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晓晨木业有限公司-信用报告、信用修复、AAA信用等级

处罚决定书文号( 寒 ) 应急罚 〔 2019 〕 52 号

单位名称潍坊晓晨木业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潍坊晓晨木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案法定代表人韩建伟

违法事实及依据2019年10月30日,寒亭区政府“四不两直”检查组对潍坊晓晨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暗查暗访时,寒亭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制定了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等五种现场处置方案,2019年上半年未按规定针对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采集的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询问笔录1份,现场处置方案复印件、2019年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复印件等各类证据。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以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鲁安监发〔2018〕14号)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我局认定你公司的违法行为情节为较轻档次。(此栏不够,可另附页)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处罚

决定日期2019-12-27

处罚类型罚款处罚结果处人民币捌仟元

罚款执法部门寒亭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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