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同性朋友結婚只為移民加拿大,鬧掰後離婚還為“移民費”打官司

想要獲得加拿大移民身份並非易事,常見的人才移民等政策往往門檻過高,於是有人便打起歪主意:因加拿大承認同性婚姻,竟企圖重金“賄賂”擁有外國國籍的同性朋友,與之“假結婚”移民。最終,不僅移民不成,雙方離婚後還因“移民費”產生經濟糾紛鬧上法庭。


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因移民失敗追討“移民費”所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並促成雙方達成了調解。

男子與同性朋友結婚只為移民加拿大,鬧掰後離婚還為“移民費”打官司


與同性“假結婚”移民失敗

22萬“移民費”打水漂


小許、小吳(加拿大籍)和小劉(案外人)是多年好友, 2017年三人合夥出資購買了一處價值220萬的南京房產,其中小吳出資55萬元。該處房屋經預告登記後,沒有辦理產證,權利人登記為小許。


多年來,小許一直有移民情懷,卻沒能實現。在瞭解到同伴小吳擁有加拿大國籍後,小許“靈機一動”萌生了走捷徑的想法,加拿大承認同性婚姻,如果自己能夠說服小吳和自己“假結婚”,不就可以順利移民了嗎?在小許的一再懇求下,小吳答應幫助其移民,雙方約定小許支付給小吳40萬元用於辦理移民事項。


2018年初,小許支付給小吳首筆移民費用22萬元。之後的幾個月裡,小許不時收到小吳關於辦理移民事項進展的微信。本以為多年夙願將一朝實現,然而在最後關頭,小許被加拿大移民局拒絕。事後,移民失敗的小許要求小吳退還付出的22萬元移民費,卻遭到小吳的拒絕,兩人關係也逐漸惡化。


2019年1月,小吳率先在外地法院起訴小許,聲稱自己在合夥買房投資的過程中曾多次提出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關於投資房屋的各方權利義務,但是小許始終以各種藉口推諉,因此自己要求退出合夥關係,要求小許返還自己當時購買房屋出資的55萬元,最終審理該案糾紛的法院支持了小吳的全部訴請。


收到判決後的小許越想越惱火,移民沒辦成,還要返還小吳的投資房款,一來一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於是“以牙還牙”將小吳告到上海虹口法院,要求小吳返還支付的“移民費”22萬元。


法官耐心調解:雙方各承擔50%


審理中,小許表示當時給付22萬元的前提是,小吳能成功幫助自己辦理移民,而今移民失敗,應當退款。


小吳則辯稱當初雙方就移民事項主要通過微信溝通,根據聊天記錄,自己返還款項的前提是小許必須與自己簽訂書面的關於前述房屋的三方投資協議,而小許始終沒有行動。況且在幫助小許辦理移民事項時自己也耗費了大量金錢和精力,甚至不惜搭上“婚姻名聲”,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不同意退還錢款。雙方矛盾尖銳,法庭上各執一詞,情緒激動。


結合雙方的庭審陳述和現有的微信聊天記錄,法庭認為小許和小吳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是鑑於雙方的口頭約定,實際上已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該約定的目的是成功辦理移民,小吳的義務是為小許成功辦理移民,小許的義務是支付相應費用,然而,辦理移民的目的顯然已經無法實現。法官耐心釋理後,兩人最終同意以調解方式解決本案糾紛,雙方各退一步,由小吳返還給小許11萬元。至此,這個為移民“假結婚”而鬧出經濟糾紛的荒唐案件落下了帷幕。


法官說法

針對本次調解,主審法官解釋說,我國合同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間財產關係的協議。


本案中,雖然雙方系因“假結婚”移民而引發的糾紛,但並不涉及對婚姻等有關身份關係的認定,因此本案對原被告之間存在合同法規定的協議關係進行認定並無不妥。此外,原被告雙方雖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協議,但因彼此有頻繁的微信聊天記錄,雙方均認可小吳收到小許22萬元費用,本案中,小許的移民目的已然無法實現,小許起訴要求小吳返還已付款項,法院根據公平原則綜合雙方履約情況進行調解,最終達成雙方各承擔50%款項的調解方案,對雙方都較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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