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拜耳公司女子被開除後有沒有後悔過?

我的心在等待41


想過一個問題沒有,她為什麼跑步?真的是為了健康?因為愛好?因為習慣?

都不是,她只是為了顯示優越感而已,明白嗎?

為什麼這麼說?有個詞叫“皈依者狂熱”,她就是典型的這種人,去了國外,想要融入國外的中產,看起來更像外國人,於是學習中產的生活方式,跑步,就是中產的生活消遣方式,於是就開始酷愛跑步了。

回到國內,就以為自己是外國中產,來顯示自己的優越感,跟別人不一樣,她就是想告訴別人,“我們上等人就是這種生活方式,你們土鱉不懂,我跟你們不一樣”。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種感覺,城市人平時可能很隨意,但是農村人去了城市,為了看起來更像城市人,就濃妝豔抹,打扮得很城裡人,

而回到農村後,想證明“我跟你們不一樣”。

最主要的,城裡人可能其實農村人,但是,最歧視農村人的,恰恰是農村出來的,自以為是城裡人的人,

所以,不要天真的以為,她受到了懲罰,就會後悔,不可能的,她只會更討厭國內,因為她認為,是別人害了她,而不是自己作死。


南朝居士


看了一下這個“外籍”大媽的表現,真是不怎麼滴!很丟人,也的確醜陋。中國大媽愛跳廣場舞,很多人也是出於表現,給人看的。鍛鍊身體,都知道那是第二位的。心理學上分析,補償年輕漂亮時沒有的出頭露面機會,或者作為想象青春永駐的感覺。

這個外籍大媽同樣如此,用我們東北話說,“太能得瑟了”(desi)!自己被隔離,不按照所在地要求呆在家裡,卻出來“鍛鍊”跑步,目的同樣是給人家看。不知道整個大陸疫情期間,大家連民族最最重要節日春節都沒有過嗎?不知道不戴口罩就等同自己傳播病毒嗎?令人十分討厭的是,她竟然不服從管理,說什麼澳大利亞如何,顯示自己“高貴”外籍身份。二十年前,興許外籍還是挺響亮的招牌,但如今美國的牌子都不怎麼樣,何況是那個被山火燒好幾個月、差點成為火葬場的澳大利亞了。尤其不要臉面的是,還說別人騷擾她了。騷擾,等於調戲,這不是對於制止她無理取鬧行為者的極大侮辱嗎!那副熊樣,配嗎?我呸!

如今馬上要被驅離了,當務之急打點好行裝趕快走吧。要記住,不要回來了!已經是國外人士了,在外面和洋人們自由自在多好,何必回來得瑟呢?最主要的是,沒誰看得上你這德行。至於被開除了,只能說明人傢什麼拜耳公司沒有瞧得起她,估計早就要開了她,只不過這次是個比較好的藉口。真是不可或缺的人才,人家大公司早就派架專機來接她了,有嗎?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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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百萬瞬間歸零,榮華富貴轉眼成浮雲。從高高在上的百萬高管到一文不值的被除名人員,該女子僅僅用了幾個小時。從一定程度上說,正因為仗著自己是澳籍和世界500強公司的高管才那麼的囂張跋扈,才那麼的自以為是,才那麼的肆意橫行,才那麼的自認為高人一等。所以拜耳公司對該女子的除名決定是合情合理、合符法治精神的。

百萬年薪的高管啊,突然之間從天上掉到地下,她怎麼不後悔呢,可惜,她已經沒有後悔的機會。俗話說,自作孽不可活,在澳洲那邊溫如羔羊,到了母國了反而如怪獸般面目猙獰、不僅表現得自以為是、高人一等,而且表現得人性盡失,非常讓人失望。如此得意忘形、如此自高自大,如此忘恩負義,難道不是自毀前程、自取其辱又是什麼?

一個外國人,竟敢想在中國土地上撒野門都沒有。在法治中國,不允許自恃身份特殊及地位搞特殊化、特權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哪怕你是天王老子也要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否則將被法律治裁。中國不歡迎那些素質低劣,毫無法治觀念,傲慢無禮,囂張跋扈的外籍人員。

據報道,當事人叫梁某妍,女,47歲,澳大利亞籍,就職於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3月14日由首都機場入境進京,工作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15日下午,本應在租住地居家觀察的梁某妍,未戴口罩在小區內跑步,防疫工作人員發現後對其進行勸阻,她不但不聽反而對防疫工作人員大喊大叫,繼而又撒潑大喊救命並誹謗工作人員對其進行騷擾。警察趕到後她還振振有詞、目無法紀地大聲叫囂:在我們澳大利亞跑步和戴不戴口罩,屬於人權自由,你們無權干涉。

據報道,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註銷居留許可、限期離境”屬於法律用語,實際上與驅逐出境差不多。

(明知故犯,無視法律法規)

從14號入京任職高管,到15日失去高管職位僅僅才二十幾個小時,這可能還是世界上最“短命”的高管職位了。按法律規定,境處人士入境後必須居家隔離14天。隔離才一天就跑出來跑步,而且不戴口罩。被勸阻時還出言不遜、態度惡劣、目中無人、胡攪蠻纏、血口噴人,簡直就是無法無天。這樣無視中國法律,目無大局、蠻不講理,不知天高地厚、自私自利、心裡陰暗的人怎麼配在中國的土地上當什麼高管呢!拜耳的處置、公安機關的依法處理實在大快人心。

連公司的門都還沒得進,還來不及坐上高管老闆椅,就犯事被遣返完全是她咎由自取的。素質如此之低,實在也是德不配位,呆在高管位置上也許會禍害他人。當然,很多人通過“跑步女”知道了拜耳公司,這大概也是她最大一單免費廣告的貢獻了。這對拜耳來說,也是個安慰。

(跑步女視頻)

現在她為自己的無知和陰暗的本性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如果她是一個有良好修養的人也不會有今天的結果。現在該女子應該在國際上也出名了,而且成了活的反面教材,估計以後也沒有人敢用她了。

在此提醒所有人,特別是有意挑三揀四、吹毛求疵、自以為高同胞一等的回國華人華僑及外籍人員應自我收斂、敬畏法律並以此女為誡,否則將被法律懲處。


神碼人生大國觀察


她丟了工作還被限期離境,後悔是肯定的,畢竟她所失去的不僅僅是一份工作這麼簡單。

首先,拜耳是一家規模龐大的世界知名藥企,世界五百強,1882年就已經進駐中國市場,在六大洲200多個地區建立了近800家工廠,業務規模幾乎遍佈全世界每個國家。

這名女字在公司擔任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怎麼說也算是個管理層,就算沒有百萬年薪也得有大幾十萬,因為自己一時任性丟了這樣一份光鮮的工作,必然後悔。

其次,丟了工作她還要再去找一份新的工作,從視頻中可以看出來他的年齡已經不小了,找工作的時候肯定不會去尋找基層的一些崗位,但是稍微有點分量的職位在招人之前都會進行背景調查。那他這件醜聞必然會被查出來,這樣一來沒有哪一家大型的公司敢去錄用這個人。

所以說她所失去的除了一份工作以外,還有未來更多的可能性,國內無法立足,國外大型公司也難有落腳之地,可以想象她以後的日子不好走。

最後,還有聲譽的坍塌。這名女子90年代考入國內知名高校,妥妥的學霸一枚,畢業後先後就職於多家大型跨國醫藥公司,如羅氏、輝瑞、阿斯利康等等,履歷十分光鮮,想必一路走來一直是以“別人家的孩子”形象長大。

但是在她不顧勸阻拒絕隔離外出跑步這件事情發酵之後,她身邊的親戚朋友,領導同事,想必都對她有了一個新的認識。或許曾經大家誇她優秀,但是這件事情直接給他貼上了自私傲慢不明事理的標籤,難以撕掉。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講,這件事情對她的影響都是非常嚴重的,所以後悔是肯定的。但是現實容不得她再來一次,事情已經發生,後悔也是最沒用的了。


牧新


為什麼現在的巨嬰那麼多?為什麼巨嬰們敢有恃無恐地巨嬰、能肆無忌憚地巨嬰?原因就是單一的法律手段,不僅太僵化而且官僚地無力度。

2018年的霸座男孫赫,是韓國圓光大學博士生。你怎麼也不能說他是個法盲,基本法律認識肯定有,而且還不是一般地懂。他知道這點兒事辦不了他。所以,殺人放火不敢做,欺負老弱無所謂。

更不能說他是個青皮,博士畢業之後大概率前途似錦,體制內不發愁、體制外也有機會。但為啥他敢巨嬰?

因為他知道法律辦不了他,這種氣死人的巨嬰行為不具有法律所要求的嚴重社會危害性。所以,最後的法律處理,也就是罰款200元了事。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你真得沒辦法把他扔進監獄。即便這種人、這種事,炒成了網絡熱點,也不行。因為國家得節制,社會得講理,法律得理性,不能由著性子來。

為啥他能去巨嬰?換在美國,老美的警察估計直接會給他帶上手銬、然後當著大家的面把他押走。不是說美國有多好,而是說我們的文化養成太講理。巨嬰一下,老實人吃了虧、然後全都息事寧人,而巨嬰卻能收割利益。

這個澳籍跑步女,也是這個操作套路。

我是出去跑步了,我是違反防疫要求了,然後呢?你能把我怎麼樣?如果不是網絡曝光,估計法律的處理就是批評教育。批評教育完了,我不出去跑步了還不行?實在想去,看你們打盹睡覺的時候,再出去跑,反正結果還是批評教育。再嚴的監管也看不住每一個人,因為什麼政府都沒有那麼大的力量。

那麼法律的處理嚴格一點兒就不行嗎?可以,那得立法保障。這個成本得多高?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時間的問題、政治的問題。立法行不通,那執法上是不是可以更嚴一點兒、更猛一點兒。也可以,但還是成本的問題。就是再嚴格,你也不能上去抽他一頓耳光吧,然後走人、讓她自己哭吧。即使猛執法也得官僚著運行,去一步一步地走法律程序,這就肯定要牽涉到錢的問題。

這個錢誰出?強制帶走一個人,看著就一個警察能搞定的事。但後續還有好多看不到的成本。抓的時候是不是得有錄像;抓完之後是不是得審問;審問之後還得逐級報批、還得各種取證。這個過程中,不是人力那麼簡單,肯定得找地方問、用系統查,還得找各種旁證,然後就是定了,你也得找地方關、管吃管喝。這些都要行政開支。一個人無所謂,人多了怎麼應付?執法資源,說得輕巧,就是資源嗎、就是警察多動動嗎?但背後都需要轉化為錢的問題,最後買單的只能是老百姓。

但是,這個跑步女萬萬沒想到,自己竟被網絡曝光了,然後引發公憤。自己以為巨嬰一下,然後跋扈一下,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地息事寧人。結果呢?拜耳公司直接給開除了。這個手段可比法律手段厲害多了,因為這是直接斷了財路。而且,斷得還極為徹底,以後再想找工作,都難了,讀了那麼多年的書可能就白讀了。所以,社會人的跑步女,比那個霸座男,付出了更大的代價。霸座男孫赫,畢竟是個學生,回到學校被導師談了一次話,也就沒事了。

既然引發公憤,政府也不能閒著,人民政府怎麼也得為人民出氣。對付霸座男孫赫,政府就是想雷霆,也雷霆不到哪去,只能罰兩百塊錢、納入黑名單,這個就到頭了。因為孫赫是中國籍,你不能開除他國籍。但是,對付跑步女就不一樣了。因為他不是中國籍,中國政府可以讓她限期離境。你就是在北京買房子了、找工作了,甚至開公司、有產業了,也全都沒用。直接不讓你呆,然後你以後要回來,估計困難重重。所以,要當巨嬰也得看一下自己的國籍,這是最硬的資本。霸座男可以囂張,跑步女不能彪悍,因為中國籍很貴,貴得允許巨嬰免“死”。

所以,想都不用想,跑步女估計今生都不願再提跑步那點兒傷心事了。財路斷了,還留下汙點,大公司肯定去不了,自己創業也難找到合作伙伴。更要命的是,自己根本就沒法在中國呆了,估計只能去澳洲放牧。很多在北京的假洋鬼子,早些年賺了點兒錢,然後跟風辦了個澳洲籍或新西蘭籍,然後長期在中國生活。這個事,算是給這些人敲響了警鐘,中國籍的可以巨嬰,不是中國籍的一定要小心。

從跑步女這件事上,我們可以思考一下巨嬰問題。熱點一出、大家圍觀,巨嬰制服、拍手稱快,但頻頻如此只是情緒快意了,卻無法實現社會的正義增量。霸座男、跑步女,是網絡上解氣了,但老百姓身邊的巨嬰呢?

單一的法律手段太弱,對於巨嬰行為根本就不夠力度。但也不能完全依靠網絡曝光,因為這也牽涉到成本,社會公眾的注意力也是資源,這個資源更貴、更有限,不能想用就用。

所以,三個方向是可以有所作為的:

一個是納入失信黑名單,你幹了不光彩的事,法律是不辦你,但可以給你留個記號,這不是懲罰你,而是防著老實人遇到你吃虧,給社會提個醒總沒錯吧。

另一個是公司職業層面,不是說只要巨嬰了就開除,或者取消什麼職業資格,但起碼可以給所在公司或所在行業監管部門發個通知,告訴所在組織以及巨嬰的身邊人:這個人不簡單,你們要注意保護好自己。這實際上也是一種提醒,怎麼也不能說過分。至於所在公司是不是拜耳作為,那就是公司的事情了。

再一個就是社區住地方面,當然不能培養一批彪悍的“村長”,然後誰巨嬰就讓村長收拾誰,但社區是有力量的,這個需要我們重視。這次防疫有很多工作都是基層社區承擔的。跑步女這件事,就是社區防疫工作者們發現和曝光的。所以,社區的力量應該參與進來,大的方面說是參與國家治理,小的方面說就是發現巨嬰和制約巨嬰。但這有賴於各種配套措施,需要打造比較成熟的社區,讓老百姓組起來。


減水書生


後悔是肯定有的!但是,世上沒有後悔藥。後悔能有什麼用呢?

現在是非常時期,非常時期有非常時期的“規定”,這種“規定”任何人都不能逾越。倘若有個別人逾越“規定”而沒有加以制止,就會有更多人敢於逾越“規定”,到了那個時候,局面就會失去控制。因此,無論任何人都必須嚴守“規定”,不可逾越。

但這位澳籍華人女子梁某妍,居然視“規定”而不顧,出門不戴口罩不說,還敢用輕蔑的語言諷刺社區防疫人員“拿著雞毛當令箭”,實在是令人氣憤。因此,她被拜耳公司開除並被取消居留權完全屬於咎由自取,不可同情。

“疫情防控大似天”。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因為這次突發的疫情已經給全國人民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同時,也給全國人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嚴重威脅。所以,必須嚴加防控,以免因疏漏而導致不測事件的發生。

說到損失,我想嘮叨幾句。截止昨天,我們街上的大部分店鋪都還沒有開門營業,而店主還需要承擔房租,況且,有的店鋪租金還非常高昂。可想而知店鋪老闆的損失能有多大。我們這裡有一座煤礦,從春節前停產一直停到現在還沒有開工,但巷道還需要進行有效的維護,管理人員還需要值守,每天的開支都要超過數萬元,一個月下來,就需要幾十萬元。試想:這樣的損失有多大?

前天,我看到一個一個女孩在路邊哭泣。上前一問原因,才知道女孩因為沒有健康證明而進不了租住的小區。如果回家去開健康證明,又沒有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因此,女孩感到非常無助,於是,便哭了起來。試想:這次疫情的發生,給多少家庭造成了諸多不便?又給多少人的出行帶來了諸多困難?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嚴守“規定”,爭取讓疫情早日結束。

好啦!就說這麼多吧!總而言之,現在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任何人都必須嚴守“規定”,不得逾越。否則,就有可能導致疫情反覆,從而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遭受更大的損失。因此,守住“規定”是我國境內的所有人都必須做到的。倘若是本國公民逾越了“規定”,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倘若是外籍公民逾越了規定,必將像拜耳公司的這位職員一樣被開除、被限期離境。


老胡說三農


“豪橫跑步女”被開除,會不會後悔呢?

以我等平民老百姓看來,梁某妍後悔是必然的……這位澳籍華裔,3月14日入境進京,15日因豪橫跑步惹了“國怒”,17日被拜耳中國辭退,18日被依法註銷工作居留許可限期離境(甚至可以驅逐出境)……短短5天時間裡,梁某妍不僅丟了工作,更是失去了居留中國的資格或權利,這代價堪稱比天,說不後悔肯定是假的……

梁某妍任職拜耳公司只有9個月,目前職位是智能與自動化主管,之前還曾任職過羅氏、阿斯利康、安進和輝瑞等公司,已經47歲的這位梁女士還如此之拼,除了“工作狂”屬性之外,最大的可能還是她特別需要這份薪酬(據稱年薪人民幣100萬元),換句話說,梁某妍距離財務自由還有著一定的距離,還需要工作來維持對生活及未來的追求……

只是,隨著這份工作的失去,梁某妍的“事蹟”必然會傳遍製藥圈的,這一行估計是很難再找到工作也很不容易混得下去了……據稱,梁女士1992年畢業於華南理工大學,專業是機械工程,轉行估計還可以的,只是避開製藥圈的同時還需要避開華人圈的(噢,忘記人家本就已是澳籍了)……感覺越說越有點“後悔”了……

都說女人是有著專屬後悔藥的,不止梁女士能否吃得進咽得下……反正也是馬上就要離開中國回到可以“自由跑步”的澳大利亞了,還是送給梁女士一句話吧:世界上沒有100%的自由的,選擇性的“自由”或會對應著各種可能結果的……畢竟,任何事情都是有底線的,無論在地球的哪個方位……如不能謹記,再次工作還將是問題,而且還會有更大的後悔……


未名體育


我是向日葵,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必須後悔阿,她自己惹的禍,她得自己承受帶來的後果,現在,她的工作沒有了,而且她的工作許可證被北京公安局依法依規註銷,並且限期離境。希望這件事,能夠這名女子能夠改改自己的性格和脾性,不要在開啟巨嬰模式。

下面筆者將結合實際來闡述這個問題。


第一,這名女子叫梁某某,47歲,澳大利亞籍,首先說明一下,你是澳大利亞籍,不是中國公民,你不享有中國公民在中國的權利,醫療各方面,所以請你離境的時候,請自覺把這幾日的隔離費用繳費完畢在走。

第二,她因為她不當的言語,以及不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法規,先後被自己的公司

拜耳公司開除,以及被中國公安機關法依規註銷工作簽證,並且限期離境,有點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意思,但這是這名女子太作的原因,“不作就不會死”,現在她肯定腸子悔青了,但是畢竟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言行去買單,希望此役過後,能夠改改自己的脾氣。


第三,這名女子47歲了,47歲已經是中年人的年齡,現在又失業了,又因為她的不當言論和行為遭受了全體國人的唾棄,在中國是沒有辦法在從事醫療保健行業了,基本是讓自己沒有退路了,現在不是後悔那麼簡單,是很痛苦,工作沒有了,還在高齡上被辭退,還被限期出境,反正這個女子最近會比較難的,47歲了不是孩子了,幹什麼事情,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有個正常的思維和認知。


向日葵愛歷史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拜耳公司辭退的澳大利籍華人已經為她的魯莽行為付出了代價,已經為她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代價,已經為她的傲慢行為付出了代價,現在腸子都悔青了!

3月15日,北京市朝陽分局接到一個小區防疫人員的報警電話,有一個女子蠻橫無理,居家隔離期間,拒絕配合社區的防疫工作,辱罵防疫人員!經過查證,該女子今年已經47歲,姓梁,叫梁某妍,是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的員工,是澳大利亞公民!

梁某妍3月14日才從首都機場入境,按照規定,她需要居家隔離14天,也就是說,3月28日當天,梁某妍才會解除隔離。3月15日,梁某妍不戴口罩,在小區內跑步,被社區的防疫人員發現後,上前勸阻,希望她不要這樣做,讓她回到出租屋內,不要出來,但是梁某妍強詞奪理,拒絕配合,直到警方趕來,梁某妍才同意居家隔離!

後來,拜耳公司知道了此事,下令解僱梁某妍,梁某妍就這樣因為自己的錯誤丟了工作!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根據出入境管理條例,依法處理梁某妍,註銷了梁某妍的工作類居留許可證,並限期讓其返回澳大利亞!

根據調查還發現,梁某妍持有的是中國工作類簽證,不是旅遊簽證,可以長期在中國居留,梁某妍的居留許可證有效期還有幾個月,到2020年9月5日才會到期。如果3月15日當天不犯錯,9月5日到期之後,梁某妍還可以繼續續簽,還可以繼續留在中國!

確實,將梁某妍這樣的人驅逐出境,列入失信人名單,從此限制入境,實在是大快人心,紛紛拍手稱快!梁某妍因為自己的失誤,丟了自己的飯碗,還被驅逐出境,現在的她一定非常後悔,悔不當初!

這個世界沒有後悔藥,只要老鼠藥和蟑螂藥,梁某妍再後悔,她犯下的錯也是不可原諒的,被拜耳公司開除,丟掉了年薪百萬的公司,還被驅逐出境,是她咎由自取的結果,不值得同情!


老鱷魚觀天下


後悔那是肯定的。她可能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的任性而為,會造成這樣的後果。但世上沒有後悔藥,現在後悔也為時晚矣。

這件事情發生的經過,應該大多數人都已經知曉。這位澳大利亞籍華人在疫情期間,拒不執行在家隔離14天的規定,不戴口罩出外跑步。當社區防疫人員勸阻時,還大呼“救命騷擾”。最後只得報警處理。

此事被曝光後,一時惹起網友眾怒,大家紛紛譴責這位女子的行為。後來經瞭解,這位梁姓女子系拜耳中國的員工。

3月17日,拜耳中國在官微上公開發布聲明,對這位梁姓女士予以立即辭退。



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鑑於這位女士在疫情防控時期的所作所為,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有關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目前全球疫情正在加劇,而國內的疫情防控形勢明顯好轉,很多華人華僑都選擇回到中國來尋求救助。但這位女士本來已經在中國境內,理應主動配合和嚴格遵守執行防控措施,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更是對社會負責。可是她卻拒不執行防控措施,存在疫情傳播擴散的潛在風險。象這樣的人,中國是不歡迎的,必須令其限期離境。

這件事無論是對梁某,還是對其他人,都應該引以為戒。當前面對疫情,必須齊心協力,每個人都要自覺履行防控責任和義務,共同守護抗疫成果,而決不能任意而為,否則必將受到懲罰,到那時只有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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