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校園傷害案背後的幫教


“現在是疫情防控時期,你沒有外出務工吧?小李的狀況如何?你們母子倆找時間要經常交流一下思想,不能老盯著學習……”2月11日,河南省鞏義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崔秋景撥通了小李母親的電話。

放下電話,崔秋景陷入了沉思。小李是一名16歲的初中生,父母離異後,他隨母親生活。母親長年外出務工,他跟外公一起生活。去年,他與同學發生衝突,將對方打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

案件到鞏義市檢察院後,作為承辦檢察官,崔秋景閱卷後發現,案情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小李認為同學小王背後說自己壞話,放學後找其理論,兩人在爭執中撕打起來,小王受傷,被鑑定為輕傷。在賠償問題上,雙方沒有達成和解,公安機關按法定程序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16歲、中學生、故意傷害……崔秋景腦海裡不時出現這些字眼。她給檢察長劉冰彙報說:“我想依託咱們的法治副校長幫教體系,對嫌疑人小李做個全面的社會調查,同時對被害人小王也進行全方面瞭解,然後再拿出處理意見。”得到檢察長批准後,崔秋景迅速展開調查。

“每所中小學都有我們的法治副校長或‘校園檢察官’,他們熟悉校園和當地的情況,所以,我們做社會調查效率高,針對性強。”崔秋景說,院領導班子成員和員額檢察官各擔任一所中小學校的副校長,因轄區內111所中小學校分佈在20個鄉鎮(街道辦),地域廣,數量多,無法實現一對一配備法治副校長,就採用網格化管理,每個鎮配備一名法治副校長,為該鎮所有中小學校提供法治副校長職責內的服務,同時在該鎮每所中小學選聘1名教師和1名學生擔任“校園檢察官”,配合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和涉罪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工作。

調查報告顯示,小李學習成績優異,7歲時父母離異,他隨母親生活,因家庭條件不好,其母長年在外打工,平常跟隨外公生活,自卑感較強,很少與同齡人交流,養成了孤僻、敏感的性格,特別在意別人對自己的說法,爭強好勝。被害人小王家庭條件一般,學習成績在中下等,愛面子,性格也較為敏感。

崔秋景分別與小李、小王的家長取得聯繫,從同學情等方面促使雙方在賠償問題上達成和解。經檢察官、班主任老師等聯手工作,小王家長對小李表示諒解。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崔秋景與小李和其母進行深入交談時說,要爭取悔過自新的機會,首先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罪悔罪,同時要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在崔秋景主持下,小李流著淚向同學小王真誠道歉,小王及其家長當場表示諒解。

經鞏義市檢察院檢委會討論,依法對小李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對小李的幫教才剛剛開始。

“一些未成年人年齡很小的時候出現不良行為,甚至違法犯罪,因為沒有得到適當矯正干預,甚至因此在違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犯罪性質、危害後果越來越嚴重。”劉冰說,針對此案暴露出的社會問題,未檢部門專門制定了個性化的方案,實施有針對性的幫教。首先是家長,承辦檢察官定期與小李母親進行聯繫,要求其關心小李不同階段的生理、心理變化和思想、道德狀況,多與孩子溝通,提倡與孩子做朋友。其次是學校,由班主任老師注意觀察小李的思想變化,及時與其談心。第三,要讓小李定期反思自己的言行,學會克服煩惱,抑制自己的衝動行為。同時,對被害人小王積極進行心理幫教,幫助其早日走出被打的心理陰影,養成謹言慎行的習慣。

“校園暴力案件呈下降趨勢,但社會危害大。實踐中,為加強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檢察機關不起訴率較高,但教育矯治和法治宣傳教育的工作量大,僅僅依託辦案機關自身是不夠的,也難以形成全方位的幫教體系。”劉冰坦言,通過法治副校長體系,在常態化開展校園法治教育的同時,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協助學校做好教育、轉化工作;對所在學校的涉罪學生,配合學校、有關辦案部門等開展幫扶教育;對所在學校被侵害的未成年學生,協助做好司法救助、心理疏導等綜合救助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與社區、家庭及社會有關方面的溝通聯繫,促進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法治教育機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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