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場上,長官投敵,手下士兵可以拒絕服從嗎?

黃老魄邪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在“戰場上”起義(投敵)跟在“戰爭中”起義(投敵)這兩個概念可不一樣。在“戰場上”起義,可以理解為雙方正面劍拔弩張或者打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才突然宣佈起義;而在“戰爭中”起義(投敵)定義比較廣了,不僅包含了正面戰場的起義,也包含了敵後戰場的起義。

在解放戰爭中,國民黨在“戰場上”率部起義(投敵)的第一個軍長就是吳化文,時任整編96軍軍長兼整編84師師長,在濟南戰役打響的第三天,也就是華野西線宋時輪的攻城部隊在猛轟吳化文駐守的陣地後,才宣佈率部起義。



其實,在解放戰爭中,吳化文率部起義(投敵)也是被逼無奈。吳化文年輕時過得很落魄,走投無路之下才加入到了馮玉祥的西北軍當一名小卒,由於精精明能幹很快就在軍中脫穎而出,得到了馮玉祥的重用。但好景不長,中原大戰馮玉祥兵敗下野出走後,西北軍也就成了一盤散沙,吳化文從此四處寄人籬下,看著別人的臉色行事。

吳化文在抗戰初期投靠了蔣介石,打過日本人也和八路軍搞過軍事摩擦並犯下了不少罪行,所在的部隊隸屬馮玉祥“十三太保”之一、主政山東的韓復渠統轄。韓復渠因抗戰不力被蔣介石處決後,吳化文也就沒了落腳之地,猶如喪家之犬一直遊離在汪偽政府和軍統之間。抗戰中期,無奈之下加入到了汪偽孫良誠部,這也成為了吳化文揮之不去的陰影,也為日後的起義(投誠)埋下了伏筆。

抗戰結束不久後,吳化文再次接受了蔣介石的改編,在魯南地區被新四軍被打得潰不成軍後,已經開始派人不斷地新四軍接觸,而新四軍為了爭取吳化文,從此開始耐心地對其做思想工作。國民黨在執行軍隊整編工作計劃時,吳化文不小心撈了個整編84師師長並參與了對山東解放區的重點進攻,由於曾投靠“汪偽”烙下的汙點,在國民黨軍中一直不受待見,吃力不討好的髒活累活可不少幹。在山東戰場奉命支援友軍時,吳化文為了保存實力兩度貽誤戰機,導致了友軍的全軍覆沒,也曾遭來了殺身之禍。而此時,如果投敵,又擔心自己罪孽太重而得不到人民的諒解,裡外已經不是人了。



濟南戰役打響前,華野從未間斷過做一直搖擺不定的吳化文的思想工作,要求在適當時期配合華野的攻城工作。而此時的第二綏靖區司令王耀武深感濟南兵力嚴重不足,為了拉攏吳化文,王耀武向蔣介石舉薦吳化文擔任整編96軍軍長兼84師師長,不僅撥給吳化文兩個警備旅指揮,還給予補充了大量的美式裝備,這一下子吳化文將華野的思想工作拋之了雲外,拒口不談起義事宜。

當華野大軍壓境濟南城後,雙方已經打得不可開交,而吳化文拒絕撤出陣地,已經影響到了攻城的進程,西線宋時輪立即率部猛轟吳化文駐守的西郊陣地,吳化文便開始慌了,當晚立即召開了軍部團以上的軍事會議,商談起義(投敵)事宜,並吩咐自己的親信,如果會議上誰敢公然抗命立即就地處決。



雖然在吳化文在開軍部團以上的軍事會議上,所有的將領都表示同意起義(投敵),但是在會議結束後,整編84師副師長楊團一、155旅第465團團長王玉臣等人瞬間變臉,拒絕服從軍長吳化文提出的起義投敵命令,率部立即逃往綏靖區司令部向王耀武告了密。濟南戰役戰場上,整編96軍軍長吳化文宣佈的起義(投敵),實際上成功帶走的只有整編96軍之獨立旅、特務旅,以及整編84師之155旅及161旅等部,總兵力兩萬餘人,其部隊後來被合編為第35軍。


賽門之略


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軍兩次大肆吹噓的四平大捷,尤其是守衛四平,陳明仁立下了汗馬功勞。


但兩年以後,華中“剿總”副總司令兼第一兵團司令陳明仁在長沙通電起義,但由於陳明仁剛愎自用,過高的估計自己在軍隊中的影響力,以及白崇禧積極的策反,在短短几天時間裡,起義通電中所列30多名將領絕大多數率部叛逃,長沙起義部隊由通電發表之前的7.7萬人所剩無幾。

其中陳明仁賴以起家的第71軍,更是上至軍長,下至馬伕跑得一個不剩,在追剿叛軍的過程中,四野悍將鍾偉輕敵冒進,在青樹坪遭桂軍主力伏擊,成為四野自進關以來唯一一次失利。

四個月後的廣西戰役中,叛逃部隊以及桂軍主力17萬人被全殲。71軍軍長熊新民,副軍長彭鍔,以及各師師長,團長悉數被俘虜。

後來陳明仁成為四野第21兵團司令,55軍軍長,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不知他看到那些曾經和他出生入死,現今淪為階下囚的老部下們,會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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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戰場上,長官“投敵”之後,手下的士兵可以拒絕服。


首先,在“戰場上”起義(投敵)跟在“戰爭中”起義(投敵)這兩個概念可不一樣,在“戰場上”起義,可以理解為雙方正面劍拔弩張或者打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才突然宣佈起義,而在“戰爭中”起義(投敵)定義比較廣了,不僅包含了正面戰場的起義,也包含了敵後戰場的起義。


從軍人的操守和職責來看,毫無疑問應該抵制一切叛逃行為,甚至每個作戰人員都有責任去制止投敵行為其次,從法律上來說士兵必須無條件服從長官的命令,但是在長官明顯叛變的情況下士兵不光能夠拒絕執行命令,而且可以先斬後奏在抗日戰爭中就有拒絕投敵槍殺長官的。


當然在現代各種法律都比較明確的情況下,士兵直接擊斃長官不可取但是士兵可以拒絕執行,而且在我國解放軍部隊有政治委員的制度和黨委的制度,如果最高長官出現叛變的情況會直接被取消指揮權,士兵聽不聽長官的命令其實並不取決於法律,而是士兵的個體思想決定了是否執行命令 最後,士兵拒絕執行錯誤的命令是可以的,而且士兵可以向上級長官報告進行糾正的,就是在以前的情況下也不見得就有士兵執行,也不見得有士兵不執行,這完全取決於個人意志


在戰時個人的每一次選擇都有可能危機生命,部門國家有規定士兵在一定情況下可以拒絕執行不恰當命令。例如不必要的生命危險,與道德相違背,違反憲法等。在任何情況下記住一條不要違背民族利益及國際道德的事情,這樣無論戰爭走向如何戰爭之後可以避免自身受到侵害。


大鵬帶你看古建


其實這是一個很深刻的問題,抗日戰爭期間發生過許多次投敵事件,但結果卻不盡相同,有的是長官投敵後把部隊整建制拉走成為偽軍,比如吳化文;有的是長官只能帶著親信叛逃,比如邢仁甫;有的被部下發覺後活埋,比如石友三,其問題的核心,在於一支軍隊的性質是否“私有化”。



《亮劍》中一定要加上楚雲飛老部下錢伯鈞準備反水投敵的情節,其實是有所喻指的,因為閻錫山的晉綏軍在抗戰期間確有高級軍官和部隊投敵的行為。而在劇中,日軍憲兵隊長平田一郎只需搞定錢伯鈞和營副兩個人,幾乎就可以拉走這支近2000人的隊伍,充分說明了軍閥部隊的私有化性質。

在民國時期的雜牌軍閥軍隊中,維繫上下級關係的是兄弟、同鄉、親戚等多種私人關係,下級只聽頂頭上司的命令,士兵則只認長官,沒有對錯之分。這樣的組織結構,造成只要軍事主官決定倒戈或反水,哪怕是投敵當漢奸,大多數士兵也會跟著盲從,個別不從的也許會有,但結果一定凶多吉少。



根本的缺陷在於部隊沒有政治思想工作,完全憑藉私人關係和利益集團來帶兵,部隊成為長官的“私家兵”。錢伯鈞是楚雲飛多年的兄弟和部下,翻起臉來指揮一營的官兵們差點把團長給滅了,因為他們只聽從錢伯鈞這個頂頭上司的命令,管你團長師長呢。

《亮劍》騎兵連長孫德勝的老長官石友三,其試圖投敵和被幹掉的情況比較特殊,出身於西北軍的石友三一直與日軍勾勾搭搭,並且簽署了“互不進攻”的協定,但尚未正式投敵。而新八軍軍長高樹勳只是他“理論上的部下”,即所部歸石友三節制,兩人本來就有過節,再加之石友三第69軍政治部主任臧伯風警覺後與高樹勳密商,所以才能夠在1940年底把石友三誆來活埋掉。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高樹勳提前幹掉了這個傢伙,當石友三正式投敵時,是一定能夠帶著其基本部隊69軍成為漢奸隊伍的,因為這支匪氣十足的隊伍是石友三本人一手帶起來的,完全是他的私人武裝。類似於孫德勝這樣不從的低級軍官或士兵,只能以“開小差”的辦法脫離部隊,公開反對必然死路一條,因為大多數部眾只聽從石友三的。

抗戰期間黃埔系中央軍整體主動投敵的事件鮮有發生(山窮水盡情況下投降不計),一方面是蔣介石的抵抗意志比較堅決,一方面是黃埔軍校開辦了政治科目,學員具備一定的思想意識和國家觀念,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比較謹慎,中央軍各軍師級單位都設有“政訓處”,主要工作即是防控官兵的思想動態。



但雜牌軍尤以西北軍的投敵數量最多,一方面是蔣介石的歧視和排擠,一方面確實說明馮玉祥的治軍方式太成問題,“曲線救國”只是藉口,缺乏民族氣節和抗戰意志才是真。老馮一生倒戈八九次,每次只要他下定決心了必然事成,沒聽說哪個部下能攔住他的,因為西北軍什麼五虎將和十三太保之類的軍官是他提拔起來的,士兵是他們自己招的,他馮玉祥就是家長。

我們的八路軍是黨的隊伍,並且有“軍政雙首長”和“支部建在連上”的政工制度,因此隊伍絕不可能成為某個人的。115師教導第6旅旅長(地方武裝擴編的部隊)、冀魯邊軍區司令員邢仁甫生活腐化,又對組織上調其去延安學習持牴觸態度,於是在1943年7月殺害了老紅軍、副司令員黃驊同志,試圖率領所屬部隊投敵。



然而邢仁甫想錯了,即便殺害了黃驊將軍,他的叛變行為仍然遭到部隊幹部戰士的堅決抵制和不從,身邊的工作人員也紛紛擺脫他的控制,無奈之下他只好帶著老婆和少數幾個親信跑到天津投靠了日本人。

1949年在解放天津的戰鬥中,已經成為國民黨專員兼保安司令的邢仁甫被活捉,公審後被處決,而為了紀念黃驊同志,1945年特將河北省新青縣更名為黃驊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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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可以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但是這個條例在戰時就是一紙空文。從古至今都有殺威棒的說法,士兵從進軍營的第一天起所被灌輸的概念就是服從,並以服從命令作為天職。那麼長官投降士兵可以拒絕嗎?我認為必須認清幾點

第一:做出決定的是首長個人還是所屬軍隊的領導集體,自己的直接上級和間接上級對此事是什麼態度。比方團長決定投降,這個決定是團長一個人做出的,那麼其他軍官均不同意這個時候就有譁變的可能,士兵只需選擇支持團長或者支持其他軍官就夠了。

第二:軍紀是否嚴明,例如憲兵隊和崗哨以及兄弟單位的情況,能否允許個人做出選擇。像以前地方軍閥的話有點軍紀不嚴明直接逃跑的大有人在。

第三:整個大環境如何,例如只是長官們因貪汙被發現之後因為害怕帶領部隊投敵。例如整個大環境導致戰爭失敗在所難免,或者是因為長官的害怕打仗而投敵。每種情況不同而要區別對待,最主要的是這個長官是直接上級還是間接上級。

在戰時個人的每一個選擇都有可能危及生命,部門國家有規定士兵在一定情況下可以拒絕執行不恰當命令。例如不必要的生命危險,與道德相違背,違反憲法等。在任何情況下記住一條不要違背民族利益以及國際道德的事情,這樣無論戰爭走向如何戰爭之後可以避免自身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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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可以。

現代軍隊和古代軍隊有一個重要的區別。

就是現代軍隊是有意識形態籠罩的。

這個意識形態可以是宗教信仰,民族國家,共產主義,自由民主。

總之,士兵不是為自己而戰的,而是為意識形態而戰的。

在這個意識形態話語下,士兵的所作所為,即是正義,而投敵,士兵連自己這關都過不了。

打個比方,你要參軍,參軍後我國政委就會對你進行洗腦。

你打仗是為了什麼,是保家衛國。

如果你的長官投敵,他是什麼,是漢奸,是國賊!

繼而你就會得出要保家衛國,滅漢奸除國賊這個結論。

那你還會聽從一個漢奸國賊的命令嗎?

絕對不會,除非你也是漢奸賣國賊。

如果漢奸賣國賊是要你聽他的話,不然就殺你呢?

保家衛國,滅漢奸除國賊,死又何懼!

這個投敵的長官,如果不能消除籠罩在軍隊身上的意識形態。

恐怕別說帶軍隊投敵,一旦被發現,怕不是立馬被打成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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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場上,長官投敵,手下士兵可以拒絕服從嗎?


從古至今,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但在戰場上,如果長官投敵,手下士兵是否可以拒絕服從命令嗎?

小編認為,這種情況要區別對待,但答案是肯定的,士兵可以拒絕服從投敵的,但是會面臨被扣押或者被槍斃的危險。但最重要的是看企圖投敵的長官,究竟有沒有能力來控制自己的軍隊。

第一種情況:

自古以來,控制軍隊的關鍵在於思想和利益。所謂思想就是讓手下官兵與自己的思想保持一致,這在封建社會最為多見,因為在封建社會的軍事體系中,思想教育的程度並不高,好多當兵的都是窮苦出身,當兵就是為了領兵餉,有奶便是娘,官兵更多的以追隨自己的主帥為最高思想,主帥指到哪裡,官兵就打到哪裡。所以在這一時期,軍事主官經常有成建制規模的私兵和家丁,這些官兵沒有忠君愛國的思想,他們只有跟隨主帥打江山的思想,對長官相當忠心,所以在很多朝代眾多軍事將領橫行一時,原因就在於他們手中手著政府無法控制的武裝力量。

在古代亂世年代,下層官兵在森嚴的等級制度下,不滿思想針對到了封建君主的身上,在這樣的背景下,眾多將軍更容易煽動自己的官兵參與謀反,同一時間由於恰逢亂世,在軍事將領權勢越來越大的情況下,相關的軍事主官甚至可以越過自己的上層來給自己的部下提供利益,例如明朝時代很多私兵和家丁的軍餉甚至由自己的領導來供應,軍隊已經徹底私人化,這樣的軍隊已經不屬於國家,而屬於私人武裝,就更存在叛亂的風險。如果是這樣的軍隊,在戰場長官投敵,手下士兵一般不會拒絕服從,即便有少數拒絕服從的,也會被群起而殺之。

第二種情況:

如果是沒有能力控制自己軍隊的長官,在戰場上投敵,將會發生兵變,甚至會出現成為光桿司令的情況,如果是這樣,即便是投敵成功,敵方軍隊也不會善待這些長官,畢竟對方沒有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另一種情況,可能會被不服從投敵命令的下級軍官或士兵打死。譬如唐明皇西逃的時候,士兵要求處死高力士和楊貴妃,這時連皇帝的權威都沒了,士兵自然抱團反而有很大力量;第三種情況是,投敵的長官會得到部分士兵的服從,與部分不服從投敵命令的士兵發生衝突,或者是一拍兩散。

一般情況下,在戰場上投敵的都是貪生怕死之人,或是被對方拉攏收買之人。這些人沒有什麼信仰,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隨時投敵出賣自己的軍隊,這些人投敵往往會造成巨大的危害。古代和現代是一樣的,投敵的主動權不在士兵手中,而在於他們的長官,更在於這些長官有沒有能力真正控制住這支軍隊。所以,小編認為,在戰場上長官投敵,手下的士兵要不要服從,要區別對待。


葛大小姐


首先我們想象一下,雙方戰爭實力的不對等,長官對兩邊戰事的判斷,都有可能造成長官臨陣倒戈的情況。而一般情況下,普通士兵在“下服從上”的思想下會跟隨軍官的抉擇,就算出現少量反對也會被槍斃以服眾。那麼當部隊士官決定臨陣倒戈時,不願倒戈的士兵應該怎麼做?其實在歷史戰爭期間就發生過許多投敵事件,但結果只有兩種。

第一種就是跟隨自己的上司或者長官一起倒戈,在一些解放戰爭電影中我們經常能看見我人民解放軍的政治攻勢使得一些“國軍”官兵思想產生了動搖一些基層軍官甚至發展到後來一些高級的將官帶頭率部起義,低下許多士兵也就跟著一起起義了基本上沒有出現過什麼槍殺自己上司的事情發生。在現實中最有名的臨陣倒戈當屬明末清初的山海關總兵吳三桂他的臨陣倒戈了,直接改寫了歷史。不官是野史中說的李自成霸佔了他的嬌妻陳圓圓還是正史中說吳三桂不願誠服與一個農民起義軍的腳下,反正吳三桂的這一舉動使他背上了千古罵名。他是吳三桂在投靠滿清軍隊的過程中就沒有人提出過反對就沒有人像通過殺了他來阻止吳三桂的這一舉動嗎?我個人傾向於沒有,因為從當下的一些史料來看吳三桂對自己是下屬是非常好的比起那些明朝末年吃空餉喝兵血的貪官汙吏來吳三桂做的還算是比較廉潔的,所以當他在山海關臨陣倒戈起兵投降與清朝時在他看來這是“棄暗投明”之舉。


第二種就是下屬將臨陣倒戈的上司就地正法,還是先要說一下我們拍攝的一些影視劇中出現過的類似場面,與前一種不同自己是上司要臨陣倒戈投敵下屬會大義凜然甚至是大義滅親的幹掉自己的上司,這樣是事情共軍有“國軍”也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被下屬放黑槍或是當著面被幹掉的這些個將領或者說頭頭們平時就是個養尊處優或是飛揚跋扈目中無人之輩,他們平日裡對自己的下屬那叫是個威風凜凜啊,沒事時出來露個臉證明自己是這的頭兒有事了就找個種理由對託自己應該有的責任,甚至還栽贓陷害自己的下屬鬧的民怨沸騰。正好那些平時被自己上司打壓的下屬乘此機會幹掉自己是上司對外也有非常正當的理由。

我們再來看衡陽保衛戰的時候方先覺打得極其英勇頑強,讓日軍付出了超過2萬人傷亡的巨大的代價而攻不下來,城市爭奪戰打得異常艱苦,方先覺以為部隊基本上傷亡殆盡了,就下令放下武器,結果是還有一萬多名正在與鬼子做生死搏鬥的官兵放下武器投降了,也沒看到那個把方先覺給斃了繼續戰鬥的。指揮官在戰場上要叛變,他會愚蠢到不跟任何部下商量,徵求他們的意見就下令投降嗎?任何一支部隊的指揮官他都有自己的盤根錯節的關係網,都有自己的鐵桿親信,能讓你隨隨便便說殺就殺了嗎?

部隊軍官或者士官臨陣倒戈時,不願倒戈的士兵很少,服從是軍人的天職,一旦出現不服從的情況,只能說明這支軍隊在平時就有隱患。

我們再看歷史上商周改朝換代的牧野之戰,商朝派出大量由奴隸組成的軍隊出戰,在戰場上奴隸們倒戈相向,使商朝最終戰敗。

就像我是士兵,當我的上級倒戈,而我不願意倒戈的時候,那麼還是先服從命令,跟隨倒戈,再選擇機會逃出部隊吧。不要去想著打死軍官,領著部隊制止倒戈,要知道想倒戈的軍官不會給你機會的。軍隊的管理是階梯式的,什麼級別的人能接觸到哪種級別的信息都有著嚴格限制。如果一個師旅級軍官決定叛變,普通士兵絕不可能知道他們將要做的是什麼,是誰讓他去做的。


鵬鵬鵬膨脹


可以

其實這個問題在人類整個戰爭史中都很常見,在我國抗日戰爭中也有整建制部隊投敵的,當然也有拒絕投敵的。

這主要分兩個方面來看,一個就是從法律上來說,從法律上來說士兵必須無條件服從長官的命令,但是在長官明顯叛變的情況下士兵不光能夠拒絕執行命令,而且可以先斬後奏在抗日戰爭中就有拒絕投敵槍殺長官的。當然在現代各種法律都比較明確的情況下,士兵直接擊斃長官不可取但是士兵可以拒絕執行,而且在我國解放軍部隊有政治委員的制度和黨委的制度,如果最高長官出現叛變的情況會直接被取消指揮權。

再就是從可行性上來說,士兵聽不聽長官的命令其實並不取決於法律,而是士兵的個體思想決定了是否執行命令,假如說一個長官威望很高他假如投敵的情況下一定有一部分人跟著的,所以這不是法律能決定的。

所以士兵拒絕執行錯誤的命令是可以的,而且士兵可以向上級長官報告進行糾正的,就是在以前的情況下也不見得就有士兵執行,也不見得有士兵不執行,這完全取決於個人意志。



李曉偉


從理論上說不可以,軍人的道德就是決對服從,而不是相對的,也就是說服從是無條件的,而無須你再核實一下是否可以執行,服從誰呢,就是自己的直接長官,更上一級,甚至頂級的意志,也必須是由自己的直接長官所代表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令行禁止,無堅不摧,長官投敵,自己跟不跟著,要看長官怎麼分付的,要是他命令大家一起去,那就必須去,因為作為士兵,你並不知道長官是真投敵,還是打進敵人內部作臥底,只有一個選擇,服從命令,所以世界軍事史上,凡是開明的國家都不會虐待被敵人俘虜又放回的士兵,更不會追殺隨長官投敵的士兵。

這說的只是理論,因為你問的也沒附加條件,現在上頭條的人就個習慣,上來就問,也不限定何時,何地,何種情況,只能從一般的情況來回答,當然實際情況千差萬別,特別是現代社會,信息這麼豐富,人又都這麼精明,接發自己主管的有的是,打起仗來主官什麼意圖也很容易掌握,到時咋辦就看現場你對信息的採集,分折,判斷,能力如何了,總之頭腦靈活要比僵化的生存幾率大多,到時自己看著辦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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