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异地用警开展拉网式夜查酒驾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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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晚,按照部局、总队和支队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酒驾查处等事故预防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路面不失管、不失控,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交通管理的同时,继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酒驾”抬头滋长,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守护百姓出行安全。从宁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抽调30名骨干力量,配合交警直属一、二大队,采取异地用警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夜查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明星在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韩光辉,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刘坤的陪同下,到市区各卡点督导检查行动开展情况。支队还邀请电视台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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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各大队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找准交通违法高发区域、高发时段等规律特点,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大范围,实行城区、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道、集镇的执法管控,对过往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坚持 “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始终保持整治酒驾的严管高压态势,疫情防控期间严查酒驾不手软,全面提升路面管控效能。此次行动,各大队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在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及时开展驾驶员实时教育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提醒驾驶人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真正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触碰的、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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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0时43分许,交警一大队前进中队在凯旋路与八一路附近夜查,一辆白色豫NR**1G号牌小型汽车从凯旋路由南向北行驶,被交警拦停检查,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葛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7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葛某某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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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时45分许,张某某酒后驾驶一辆豫NL1**3普通二轮摩托车某由凯旋路从南向北行驶时,还是在凯旋路与八一路附近卡点,被直属一大队前进中队民警拦下,经检测,其呼气出值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张某某承认自己喝酒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葛某某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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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18分许,王某驾驶一辆电动四轮车行驶至中州路与文化路附近检查卡点时,被在此设点的交警二大队和宁陵大队联合执法组民警拦下,经检测其酒精呼气值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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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媒体记者现场采访了韩光辉副支队长,他呼吁:近期,天气逐渐转暖,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发展,辖区群众外出增多,人流车流剧增。为避免群众麻痹大意因聚会而导致酒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商丘交警支队将持续开展常态化酒醉驾查处行动,有效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交警不查”的侥幸心理,确保特殊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为全面复工复产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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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当晚,全市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71起,其中,饮酒驾驶31起,醉酒驾驶2起,大货车超载16起,涉牌涉证118起。对广大司机和交通参与者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王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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