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真美!带着冠状病毒从美国回国,投诉自费治疗,还想爱心筹

据今日头条一名叫“苏州河”的自媒体人,贴出一位网友的私信:

从美国回来后,我竟然还要自己花钱治病!我在美国工作已经有十年了,老婆跟我一样,也是留学过来的,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拿到了绿卡。说实话,奋斗到今天很不容易,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然后来美国留学,一路艰辛。不过好在现在的工作生活很稳定。如果不是这场疫情,我们老婆原本打算把老人也接到美国养老,毕竟这边的房子大,环境福利什么的都挺好。

可是这次疫情打乱了我的生活。美国这边乱套了,政府管控得不行,人们开始购买武器自保。上周我突然感冒发烧了,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感染了。我本打算去医院治疗,可是这边的床位不够,而且花钱很多。跟国内的老妈视频的时候,把情况跟她说了。老妈让我跟老婆带着孩子赶紧回国,说国内能免费治疗,而且对于治这个病很有经验。我一想也对,毕竟这个时候国内是最安全的地方。

于是我们赶紧订机票收拾行李,准备回国。在这个过程中,因为防护不力,老婆和儿子也被感染了,出现了发烧症状。为了能安全回国,我们多吃了一倍量的退烧药,因为美国没有退烧药,这是之前老妈从国内带过来的。我们一家三口总算平安回到了祖国,可是还没来得及回家,在机场就被查出来了,然后我们一家三口被隔离了,接受治疗。

可是住院的第二天,医院通知我们要缴费。不是说国内会给免费治疗吗?现在竟然要收费!医院说我们是美国籍,没参保国内的合作医疗,不符合条件。可我确实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啊!我算了算,我们一家三口如果自费的话,要花不少钱。老师我该怎么办呢?能去哪里投诉吗?可不可以申请爱心筹?请老师帮我出出主意吧。

苏州河回答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三度在这先捋捋这条线,稍后再来说事。

1:求助者虽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可根据1980年颁布的《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2:基于问题1,求助者既然拿到了绿卡,无论主观上是自动还是被动,都意味着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成为名副其实的华裔。

3:以求助者留学美国的智商,不可能不知道华裔,剩下的只是身体里面华人的血统,从法律上说他们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

求助者身为一个美国华裔,在美国生活、工作、纳税、消费,为美国创造,奉献着他所有的价值。

在求助者个人有了困难,(当然,这困难也是基于美国本身的困难),不想着与美国同舟共济,背弃入籍之时的宣誓,临阵脱逃,可谓是不忠。

求助者口口声声说美国房子大,环境福利什么都好,可在美国十年了,还仅仅限于打算将父母接过去养老。难道他口中的大房子,大到连父母都住不下?这简直是不孝!

求助者在清楚的认识自己的症状前提下,在可能患病的情况下,还将感染的风险带回国内,可谓是不仁。

求助者在中国土生土长,等能为社会创作价值了,却跑到美国(这点不能遣责,毕竟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可生长他的祖国,需要他出力时,他撒腿就跑,到个人有难的时侯,又屁颠屁颠跑回来添乱(在有限的医疗资源下,多一个患者,就加重一份负荷),这可谓不义。

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在祖国大度的接纳他后,不仅不知感恩,反而因为费用问题,还要投诉。

请问你一个美国人,既没交过中国的医保,也没纳过中国的税,更没为中国做过贡献,好意思来和中国人民争福利吗?

那还不是更可恨的,最可恨的是,求助者争不到中国的福利,继而还想众筹,来消费中国人民善良的爱心。

三度在这里,聊以用诸葛亮骂王朗的话,出之一段:

求助者:此间可是礼仪之邦?

三度:正是。

求助者:久闻中华之名,素存仁爱之心。今日一见,不期徒有虚名!

三度:公何出此言?

求助者:缘何吾从异域,热忱归来,还须自费,岂非虚名矣?

三度:公去国十载,有为之时,不见尔踪。今限于困厄,方思有国,何谓热忱?

求助者:此间既乃礼仪之邦,当一视同仁,厚此薄彼,恐为世人笑耳!

三度:公乃他国之民,当享他国保障,与外国之民,争外国之利。为世人所笑者,恐乃公不知廉耻也!

求助者:吾出身中华,虽居外邦,难改吾之血统。

三度:公移居外国,此公之志,不相强耳。然公尽已身之力,忠外邦之事,虽中华生人,早非中华之民,如此混淆,焉要脸乎?

求助者:若然自费,吾难重负,必当诉之。

三度:公以抱病之身,避难而来,隐患堪忧,中华不计嫌耳,为公救治,仁至义尽。公于中华,身无寸功。以为他国出力,所获之资,自费疗治,岂非天经地义?

求助者:诉之不得,可否众筹之?

三度:自来爱之者人爱之。公既入他国,不思同舟共济,可谓不忠;弃父母于不顾,可谓不孝;患疾藏祸,可为不仁;为他国添乱,可谓不义。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何以为人也?

可这一次,实在是如鲠在喉,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了。

据今日头条一名叫“苏州河”的自媒体人,贴出一位网友的私信:

从美国回来后,我竟然还要自己花钱治病!我在美国工作已经有十年了,老婆跟我一样,也是留学过来的,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拿到了绿卡。说实话,奋斗到今天很不容易,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然后来美国留学,一路艰辛。不过好在现在的工作生活很稳定。如果不是这场疫情,我们老婆原本打算把老人也接到美国养老,毕竟这边的房子大,环境福利什么的都挺好。

可是这次疫情打乱了我的生活。美国这边乱套了,政府管控得不行,人们开始购买武器自保。上周我突然感冒发烧了,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感染了。我本打算去医院治疗,可是这边的床位不够,而且花钱很多。跟国内的老妈视频的时候,把情况跟她说了。老妈让我跟老婆带着孩子赶紧回国,说国内能免费治疗,而且对于治这个病很有经验。我一想也对,毕竟这个时候国内是最安全的地方。

于是我们赶紧订机票收拾行李,准备回国。在这个过程中,因为防护不力,老婆和儿子也被感染了,出现了发烧症状。为了能安全回国,我们多吃了一倍量的退烧药,因为美国没有退烧药,这是之前老妈从国内带过来的。我们一家三口总算平安回到了祖国,可是还没来得及回家,在机场就被查出来了,然后我们一家三口被隔离了,接受治疗。

可是住院的第二天,医院通知我们要缴费。不是说国内会给免费治疗吗?现在竟然要收费!医院说我们是美国籍,没参保国内的合作医疗,不符合条件。可我确实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啊!我算了算,我们一家三口如果自费的话,要花不少钱。老师我该怎么办呢?能去哪里投诉吗?可不可以申请爱心筹?请老师帮我出出主意吧。

苏州河回答了什么,目前不得而知。三度在这先捋捋这条线,稍后再来说事。

1:求助者虽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可根据1980年颁布的《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2:基于问题1,求助者既然拿到了绿卡,无论主观上是自动还是被动,都意味着已经放弃了中国国籍,成为名副其实的华裔。

3:以求助者留学美国的智商,不可能不知道华裔,剩下的只是身体里面华人的血统,从法律上说他们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

求助者身为一个美国华裔,在美国生活、工作、纳税、消费,为美国创造,奉献着他所有的价值。

在求助者个人有了困难,(当然,这困难也是基于美国本身的困难),不想着与美国同舟共济,背弃入籍之时的宣誓,临阵脱逃,可谓是不忠。

求助者口口声声说美国房子大,环境福利什么都好,可在美国十年了,还仅仅限于打算将父母接过去养老。难道他口中的大房子,大到连父母都住不下?这简直是不孝!

求助者在清楚的认识自己的症状前提下,在可能患病的情况下,还将感染的风险带回国内,可谓是不仁。

求助者在中国土生土长,等能为社会创作价值了,却跑到美国(这点不能遣责,毕竟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可生长他的祖国,需要他出力时,他撒腿就跑,到个人有难的时侯,又屁颠屁颠跑回来添乱(在有限的医疗资源下,多一个患者,就加重一份负荷),这可谓不义。

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在祖国大度的接纳他后,不仅不知感恩,反而因为费用问题,还要投诉。

请问你一个美国人,既没交过中国的医保,也没纳过中国的税,更没为中国做过贡献,好意思来和中国人民争福利吗?

那还不是更可恨的,最可恨的是,求助者争不到中国的福利,继而还想众筹,来消费中国人民善良的爱心。

三度在这里,聊以用诸葛亮骂王朗的话,出之一段:

求助者:此间可是礼仪之邦?

三度:正是。

求助者:久闻中华之名,素存仁爱之心。今日一见,不期徒有虚名!

三度:公何出此言?

求助者:缘何吾从异域,热忱归来,还须自费,岂非虚名矣?

三度:公去国十载,有为之时,不见尔踪。今限于困厄,方思有国,何谓热忱?

求助者:此间既乃礼仪之邦,当一视同仁,厚此薄彼,恐为世人笑耳!

三度:公乃他国之民,当享他国保障,与外国之民,争外国之利。为世人所笑者,恐乃公不知廉耻也!

求助者:吾出身中华,虽居外邦,难改吾之血统。

三度:公移居外国,此公之志,不相强耳。然公尽已身之力,忠外邦之事,虽中华生人,早非中华之民,如此混淆,焉要脸乎?

求助者:若然自费,吾难重负,必当诉之。

三度:公以抱病之身,避难而来,隐患堪忧,中华不计嫌耳,为公救治,仁至义尽。公于中华,身无寸功。以为他国出力,所获之资,自费疗治,岂非天经地义?

求助者:诉之不得,可否众筹之?

三度:自来爱之者人爱之。公既入他国,不思同舟共济,可谓不忠;弃父母于不顾,可谓不孝;患疾藏祸,可为不仁;为他国添乱,可谓不义。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何以为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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