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剧《亨利八世》中,有这样一幕耐人寻味的场景。
皇后安妮·博林因其钦点的刽子手迟迟未赶到刑场,而将自己的行刑日期一拖再拖。
皇家监狱的守卫均对此感到困惑。
为什么非要用这个刽子手?国王亨利八世又为什么能容忍安妮·博林的不断拖延呢?
且抛开他们的夫妻情分不谈,仅从刽子手这一细节,其实我们足可以管中窥豹地预见这一职业的重要性。
根据安妮·博林的描述,一个优秀的刽子手可以在她感到疼痛前,果断终结其生命。但单次行刑的收费却出奇地高,大致相当于监狱长一个月的俸禄。
那么,中世纪的刽子手到底是怎样一类人?他们真如影片描述的那般拥有高超的夺命技巧以及丰厚薪水吗?
本期内容将为你全部揭晓。
01 刻板印象中的刽子手是否真实?
首先,我们来看看上边这幅图片。它绘于公元1591年,5月18日。
图中那名可怜的年轻人叫汉斯·弗洛舍尔(HansFröschel),因犯了盗窃罪而被斩首。而给他行刑的就是著名刽子手弗兰兹(Meister Frantz)。
在此之前,38岁的弗兰兹已经拥有超过15年的从业经历了。
就像他在日记中写道的那样:
1573年5月的一个下午,19岁的我,弗朗茨·施密特(Frantz Schmidt)站在德国巴伐利亚州父亲家的后院,正准备用剑将流浪狗斩首。最近,我刚刚熟练了切南瓜的动作,以后要开始对活物练习了。如果我能很好地完成这些教学任务,那么我将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刽子手!
后来,弗朗茨·施密特(Frantz Schmidt)如愿成为了父亲那样的行刑者,并在23岁跃升为纽伦堡的首席行刑官。
从公元1573年到1618年,施密特还精心地将自己45年的行刑经历全都记录在了日记本上,为我们了解这一职业提供了相当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据记载,在这45年期间,他通过各种行刑方法共处决了394人,还让另外345个人遭受了毁容以及其他肉体折磨。
但施密特并不是个冷酷杀手——他在日记中的一些话语揭示了隐藏在其血腥和暴力背后的一丝人性,让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且认真工作的、卑微的劳动者。
他被迫从事了这个野蛮职业,而且,他似乎永远不会丧失对公平,宽恕和其它人道价值观的坚持。
更重要的是,弗朗茨·施密特(Frantz Schmidt)这样的人在中世纪的刽子手中并非个例。
事实证明,那些戴着头巾,眼睛充血,残酷的刻板印象与刽子手的真实状况还是相去甚远了。
那么,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一类人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搞清楚一个前提,那就是”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官方认可的刽子手”。
尽管当时所有欧洲国家都在试图更好地诉诸和执行刑法,但碍于高犯罪率,一些坏人还是成为了漏网之鱼。
因此,在当局抓到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时,他们更希望通过公开处决的方式以儆效尤,所以自然就产生了公共行刑官这个职业。
不过,和我们的常规认知一样,人们对这一职业始终心存忌惮,这就导致了刽子手极度紧缺的局面。
那么,接下来会怎样?
当然是政府出面强制招人了。
例如,在大革命前的法国,刽子手是按地区随机征召的。而且为了照顾公众情绪,官方只会从那些从事令人厌恶且仅是法国社会最底层工作的人群中抽选。
因此选中区域内的大批无业者,制革商,掘墓人或者妓院里的劳工被迫成为了刽子手。若还是招不满人,那么政府会征求罪犯的意见,将他们其中一部分人的性命保留下来,以换取这些人成为行刑者的承诺。
此外,在斯堪的纳维亚的一些国家,还采取了更加“新颖”的“雇佣”方式——他们会从罪犯中选中一些身强力壮的人,然后切掉他们一只耳朵作为刽子手的标记,有时还会再在他们的额头上烙印下一些特殊图案来增强识别度。
例如,学者Hugo Mathiessen在《Boddel og Galgefugl》就详细记录过这样的事情:
公元1470年,一个可怜的小偷站在瑞典小镇Arboga的绞架下,等待行刑。参加盛会的公众对罪人都感到可惜,当他为挽救自己的生命而主动提出担任镇上的刽子手时,人们无一例外地都同意了。男子被立即赦免,但炽热的烙铁在他身上也同时烙下了小偷和刽子手的永久印记。
当然,一些刽子手还会通过家庭纽带进入此行业,具备典型的子承父业之传统。
巧合的是,文章第一张插图介绍的施密特,恰好将上述的随机选择性和子承父业的传统完美契合在了一起——他的父亲海因里希(Heinrich)最初是巴伐利亚东北小镇霍夫(Hof)的一名木匠,受残暴侯爵勃兰登堡-库尔姆巴赫的影响,海因里希在一次意外中被逮捕了。
执行绞刑时,侯爵为达到取乐的目的,随机选择了海因里希作为行刑人,并承诺将保留他的性命。结果,海因里希毫不犹豫地将其他囚犯全部绞死了。
这件事情让海因里希别无选择地成为了一名职业刽子手,而施密特则继承了父亲的衣钵,继续为侯爵做事。
历史上像这样的家庭还有很多,例如桑森一家就是法国著名的“刽子手家族”,他们在17-18世纪一直在法国担任“高级行刑官”。
族长查尔斯·桑森(Charles Sanson)于1688年被首次任命为刽子手,一个世纪后,“伟大的桑森”,查尔斯·亨利·桑森(Charles-Henri Sanson)成为桑森家第六代人中第四位刽子手。
查尔斯·亨利·桑森出生于1739年2月15日的巴黎,1778年12月26日被任命为“法国皇家刽子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第一次公开处决的对象是试图暗杀国王的罗伯特·弗朗索瓦·达米安(Robert Francois Damien),后来他本人作为“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高级执行官”,共处决了2918人,其中就包括了之前躲过暗杀的路易十六国王本人。
同一个刽子手处决了同一场凶杀案的原告和被告,这在古今中外都足以是一桩奇事。
不过,上述显赫的“斩首家族”毕竟是少数,更实际的情况是,大多数“斩二代”或“斩三代”被困在了家庭就业周期中,他们几乎没有其他的工作机会可言。
归根结底,以死亡为核心的职业是绝大部分人都不愿触碰的,更不愿与之为伍。
因此,刽子手通常会沦为社会边缘人物,就连居住地也要被迫迁至城镇的最外围,那里充斥着屠宰场的血腥味和麻风病院的膈应。
此外,他们在法律上的失利也是彻底的:刽子手及其家庭成员不能享有公民身份,不能担任公职或者担任合法监护人,审判证人,甚至不能留有合法的遗嘱。
欧洲的一些地方还专门制定了针对刽子手的法律,以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禁忌。例如,巴伐利亚小镇梅明根(Memmingen)就于1528年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公民与刽子手一起在公共场合用餐。
许多刽子手被禁止进入教堂,因此他们的婚姻必须要在家里完成,而且一些学校甚至还点名不会收留刽子手的孩子。
那么,作为刽子手,他们的亲身体验又是怎样一种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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