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水吃水的“大王”——通州區五甲供水服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副經理 秦卜康違紀違法案件警示錄

基本情況:秦卜康,男,1959年3月出生,原任南通市通州區五甲供水服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副經理。經查,秦卜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要他人財物,以侵吞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違紀款共計人民幣47.5萬元。2018年8月,通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秦卜康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回望過去,58歲的秦卜康也曾有一段引以為傲的奮鬥歷程。他15歲初中畢業就參加工作,由於工作勤奮,年年先進,破格提拔得到重用,25歲就擔任五甲磚瓦廠、配件廠、工藝品廠副廠長,34歲又提拔為五甲自來水廠廠長。然而,一步步順風順水,卻也隨之一點點忘了初心。

進入暮年之後,握權日久的秦卜康逐漸自我要求放鬆,信念動搖,道德滑坡。由於國有企業民主缺乏監督,更滋長了他用權任性、決策隨意,直至變得獨斷專行、專橫跋扈、無視黨紀,屢次突破法律底線,最終被查。面對看守所的牢籠,曾經飛揚跋扈的秦卜康嚐到了自種的苦果,再也沒有了往日的風采……

信念軟化唯我獨尊視企業為“獨立王國”

2010年,政府對五甲自來水廠進行了回購,任命秦卜康擔任五甲供水公司“一把手”。由私營轉國有,吃上“皇糧”的秦卜康,像變了一個人,放鬆了學習,迷失了方向,訂購的黨報黨刊從來不看,黨在新時期出臺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文書從來不學,連政府召開的要求指定對象參加的廉政教育會議都委託他人參加,“幹多幹少都一樣”的想法逐漸滋生。

工作上開始挑挑揀揀、拈輕怕重,學習上一味應付、得過且過,對組織上開展的教育活動能躲則躲、不聞不問,逐漸放鬆了對自己世界觀的改造,對領導的提醒和教誨虛與委蛇,對親人的囑託更是不屑一顧,黨性原則早已被拋之腦後,享樂、虛榮和攀比心理逐漸把信念軟化。

“公司大小事務遙控指揮,每天晚上與狐朋狗友吃喝玩樂,遇到開會,早晚包車接送,早上吃早點,中午吃好點,晚上訂包廂,中午開房間三朋四友一圓桌,八冷八熱不可少。”秦卜康逐漸沉迷於觥籌交錯、呼朋喚友的生活中。

做人就像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沒有了追求的秦卜康,對待工作更是作風粗暴、蠻不講理、大搞“家長制”,把供水公司變成了他的私人領地。

他在供水公司唯我獨尊、一錘定音,到了誰也不敢反對說“不”的地步。基本上每週自來水公司都要開一次例會佈置工作,遇到較大的事情再臨時召開支部會,秦卜康認為所謂的會議都是形式,把個人的觀點先擺出來,以集體討論為藉口記錄下來,由不得他人有半點的反對意見,一些重大決策事項不經集體研究,個人說了算,其他成員只有對其言聽計從,根本不敢監督,到了囂張跋扈、目空一切的地步。

秦卜康把五甲供水公司當成他的“獨立王國”,水潑不進、針插不進,對一些善意提醒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貪慾滋生以權謀私視法律如兒戲

剛進入社會,秦卜康還能牢記“兩元一頓謝客人”,外出公幹可以在車站、碼頭吃點麵條、饅頭當午飯,以騎車辦事、乘公交回家為光榮,以不進飯店、減少支出為自豪。

但是隨著年齡的上升,秦卜康心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看到有人開豪車,自己開著二手摩托,羞於見人;看到有人年薪50萬,自己年薪5萬,羞於啟齒;看到有人穿著價值昂貴的衣服,自己穿著幾十一件的外套,羞於見人;看到有人春節回家過節,自己仍在辦公室加班,心裡不平;看到有人開支數千元不聞不問頭也不回,自己跟服務員要發票爭吵,感覺被人恥笑。

由於心態變了,失去了追求的秦卜康,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隨之變調變質,開始一切向錢看。

2014年原五甲政府實施新一輪改水工程,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討論決定由五甲供水公司具體負責收取費用。期間,五甲供水公司先後向8000多農戶收取改水經費共計68萬餘元。

秦卜康夥同公司其餘3人制造假名單、編制假明細,截留改水經費近36萬元,秦卜康本人私分了30萬元。

性格的缺陷,靈魂的扭曲,使秦卜康到了膽大包天的地步,“紀委還在查賬中,我竟敢截留改水經費,這是犯罪行為,同事反對,我說怕什麼,大不了提前退休,一句話把人頂回去了,照我的意思辦了。”私分改水經費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紀國法,秦卜康心中不可能不清楚,然而卻一意孤行,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將黨紀國法視作兒戲,終把自己推上了違紀違法的不歸路。

心存僥倖弄虛作假對提醒執迷不悟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7年5月,通州區紀委監委根據群眾舉報,對秦卜康相關經濟問題進行初核,同年6月,對秦卜康有關問題展開立案審查。

秦卜康也曾惶恐不安。但是,他沒有選擇相信組織、主動交代、減輕罪責,而是心存僥倖,不僅向組織作虛假說明,還與相關人員“統一口徑”,殊不知自己一次又一次失去了組織給予的自我挽救的機會。

“我沒有向組織講真話,沒有認真交代自己的問題,而是編造謊言,用虛假的東西應對組織。”秦卜康坦言,那時,他執迷不悟,使盡渾身解數弄虛作假、對抗審查,妄想矇混過關。

秦卜康不主動交代問題,不主動上交與業務單位不正當往來中收取的資金,在立案審查過程中,還截留專項改水經費,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在紀委審查時,我不知悔改,不向組織坦白交代問題,反而做出對抗組織審查的事,與幾個黨員同志串供,以圖迴避責任,反而錯上加錯,把同事拖下了水,使四個家庭的家人增加了痛苦,本人罪加一等,悔不當初。”秦卜康經過專案組領導們的批評教育,終於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

正如他自己所懺悔的:“由於自己玩世不恭,毫無責任之心,在企業管理上沒有盡到總經理的責任,經營中缺乏主人公意識,總把責任往領導身上推,說政府不投入、不作為,而自己利用組織的信任,以權謀私,對法律、對組織無敬畏之心,整天約些狐朋狗友在飯店大吃大喝,一切費用全由公司買單,虛開材料發票,數額較大,表面正常,對領導應付交代,但實際卻用違紀違法手段套取集體資金,使政府蒙受了較大的經濟損失,也給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助了一把推力。”

細究秦卜康的違紀違法之路,法紀觀念淡薄、民主監督缺位、決策獨斷專行是問題產生的根源,而手中權力沒有了約束,心中沒有了戒懼,行為便像脫韁野馬,終將破紀破法,墜入深淵。人生的路很漫長,關鍵處卻只有幾步,走對了路,前途就一片光明,而邁錯了步,犯下了錯,就要付出慘痛的代價。秦卜康為一己貪慾,自毀前程,教訓深刻,發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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