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級在部隊相當於什麼級別?

samyasa


地方有句俗語很簡單的說明了這個問題,那就是“縣團級”和“縣處級”,具體來說就是部隊的團級幹部的級別和地方上的縣處級相同,以此類推對照我們再詳細來說明。



在部隊上團裡的人單位裡會設有司政後裝,即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對應的分別是司令部參謀長、政治部主任、後勤部處長、裝備部處長,這四個單位基本就是團長政委之下的副團級幹部,級別也就類似於地方上的副處級。


再往下會設有以“股”為單位的部門,比如軍務股、軍需股、財務股等單位,其會有股長,比如軍務股股長等,而這個股級單位的股長也就等同於地方上的股級幹部。基層就是營級單位,如營長、教導員的級別是正營,級別也略高於股級單位的股長,一般的軍銜也是少校居多,對照地方上的級別也就是科級幹部。

具體來說,科級幹部相當於部隊上的正營級主官級別,但正營級軍官真的轉業回到地方以後卻很難享受到正科級待遇或者同等的級別,同樣的地方上的幹部也不可能到部隊上去當個同等級別的軍官。畢竟軍地不同,相信未來隨著軍改的持續發展,軍人轉業會有更好的職務安排,我們期待!!!!!!


冰雹藍天


前段時間我回答了一個題目,軍隊當中不同的級別,對應地方上什麼樣的行政級別?其實這個題目也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和之前相反罷了。
▲這張圖對應的不是很準確,但是勉強湊合看一下。

一般在軍隊當中的人有兩種身份,第1種身份是本身的職位,比如說排長、營長、師長這樣的。第2種身份就是軍銜,比如說中尉、上尉、少校。

一般情況下來說,不同的職位對應著相應的軍銜等級。而且通常情況來講,這種對應關係是固定的。正營長職位,一般情況下對應的基準軍銜是少校。

而當兵來說總會有個頭,基本上很多人都是兩年義務兵,兩年之後選擇退伍或者是升一期士官。當然之後如果不能升遷,仍然要面臨著退伍或者轉業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地方上的鄉科級正職,對應著軍隊當中的正營職。鄉科級副職,對應著副營職。既然說到這裡,不妨給大家多說其他幾個點。

其實反過來更好理解,軍隊裡面的營長或者副營長的職務,對應的是科級,但是如果說再具體點呢。

其實正營長職位,具體可以對應到鄉鎮長、市局科長、縣局局長。副營長職務,可以對應副鄉鎮長、市局副科長、縣局副局長。(如果真的可以做到這一地步,說明部隊裡面的組織是非常非常照顧了。)


另外國務院總理對應軍隊的中央軍委主席,國務院常務副總理,對應軍隊的中央軍委副主席或者國防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對應中央軍委常委或者是軍種司令。

而大行政區主席和副主席,對應軍隊當中的中央軍委委員,或者大軍區司令(副)政委。

省長或者部長對應軍長政委或省軍區司令政委。副省長和副部長,對應著上述的副職。市長、廳長一般對應師長政委或市軍分區司令政委。副市長、副廳長對應著上述的副職。

縣長和處長對應著軍隊當中的團長政委或者縣武裝部部長政委,同樣副縣長副處長對應著上述的副職。下面就是我們題目所說的正副科級了,對應著軍隊當中的正副營長。

再往下面的鄉鎮所長就是對應軍隊的連長了,同樣的是副職對副職。再往下就是一般幹部,也就是辦事員,只能對應排長了。

基本上從部隊轉業之後,都會降職使用。比如說在部隊當中的團長,本來是相當於地方上的縣處級。但是真正轉業到地方之後,只能給他安排副處級。


凡是副團級以下的人,一般不安排實職。因為基本上每個地方領導的實職都已經確定好了,沒有這麼多的空閒職位給別人。

更何況在部隊工作的人,無論是工作性質還是其他方面,都和地方上有所不同。

所以在安排職務的時候,基本上都會降職使用。或者說有的地方也會安排一些虛職,不過相對來說待遇還是不錯的。

另外還有一點,不同地方使用的政策不一樣。有些地方政團職務,到地方上只能擔任市主任科員。但是有些地方正營長轉業,到地方就能安排上主任科員了。當然這個比較早,九幾年才是這樣安排的。


史之策


本人羅列總結了以下。請參照對比。

一、軍隊級別與行政級別對比:

軍委主席——是國務院總理

軍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

軍委委員。一——國務委員

正大軍區職(戰區)——原“六大行政區”正職(已撤銷)

副大軍區職(戰區)——原“六大行政區”副職(已撤銷)

正軍職——省部級正職(省軍級)

副軍職——省部級副職

正師職——廳局級正職(地師級)

副師職——廳局級副職

正團職——縣處級正職(縣團級)

副團職——縣處級副職

正營職——鄉科級正職

副營職——鄉科級副職

正連職——股所級正職(科員級)

副連職——股所級副職(科員級)、科員(本科)

排職——普通科員級(大專)、辦事員級(中專)

二、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廳局級、縣處級、鄉鎮科級,各級分為正副職

三“軍隊級別”是1952年3月正式評定的,全軍從毛澤東的軍委主席級到戰士級,共設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級。



擴展資料:

1、軍隊幹部轉業回地方,有部分人行政上會降半級,但其行政職級任職時間應從幹部原在部隊擔任的與地方幹部相對應職級的時間計算。

2、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四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狼裡格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給大家上一張圖,看了這張圖後,相信大家對我國行政職務,級別和軍隊裡的職務,軍銜的對應有一個大體瞭解了吧,看下圖


這張圖很明顯的顯示了我國地方行政級別,職務與軍隊級別,職務的對應關係,題主所問“科級”,可以理解為“地方科級對應著部隊裡什麼級別”,圖中顯示的是,正鄉科級對應的是正營級,即營長,縣武裝部科長,軍銜對應的是少校,中校;副鄉科級對應的是副營級,即副營長,縣武裝部副科長,軍銜對應的是少校,上尉。

在我國的軍隊裡,現役軍職幹部大體就是這種情況,基本是沒有偏差的,但有一點值得大家注意,那就是前面所說的是“現役”,那麼對於那些“轉業”的軍官來說,他們轉業後是否也能得到同等的待遇?答案很顯然是不能。

我們可以先來看一下我們國家制定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的相關規定,全部內容就不寫了,大家自行了解,這裡只摘抄一段:

擔任師級領導職務或者擔任團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軍隊轉業幹部,一般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其他擔任師,團級職務或者擔任營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最低年限的軍隊轉業幹部,參照上述規定,合理安排。



根據這段規定,我們不難看出,我們國家的現役軍官中,只有團級及以上的軍官才會在轉業到地方後給安排相應的領導職務,而從營級開始往下的軍官退役後只能是地方政府視情況“合理安排”,這種“合理安排”的結果就是“降級使用”,國家雖然沒有出臺任何相關政策來規定轉業軍官降級使用,但已經默認了地方政府的這一做法,畢竟轉業軍官需要安置,而地方政府機構也需要正常運行,政府每年接受大批轉業軍官,若都給他們安排相應的級別職務,壓力是很大的,而且也沒有那麼多的空缺,還有就是,轉業到地方的軍官很多都無法勝任當地行政機構的工作,尤其是領導工作,這種情況下,當地有關部門也只能給予他們待遇而不會給予他們實職。

所以,就拿營長來說吧,營長在部隊中的級別相當於行政正科級,但轉業到地方後也就是一個享受副科待遇的科員了,是的,這種降級使用是普遍存在的。

說實話,營長是一個比較尷尬的級別,上不去下來了就是個科員,有時候到了地方上後連一個畢業參加了幾年工作的大學生都不如,所以說才會有:“當兵當到營長回家等於零”的說法。



不過這也都是外人的看法,也可以看成是普通人對這些低級軍官轉業現狀的同情,但是當過兵的人都明白,他們入伍是為了保家衛國,而不是為了所謂的前程,所以我們大可不必介懷這種事。


鹹魚閒聊


一、部隊幹部轉業後,一般統統降級使用;

  二、部隊的正營以下幹部,轉業後,一般不安排職務,但可以享受待遇。

  如正營轉業的,享受正科級待遇;副營轉業的,享受副科級。就是工資、福利不少,當官的位置,對不起,沒有!

  三、如果直接把地方級別與部隊級別相對應。科級在部隊是營級。

  1、正科級對應正營級;

  2、副科級對應副營級;

  事實上,一個部隊的轉業幹部,副團的,能安排一個副科職或正科職的領導崗位,那組織就是對你大大的照顧了!正營以下的,到地方,那就不要想安排職務了,先去把辦事員的位置幹好再說吧!


用戶8272861878303


小時候經常聽到父輩討論什麼“正科調”的待遇,長大了明白那叫“正科級調研員”,就是沒有實際領導職務的級別待遇。家父是縣武裝部的作訓科長(正營職)轉業,到地方上當了個副局長,應該是降了半格,事實上,地方行政級別和軍隊級別之間的轉換,本身就是很複雜的一件事。

(第一次授銜時的少校)

先要準確理解“科級”的定義,它跟某單位的“科長”職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因為在各種不同級別的單位都可能設有很多科室,所以用“科長”職務來界定級別是沒有結果的。“科級”是我國行政級別中“鄉科級”的簡稱,是一個國家統一標準的行政級別。

經過多年的演變和調整,目前我國公務員體系分為十級:分別是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股級應該不算了),所以科級還要分為正職和副職兩級,如題所問顯然是不夠嚴謹的。



(第一次授銜時的大尉)

“鄉科級”也有很多對應的職務,最常見也容易理解的鄉科級職務,是縣裡的普通局(公檢法現在提格了)書記或局長、縣轄各鄉的書記或鄉長等等,再往上就是地級市所轄各區裡的局長,以及等同於這些局的職能單位,比如某某辦、某某機構的負責人。當然,這些幹部可能是鄉科級正職,也可能是“鄉科級副職”,這就要看資歷等具體情況了。

在建國初期地方行政級別和部隊級別轉換比較準確,一方面是地方幹部很多是由部隊幹部轉業而來,畢竟剛剛解放嘛,兩套系統的幹部經常發生忽換情況。另一方面是兩邊各有24級的準確劃分,1952年3月正式評定軍隊級別共設置了十一等24級,隨後才有的地方行政的24級,其中規定“鄉科級正職”為16到22級,“鄉科級副職”為17到24級,這樣與軍隊幹部一一對應就很直觀簡單了。

(早期公安部隊的大尉)


但是地方上實行的這套24級體系現在不那麼嚴格了,因此部隊幹部轉業到地方,只能以一種近似的對應方式。按照早年的原則,正營職轉業到地方應該是“鄉科級正職”,副營職轉業到地方應該是“鄉科級副職”,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一定浮動的,一般會降半格安排職務。

按照2015年國務院的政策,正營職轉業幹部到地方首次確定為副科級,其任副科級的時間應從幹部在部隊任副營職的時間計算。當又在地方晉升正科級時,其任正科級時間應從幹部任正營職的時間計算,安排到其他行政單位的轉業幹部也適用於這個政策。



(第二次授銜的少校)

所以說,地方級別和軍隊級別的對應只是理論上的,不能完全劃等號,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也有很多正營職軍官轉業回地方直接安置為正科級調研員的,副營安置為副科級調研員,他們的職務可能未達到縣、區的“局長或者鄉長”,但行政級別並沒有降半級,這就是級別和職務的兩重性。

如果考慮到軍銜的話,則與“正科級”對應的正營職,在建國初期可能是少校或者大尉,1988年第二次授銜以後可能是中校或者少校。


度度狼gg


幹部級別分為正國級、副國級、正部(省)級、副部(省)級、正廳(局)級、副廳(局)級、正處(縣)級、副處(縣)級、正科級(主任科員、正鄉鎮)、副科級(副主任科員、副鄉鎮)、科員級。這是大類的分法,每一個大類中還存在小類,小類的分法不盡相同,其中,又分為實權崗位和非實權崗位。部隊的分法又是另一套體系,這個分法與地方是有些不同的,只知道,部隊正團對應地方正處,但是科級是否對應正營,就沒有聽說過了。


鄔剛239


中國一直是黨指揮槍,所以雖然政軍在很多時候都是分開獨立的部門,但是也有交集,比如軍官退役之後轉業到地方,安排什麼等級的職位就是個問題,這就需要有一個規則來對部隊和政府人員進行等級配對。



我們來看看部隊和政府各自的行政等級

在部隊中,一般情況下可以用軍銜來表徵軍官的等級。中國的軍銜由上到下分別是——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政府則有正副國級,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和科員

那麼科級幹部對應軍隊的什麼等級呢?

科級也分正副,正科級一般對應資歷較淺的中校或者少校軍官,也就是正營職;副科級一般對應資歷較高上尉或者少校,也就是副營職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電視劇裡看歷史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因為我父親就是軍人出身,所以對這方面知識還是比較感興趣。

大家都知道,一般在軍隊當中的人有兩種身份,一種身份就是自己部隊中本身的職位,比如說排長、連長、營長、團長、旅長、師長、軍長、司令員這樣的。另一種身份就是軍銜,比如說少尉、中尉、上尉、少校等等。

通常情況下,不同的職位對應著相應的軍銜等級,而且這種對應關係一般來說是相對固定的,比如正營長職位,一般對應的基準軍銜就是是少校,而地方上的鄉科級正職,對應部隊中的一般就是正營職,而鄉科級副職對應著副營職。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軍隊中的連級應該對應的才是地方的科級吧?但其實,我們不能單純從工作角度或者權利範圍來看待這個問題,那麼從哪裡看呢?

比如我們可以從部隊轉業到地方任職的這個情況來看。很多人都知道,一般從部隊轉業當地方任職一般會降半級甚至一級使用,也就是說,即便理論上看來地方科級相當於部隊的連長,但其實部隊連級專業到地方,有可能直接轉為地方科級正職嗎?應該沒多大可能。

而最常見的,比如部隊正營職轉業到地方,安排為地方正科級的可能性較大,但是很難直接對應級別安排為正處級或者副處級。所以我們就以這種形式來劃分,最終得出的結論,就是地方科級其實大致相當於部隊營長級。

當然,這種理解我覺得本身還是比較牽強的,要知道部隊和地方本身就不是同一序列,那麼在幹部使用方面的標準以及要求自然就不相同。所以,要嚴格比照地方標準套用部隊職務級別,這本身就不夠嚴謹。

以上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歡迎有不同意見的朋友繼續交流。


九品職麻官


科級含副科級,屬於地方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都有的幹部級別,處於幹部中有級別的最墊底位置,一般國家幹部編現在稱公務員體制有國家級正職(簡稱正國級)、國家級副職(簡稱副國級)、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等。

官場上關於級別,歷來非常敏感,不同的級別,意味著不同的待遇,許多退下來但是仍然在單位的領導,什麼調研員、巡視員等,都是沒有實權的閒職。

典型的正處級領導幹部退休前升不上去了,就會讓出正處級崗位,在單位內部擔任一段時間的巡視員,在職時享受副局級待遇,退休以後儘管不是副局級,但享受的卻依然是副局級待遇,套路很多不便展開,就怕本文章不過審。

至於科級含副科級,貌似在有職務的公務員隊伍中墊底,但不知道有多少普通公務員千方百計地要獲此科級或副科級待遇,有了科級哪怕是副科級,才有了晉升的空間,隨之而來的是不同的待遇。

當然,責任也更加重了,現在,公務員考核也是非常嚴格的,反正公務員並非外界想象中那麼輕鬆自如,每月按時發放薪水。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本文作者在杭州某家有1萬人的大型國企勞資處任職時,那時國企幹部就有12級,企幹12級就是普通科員,本單位屬於縣團級,是市棉紡局定的級別;偶有營級包括副營級軍隊幹部轉業分配進來,對應於企幹10級、11級,一般分配到分廠擔任科長或副科長。

嚴格來說,地方上的公務員級別,與軍隊中軍官的級別,是不能簡單劃等號的,從軍官到地方上擔任公務員,本身分配時就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只能說科級含副科級在部隊相當於正營級和副營級

但現在的軍隊正營級副營級軍官,轉業到地方上工作時,像八十年代那般對等分配的情形不會再出現了,絕對不可能將其安排為正科級和副科級,少校營長甚至極個別中校營長、少校副營長一般到地方上,都是降格使用的,地方能接受安排成為普通公務員編制,已經是謝天謝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