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爾艾力·斯來曼交通肇事一案二審維持原判

近日,喀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努爾艾力·斯來曼交通肇事一案,依法作出二審裁定,認定上訴人努爾艾力·斯來曼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予懲處。裁定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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