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女士被解聘:做不到“自我”的必然後果

北京輸入性病例黎女士一事有了新的進展。3月20日,美國Biogen(渤健)公司向南都記者表示,黎女士曾經為該公司僱員,“在沒有告知公司和無視衛生專家指引的情況下做出了前往中國的個人決定”。Biogen公司聲明稱,黎女士不再是該公司僱員,“她的行為與公司的價值觀念不符。”(3月20日《南方都市報》)

黎女士偷偷服用退燒藥,隱瞞情況、隱瞞行程的行為,不但遭到廣大網友的聲討,導致自己被立案偵查,面臨刑罰,還由此丟了工作,被美國Biogen(渤健)公司解僱,可謂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到頭來害了自己。

不否認,人也是一種善於趨利避害的動物。在國外有些國家疫情愈演愈烈的情況下,如果真的感覺自己太危險,感覺公司的衛生健康指引仍不保險,從而選擇回中國避難,這也多少能夠理解。但前提是,你回國前一定要誠實告知自身的情況,以及按照規章制度告之公司,獲得公司的諒解。

弗洛伊德在人格理論中將人格分為三個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即人性中最原始的部分。隨心所欲追求個體快樂,追求自身利益;超我,即用很高的道德準則抑制本我;自我,即基於本我,在自我支配下,學會運用道德和規則約束本我。

就黎女士而言,你可以做不到“超我”,可以做不到為中國的防疫大局,為減少中國的麻煩而主動留在公司。但至少要誠實,在回國前如實申報自己的情況。至少還要跟公司說一聲,打個招呼。一個起碼連“自我”都做不到的人,處處不受待見,乃至處處碰壁是完全可以預見的。

當下,大量在外的人都準備回國。而這些人在準備回國前,首先要理性分析一下待在本地和回國的風險各幾。事實上,對許多疫情不重的地方來說,呆在本地宅在家裡的風險要比擁蜂回國帶來的感染風險要小得多。如果覺得非回國不可,那至少也要做到起碼的“自我”,用道德和規則約束自己,不瞞報,不為了回國耍各種小花招,以及多尊重所在的公司,離開前主動說明情況。

“你怎麼對待別人,別人也會怎麼對待你。”特殊時期,你回來隱瞞自身情況,網民必會聲討你,懲罰就會等待你;你損害人家公司的聲譽,甚至連個招呼都不打不辭而別,人家公司也會不顧情面解聘你。

誠信和守規是為人處世之本。一個人,如果缺乏起碼的誠實度與規則意識,如果缺乏起碼換位思考,考慮別人的素養,那麼,就很容易“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現在在外想使出各種伎倆,不顧一切回國的人,無疑要以黎女士的後果引以為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