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強拆還不付補償款,強買強賣必定違法!

勝訴通告

由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史西寧律師和郝長青資深律師,單蘊實習律師組成幹練團隊,代理原告金某起訴當地街道辦強拆房屋一案。史西寧律師團隊於近日收到了杭州某區法院寄來的判決,判決顯示“確認杭州市某區某街道辦於2018年20月26日對金某位於杭州市某地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此案的勝訴為金某不合理的拆遷補償的重新談判,拿下了重要籌碼。


房子被強拆還不付補償款,強買強賣必定違法!


案情簡介

金某一家位於杭州某社區的房屋面臨拆遷,因對補償標準持有異議,金某長期沒有在搬遷補償協議書上簽字。

街道辦動用各種方式對金某一家進行“施壓”,在2018年5月19日,金某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迫與街道辦簽署了《杭州市集體土地房屋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協議書》按照1:1的比例進行面積補償,附帶了總計969118元的補償款,乍一看還算合理。但仔細看才發現,294平方米的補償面積只是個優惠“購房資格“,扣除預付購房款後,金某隻能拿到676562元的補償款,還要等確定安置房的建築規劃後再補交購房款。

本以為拆遷目的是改善自身的居住環境,沒想到竟變成了不情不願的強買強賣,這擱心裡面誰受得了。金某慕名聯繫到擅長於拆遷領域的史律師,委託辦理此案。

在《協議書》簽訂的不久後,2018年10月26日,街道辦帶隊對金某的房屋實施了強拆,金某一家人在被控制的情況下,看著自家的房屋變成殘磚敗瓦。

此時連《協議書》中約定的補償款都尚未支付到位,金某一家人流落街頭。

在史律師團隊的幫助下,此次訴街道辦強拆違法一案勝訴,為金某討回了公道,也為重新確定補償爭取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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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歷程

這個案件中,街道辦的很多行政行為都難以稱的上“合法“,但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案情對金某實際上非常不利。金某在接觸史律師之前,因為證據意識薄弱,並未蒐集諸如斷水斷電,恐嚇威脅等相關”軟暴力“的相關證據,因為難以舉出證據證明金某是被”逼迫“簽訂的《協議書》,《協議書》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有效,本案的開局非常不利。

史律師團隊另闢蹊徑,起訴了街道辦的暴力強拆行為,由街道辦來為自己的強拆行為自證清白。連補償都沒有支付到位就將房屋強拆,街道辦的蒼白辯駁難以自圓,最終金某獲得了本次訴訟的勝利。

史律師最後提醒大家,不管有沒有充足的法律知識,面對非法侵害,一定要樹立起證據意識。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從重要書面文件、錄音錄像、電子資料記錄、物證、人證等多個角度搜集違法侵害的證據,證據充分不僅為勝訴增添一份保障往往還能更快取得成效。

附裁判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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