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澳籍“跑步女”被解聘後,警方限期離鏡,她還能呆幾天

大快人心!不遵守規則,不尊重法律和他人權利的人,必將人神共憤。澳籍華人“跑步女”就親自用“不作不死”的方式證明了自己的悲慘結局。

最近,一些外籍華人回到祖國後,無視當地的隔離觀察,不允許外出走動的法律法規,引起眾人的譴責,尤其以此澳籍華人的做法更甚,該女在隔離期間,不戴口罩外出跑步,危害了小區內居民生命健康安全,在社區工作人員找上門,勸說她中止自己的不法行為時,該女竟擺出一副“要你管”的嘴臉,口口聲稱“我就要跑步,我就要鍛鍊身體,別人傳染跟我有什麼關係?”拒不配合防疫人員的工作。

大快人心!澳籍“跑步女”被解聘後,警方限期離鏡,她還能呆幾天

最終該女自私自利,不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權的行為視頻被網友上傳網絡,自己所任職公司獲知此事後,當即作出解聘的決定。

3月18日,北京市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各國出鏡入境管理法》第67條規定,決定依法註銷該女的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撤離。

對於該“跑步女”還能在中國呆多少天,網友們可謂操碎了心,在公安部門沒有聲明註銷其工作居留許可時,網友就已經在討論此事,大家一致認為,該女有可能按旅遊,探親等種類在我方再停留180天。

大快人心!澳籍“跑步女”被解聘後,警方限期離鏡,她還能呆幾天

然而,今天警方給出該女限期離境的決定,那麼該女在我國具體還能呆多少天呢?原來我們猜測的180天之內,確實是太便宜她了,依據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33條:外國人被決定限期出境的,作出決定的機關應當在註銷或者收繳其原出入境證件後,為其補辦停留手續並限定出境的期限,限期離境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日。

如果在限期離境的期限已到,該女賴著不走,怎麼辦?

這個問題也請大家放心 ,如果她賴著不走,法律上還規定有強制遣送出境,且處罰升級,以後1-5年內不允許再次入境。

大快人心!澳籍“跑步女”被解聘後,警方限期離鏡,她還能呆幾天

澳籍華人“跑步女”以其自身的不良言行和受到懲罰,為某些不遵守我國法律法規,不尊重他人權利的人上了“硬核”一課:

一、我國疫情控制到這個程度是千百萬一線抗疫工作者夜以繼日,嚴防死守的結果,也是十幾億中國人民自覺參與抗疫工作,聽從指揮,團結一致的結果,境外輸入病例請自覺維護這一來之不易的成果。

二、遵紀守法,尊重他人是做人最起碼的準則,無論在哪個國家,對人性的要求是一樣的。

三、災難面前,誰都沒有特權,目無法紀,目無他人的人,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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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國境外輸入病例高達39例,遍佈十幾個省市,抗戰在防疫一線的工作人員不知還要堅持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這場戰鬥,每天0距離接觸感染著,他們是怎樣的心情,他們的家人又是怎樣的心情,無論你來自哪裡,是哪個國家的人,請將心比心,做個好人。這才是最現實,最能喚醒人性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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