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最新通知

聊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最新通知

聊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最新通知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清明節期間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掃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籌謀劃清明祭掃與疫情防控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 201 號)工作部署,壓實主體責任,落實好公共場所防控措施。

(一)差異化防控。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要求,統籌部署安排群眾祭掃服務管理工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清明節祭掃工作方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領導小組(指揮部)批准後向社會公佈,讓廣大居民群眾瞭解、理解並給予配合支持。

(二)精準化施策。各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設施場地、防控條件等情況,制定應急措施,明確處置流程,既充分考慮群眾祭掃需求,又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並能及時有效化解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殯儀館要按照民政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要求,有效保障遺體接運、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殯儀服務,嚴防人群聚集,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周密安排清明期間群眾祭掃工作

(一)暫停群體性祭掃。各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要暫停組織群眾集中祭掃、集體共祭、節地生態安葬儀式等集體性活動。各殯儀館停止組織開放日、現場宣傳展示等群體性活動。暫停相對封閉的骨灰堂等室內場所祭掃。公墓祭掃場地嚴禁點燃香燭、焚燒紙錢、燃放鞭炮。

(二)倡導群眾實行網絡祭掃。倡導群眾通過網絡祭掃的方式祭奠先人。各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可通過網站、移動客戶端、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群眾提供免費網上祭掃服務。

(三)提供代為祭掃。群眾可向公墓提出申請服務,由公墓工作人員通過擦拭墓碑、敬獻鮮花等方式代為祭掃。農村公益性公墓可由村(居)兩委班子成員、紅白理事會成員代為祭掃。

(四)嚴格實行預約祭掃。防輸入性疫情風險低、人口集聚密度不高、公墓規模不大,在安全防範措施有保障的情況下,可開通預約祭掃服務。各殯儀館、公墓要開通預約電話,登記身份信息,設立核驗通道,根據安葬數量、空間面積等因素,通過預約限定每日人數上限,每個墓穴每天入園祭掃人員不超過 3 人,沒有預約的不安排祭掃。要配備測溫槍等設備和防護口罩,在入口處對祭掃人員身份進行登記核驗和體溫監測,提醒佩戴口罩、保持距離,體溫異常者不得進入墓區祭掃,要引導至就近的發熱門診就醫。對新辦理骨灰安葬業務的逝者親屬要採取人數限制措施。對暫停祭掃服務的公墓要實行封閉式管理。

三、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繼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 號)精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政府負責人牽頭,民政、公安、交通、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密切配合的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殯葬服務機構內外交通疏導、現場管控、秩序維護、疫情防控、防火安全以及規範祭掃用品銷售、服務收費等行為。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及疫情防控指揮機構統一部署下,成立清明節祭掃工作專班,明確任務分工,落實防控責任和應急措施,及時防範化解擁擠、踩踏等風險隱患,積極配合森林防火部門做好野外祭掃用火管理,嚴防發生山林等火災事故。

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責,協調各殯葬服務機構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嚴格按照有關工作指引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加強防控培訓、應急演練、機構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學規範防控無死角,切實守護好服務對象和自身安全。各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清明節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 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防範化解各類風險隱患,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掃安全保障工作。各縣(市、區)經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批准的清明節祭掃工作方案要及時上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備案。

市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3 月 20 日

聊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知

■來源:市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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