是部分免除,要結合案件情況而定。

因此,在疫情期間,提出的減免費用是完全合理的,具體能減免多少,還是要你和房主坐下來好好談談,協商解決。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更多生活資訊回答,可以關注我!






Ruby醬本醬


能否降低門面租金,不可以,就這個問題,承租人與出租人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並根據疫情影響的實際情況,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降低門面的租金幾率小,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劉律說法1976


合理


道若凡


疫情之下減免租金是合理也是雙贏的,但是按合同法來講,即使包租婆不給與減免租金也是合法的,這個得一分為二來看待問題。

首先按合同的契約精神來方面來看,商鋪的售價高,投資者投入了巨大的資金在商鋪中,而且很大一部分是依靠貸款購買的,商鋪的貸款利息也很高,在疫情期間也必須要還銀行貸款,而且雙方簽訂合同,店主要求要合同辦事也無可厚非,從合同法這個角度講不減免合法;同樣商家在行情好賺錢多的時候也不會主動多給店主多的房租,所以得換位思考,理性看待不減免房租一事。

其次從情感來講:確實考慮到疫情的實際情況給商家帶去的巨大沖擊,很多商家在給店主溝通後會得到一定的減免,這種只能說遇到良心店主。

最後還是建議更多的店主給與商家減免一定的租金,一起共渡難關,因為疫情的影響不是短短這兩個月的,加上馬上進入夏季淡季,很多商家會撐不下去的,那麼商家撤店後,店主的商鋪必然會空置,再重新出租這個是需要過程的,尤其現在實體經濟很困難的情況下,很難出租的,一旦空置幾個月,對於店主而言會有更大的損失。所以最好的結局就是店主能夠根據特殊情況給與一定的減免,共渡難關達到共贏。


佳佳老黃牛


我覺得不是很合理,如果生意好的時候,房東要求漲房租咋弄。


欒孟彥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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