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乾貨》:加盟商欺詐總部的七種套路

案例

A是河南商丘的一名餐飲老闆,2003年,正式加盟重慶某公司B。合同約定,A只能在商丘市梁園區域內開設加盟店,不得擅自開辦另外的分店。

但由於加盟店生意火暴,A決定盜用B公司的名義在其他區域開分店。通過造假,A刻制了,和B公司名稱類似的公司印章,同時複製了B公司所有的工商,稅務執照和各種獲獎證書。

隨後,A打著B公司品牌的旗號,在商丘、夏邑、鞏義、鄭州、永城等地尋找加盟商,收取高額加盟費,併為加盟店提供貨源。

應對策略

一是在加盟商加盟之前,應反覆、鄭重地交代清楚其有權開沒的店的地址和數量,並在特許經營合同中明確規定這樣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後的相關責任;

二是應加強對市場、對所有加盟商的督導,一旦發現有違規現象,應立即制止和處理,甚至訴諸法律。

借加盟之名偷藝

案例

2005年9月,吉林某公司H與哈爾濱市民於某簽訂特許加盟協議。協議約定,H公司幫助於某開店,提供原料和技術支持。為了加大市場推廣力度,H公司免除了於某的加盟費用,但要求他只能使用H公司提供的原料。

於某的店開張後,從H公司進了第一批原料。可是此後他再也沒下過單。經瞭解,於某很早就開始從其他廠家進更便宜的原料。

後來,H公司又從報紙上發現於某打的加盟招商廣告。於是,H公司以潛在加盟商的身份打電話諮詢,對方告知“技術傳授費為5500元”,如果使用於某公司品牌的話,“一年的費用是3000元”。此外,於某還可以向加盟者提供原料和各種調料等。

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許多同行業中的不同品牌企業,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的“源頭”——某品牌的許多競爭者以前就是它的加盟商。

其實,這也是許多特許連鎖企業的一個兩難困境。

一方面,盟主為了讓加盟商贏利、塑造特許品牌,必須把自己用多年的心血和教訓換來的經驗、訣竅等資源傳授給加盟商;

另一方面,加盟商一旦在某體系內經營一段時間,就可以迅速地積累起各種軟、硬資源,為其單幹奠定了雄厚的基礎。

所以,盟主企業經常在教與不教之間猶豫不決:用心教吧,擔心學會了徒弟,餓死了師傅。不教吧,又擔心加盟店失敗,影響品牌形象。

多數盟主企業權衡再三,通常還是會選擇“教”。而時下對特許人欺詐一片喊打的聲勢就更讓盟主們不敢不教。於是,這在客觀上就為“加盟偷藝後單幹”創造了肥沃的土壤。

應對策略

一方面,盟主企業不能害怕模仿和競爭,要早做準備,比如塑造強大的品牌、不斷提高競爭壁壘、不斷創新、增強自己的競爭力等等。

另一方面,連鎖總部應不斷加強自己的吸引力,多與加盟商溝通,堅定大家一起幹的團隊與合作思想,同時,某些關鍵核心資源要控制為企業獨有,即使加盟商單幹,也無法超越自己,或形成強大威脅;在利益分配上,堅持雙贏原則,不讓加盟商感到心理不平衡而背叛。

洩露商業秘密

案例

加盟商洩露的盟主的商業秘密,可能不只是一般性的商業秘密,更有甚者,可能會洩露盟主企業賴以發展甚至生存的要害。

饞嘴鴨、土掉渣燒餅的秘方都曾在網上賤賣到只有幾元錢,這樣驚人的“批發價”顯然有某些加盟商的“貢獻”。這種行為對盟主企業的打擊幾乎是致命的。

應對策略

作為盟主而言,一定要有高度的保密意識,併為之採取一系列的措施。

比如,把核心秘密分解併為幾個不同的人所掌握;關鍵性的技術不傳授給加盟商,為技術或產品申請專利;給加盟商最終產品或半成品,而不是讓他們自己掌握從零開始生產或製造的方法;給加盟商結果而不給過程;總部為加盟商派遣關鍵技術人員;建立嚴格的公司保密制度等。

同時,要嚴格把好人員關。比如,認真篩選、考核與監督加盟商;加強對總部員工、股東、關鍵人物、加盟商、加盟商員工等所有可能接觸商業秘密的人群的保密教育。

逃避繳費義務

案例

對於按銷售額或利潤一定比例來收取權益金或廣告基金的特許人而言,欺詐性的加盟商常常會做假賬,以少繳納的特許經營費用。

21世紀不動產就曾因其加盟商“長期拖欠加盟合同項下應付費用和款項等嚴重違約行為”且“拒不糾正”的情況下,毅然“清理了門戶”,取消了該加盟商的資格。

但解約事件也給21世紀不動產帶來了不小的衝擊。一方面,21世紀不動產少了一個昔日曾傾力扶持的加盟店,多了一個對自己瞭如指掌的競爭對手;另一方面,該加盟商開了個不好的先例——自己做人之後就另起爐灶、分庭抗禮,這有可能導致其他加盟店的效仿。而這種損害在短期內卻是難以挽回的。

應對策略

盟主除了依靠法律或合同來嚴格約束與懲罰之外,還可以改變特許經營費用的組合。比如,把按比例收取的費用改成按定額收取,把後期收取的費用提前收取,建立保證金、押金制度;

對按時繳費的進行獎勵,獎勵既可以是物質獎勵,也可以是精神獎勵,還可以是反饋一些好的建議、加強或增加對加盟店的扶持力度等。健全或改變財務管理機制,如營業額統一由總部或區域分部收取。

加盟終止後繼續使用特許權

案例

2001年,小肥羊開始在全國推廣特許加盟模式,由於急於擴張,連鎖店一度急速膨脹到721家,但這些加盟商的質量良莠不齊,小肥羊總部的管理也漸漸力不從心,體系開始出現問題。

於是,小肥羊總部開始收縮加盟、重點做直營,但“假羊”也開始嶄露頭角。等到2004年小肥羊拿到註冊商標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打假維權時,才發現相當數量的“假羊”都曾是小肥羊散落在全國各地的加盟商。

這些加盟店在與小肥羊解除加盟關係之後,仍繼續在招牌上打出“小肥羊”字樣,並沿用“小肥羊”的配方底料。

對於看得見的東西,盟主還易於發現和制止,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像技術之類看不見的東西,加盟商即使使用,盟主有時也很無奈,因為沒有明顯的“贓物”或證據。這種對於“隱性”資源的欺詐,常常是防不勝防。

應對策略

特許人企業應申請系列專利保護;建立健全保證金制度,可以收取押金的方式防範此類侵權行為,同時,也要健全退盟程序等系列制度。

違反統一化規定

案例

2006年年初,全球最大的國際鑽石加工貿易公司——歐陸之星對外宣佈,旗下控股子公司通靈珠寶將在3年內在中國開設300多家專賣店,其中75%以上的專賣店將採取特許加盟的方式。

然而半年時間裡,出現了大量加盟商違規的情況:有些加盟商私自亂打折。擾亂了公司的價格體系;有些加盟商銷售其他品牌的“私貨”;有些加盟商在售後服務、運營管理等方面也很不規範。

特許加盟不僅沒有達到當初的預期,而且給公司品牌帶來了很大的損害。通靈珠寶最終表示,由於對特許加盟店的終端控制難度較大,“今後不打算再發展特許加盟店了”。

應對策略

解決這種問題的關鍵,除了加強或明或暗、直接或間接的各種督導之外,還應配合強大的獎勵和懲罰措施,以嚴格限制加盟商的自作主張的行為。

同時。作為盟主企業,也應設身處地地從加盟商的角度考慮,分析他們之所以會甘冒被懲罰的風險而違反統一化規定的根本原因,然後對症下藥地從本源上解決問題。

比如,加盟商之所以不去“統一”,可能是因為盟主自身的不合理安排導致的,因為如果盟主的規定不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沒有科學地進行本土化、供貨不及時、貨物的質量和價格比加盟商自己進貨要不經濟、總部的營銷措施跟不上等等,那麼,加盟商自然就會不願意“統一”了。

為加盟商的過錯埋單

案例

2005年5月,瀋陽一家藥店加盟商突然失蹤,聞訊而來的幾十名供貨商要債無門,便將矛頭直指其連鎖總部,令總部措手不及,最終總部不得不為幾十萬元的貨款埋單。

2007年。真鍋咖啡上海百聯店的“吊模斬客”事件一度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一名瑞典遊客被該咖啡店僱的兩名女孩宰客殺手黑了近5000元,這個事件經過媒體的曝光和系列跟蹤報道,嚴重影響了真鍋咖啡的公司形象。這也是加盟店出問題而殃及總部的典型案例之一。

應對策略

目前國內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加盟店與盟主企業間是否存在連帶責任,以及存在多少連帶責任,所以盟主企業在遇到加盟店發生事故時,並不能明確而肯定地逃避責任。因此,盟主要加強對加盟商的日常監控,在合同上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保證金和押金制度也有助於防止這種事件的發生,或減少事件發生後的損失。

《連鎖乾貨》:加盟商欺詐總部的七種套路


《連鎖乾貨》:加盟商欺詐總部的七種套路


事實上,有些地區的一些做法也很值得借鑑,比如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吊模斬客”事件之後,於2008年2月份出臺規定,凡是上海市面上的連鎖企業特許加盟店,必須在其牌匾上標示“加盟”字樣,並以不少於三分之一的篇幅標明加盟者的合法名稱。這樣如果是加盟商出了問題,盟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其企業和直營店的“株連”度。

鏈接

1 準備一份完善的加盟合同以及配套的輔助合同。要儘量在合同裡事先預見來自加盟商的儘可能多的欺詐手段,並規定好嚴厲的預防、中斷和懲罰措施。

2 建立加盟商信用檔案。為每個加盟商建立一個單獨的終生信用檔案,此檔案可作為續簽/加簽加盟合同、安排督導計劃、終止合同、起訴加盟商等的依據,也可為欺詐提供預警。

3 全員打假。盟主企業雖可委派專人負責加盟商欺詐,但如果能建立一定的防範機制,發動儘可能多的人員來實施“全民”防、打,將得到更好的效果。比如,公司的股東、全體員工,顧客、加盟商、供應商和合作夥伴等,可作為兼職防、打欺詐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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