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好又合適的兩個人就是不來電,該不該分手?

An林軒


條件好又合適的兩個人就是不來電當然要分了!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肯定以來電為主,即使條件再好也把兩個人的心綁不到一起,也是沒有靈魂的愛情💏,錯了,應該說就不叫愛情。可是即使兩個人條件不好,或者雙方家長都反對的兩個人,如果心在一起也會白頭的!

愛不愛對方才是最主要的,在不在一起主要看心在不在一起,心不在一起了也是給別人看的。只有心在一起才是王道。


攥在手心裡的沙


戀愛是瘋狂的,婚姻的現實冷靜的,是需要考慮很多的因素.但是我覺得你還應該看一下你是否真的愛這個人.只有有愛的兩個人,才會轉化成親情關係.的確婚姻有時候並不是愛情的結果,但是這只是半句話,後半句呢?我想應該是:離婚一定是沒有愛情的結果,謝謝,我的話講完了~珍重!


Chen小姐生活記1


我個人的觀點是應該分手。

雖然看似合適,但是彼此沒有任何感情,人這一輩子很長,有誰會願意跟一個沒有感情的人待一輩子。畢竟這需要時時刻刻捆綁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睡覺,甚至還會生兒育女。光想想,就感覺心累。因為你跟一個沒有感情的人在一起生活,就好比自己一個人生活,甚至趕不上自己一個人生活。你的快樂沒有人跟你分享,你的痛苦沒有人跟你分擔。一直都是在湊合,可是我難道要湊合一輩子嗎?

過得好不好,只有自己清楚,所以,我支持分手。


七月的魚刺


那看是要婚姻還是愛情。兩者兼備固然好,如果只能選其一,選哪個?

我見過談了三四年戀愛,結果雙方父母不同意,分手後男方回家相親結婚,一年的時間孩子都生出來了。那這個男孩和他老婆,剛開始的時候是愛情,還是合適?

婚姻和愛情是兩件事情。

《安家》中的王子,雖然不是上海戶口,但是他憑藉自己的努力買了一套房子,這足以說明她是有能力的。在工作中其實王子和閃閃已經彼此有好感,雖然總是在鬥嘴,但是遇到生活瑣事,還是會像對方徵求意見,閃閃遇到渣男的時候,王子也是真心著急去救閃閃,所以他們兩個缺的是一個走在一起的契機。他們的感情屬於日久生情,而且也算知根知底,算是穩定的。

亮亮雖然符合閃閃的條件,但其實雙方都是有目的的。閃閃想找本地戶口,為的是有房子住,生活不用太辛苦。亮亮的目的第一是因為閃閃漂亮,第二可能也是因為想找個人結婚,但其實他從心裡是看不上閃閃的工作的,很可能會導致未來家庭關係的不平等,即便結婚也不見得會過的好。

有一句話,你想要的,不一定是你得到的。很多人都對未來的伴侶有憧憬,但其實往往結婚的,跟當初想象的人都不一樣。


活性多糖


劇中這兩個角色很接地氣,有太多這樣的情況。

戀愛和婚姻不同。

戀愛的目的是增進彼此瞭解和感情,為有朝一日步入婚姻做基礎。所謂的來電就是彼此的喜歡。婚姻需要物質基礎,不可否認。物質生活完全可以後天來創造,而彼此的喜歡,是眼緣,是感應,這東西創造不來。


石門獨行俠


人總是善於欺騙自己,都是有感情的生物,你見過他愛你的樣子,他不愛你了,你怎麼會不知道。


Kevinyern


沒感覺就是沒緣分,對於這種情況,應該謹慎理性從事,考察清楚了再說。還記得:“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吧?這句話很俗,而且,也不全面,但它反映了一個現實,就是在婚前無論多麼熱烈的愛情,都會在婚後的時間和柴米油鹽面前被擊的粉碎。現實很殘酷,婚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忍受一下就過去了。操縱人自己的有三種動力:情緒、理智和軀體。做日常事務要靠理智,但婚姻必須靠情緒。只有情緒和感情的喜歡,才能促使軀體服從,走入一家人,朝夕相處。即便過了幾年這個情緒退熱了,婚姻散了,他也是值得的一個過程。但如果一上來,連男女之間的羞澀、想念、吸引力都沒有,婚後如何接受同床共枕的現實?婚前熱烈的愛情都稍不注意就抵抗不住柴米油鹽的攻擊,更可況一上來就沒有愛情的男女? 不過,現在這個問題是女性對男性沒感覺,能否成婚關鍵要看這個男性是否對女性有感覺。女性多數都是被動的,理想的。將來組織家庭,也要全依賴男性。如果男性對女性非常喜歡、非常有感覺,那麼這個婚姻也還是有希望的。這就是過去討論的,是找愛我的,還是找我愛的?如果相互愛慕難以對等,則對於女性而言,應該找愛我的,對於男性,則應該找我愛的。只有男性的喜歡,婚姻後才能對女性的體諒和容忍,也符合女性被動接受家庭的傳統。而如果男性沒有感覺,女性喜歡,婚後,男性不能體諒女性,問題就會接撞而至,婚姻就會很容易分崩離析。


情感說ditto


不來電是怎麼成為男女朋友的?orz閃閃亮亮你們兩個大流氓(`Δ´)!

本人從小受武俠劇影響,所有愛情觀都是金庸大俠一手建立起來的。雖然我愛情觀崩塌了,價值觀還沒崩,我知道一個對自己負責任的人,是不會輕易談戀愛的。順便提一下,我的價值觀也脆了……這個世界,在這個世界的主流思想中,擁有我這愛情觀的人是要衰大跟頭的。

還是懷念金庸的江湖,嚮往武俠世界的愛情。。。我無忌孩兒這個超級渣男……

我也不知道說什麼,總覺得這個問題特別逗。不來電的兩個人,居然在糾結要不要分手?為什麼要在一起才是問題嘛?傷腦筋


謝遜的兵器


應該分手。

不來電了,就是沒有感覺嘛!愛情和感動是有分別的,即使對你沒有感覺,但只要你真心的對她好,也會換來對方的感動。但感動就是感動,它絕不是愛情。愛情就是沒理由的喜歡,就是喜歡和她在一起的感覺。沒有感覺了,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快樂,更不會長久。

感情不是交易,門當戶對有必要,但也要適可而止。上海戶口怎麼了?有房子又怎麼了?難道我們不把自身的感受放在第一位而首先考慮那些身外之物?物質很重要,但在我這裡,絕不是第一位!

鞋合不合腳,只有腳知道。心快不快樂,只有你知道。就像我們經常瀏覽的花邊新聞,模範夫妻在看官驚訝的表情裡就那麼離婚了,分手了…其實沒什麼好驚訝的,他們經歷了什麼,你永遠也不會知道。

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別人。你認為的,始終只是你認為。別人不一定就那麼認為…也沒有什麼好爭辯的,僅僅是兩種價值觀不相融!


那一抹純真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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