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集團旗下“吉林健維生物”宣稱“花旗鬆素產品”可抗癌 涉虛假宣傳被法院判決退一賠三

中國網財經3月20日訊(記者 肖飛) 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的一則判決書顯示,吉林省健維天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健維生物公司”)因銷售公司產品“花旗松素”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行為,將作為普通食品的“花旗松素”宣傳為保健食品,聲稱其具有保健功能和藥用功效,構成欺詐,被法院判決退還消費者劉某貨款22,320元,並賠償劉某貨款三倍的賠償款66,960元。

據上述判決書顯示,吉林健維生物公司的“花旗松素”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件,但卻在產品《宣傳手冊》中宣稱,花旗松素具有食療功效,被廣泛應用於各種癌症、白血病、腦梗、冠心病及後遺症、腦血栓、高血壓、胃腸疾病、呼吸系統疾病、肝臟疾病、風溼關節炎、皮膚病等治療領域。

2016年10月21日,吉林省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寬城分局在一次現場檢查中,對吉林健維生物公司作出《長寬食藥監食行罰[2016]涉案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吉林健維生物公司銷售的“花旗松素”,存在“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件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況下,即按保健食品經營並聲稱其具有保健功能”的問題,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吉林健維生物公司立即停止經營“花旗松素”的行為,並進行了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吉林健維生物公司對該處罰決定未申請行政複議,亦未提起行政訴訟。

但遭到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的吉林健維生物公司此後並未停止其虛假宣傳、違法經營的行為,前述案件的原告、消費者劉某,即是在此後的2017年11月6日,才從吉林健維生物公司處購買了價值22,320元的“花旗松素”。

2018年7月19日,一直未停止違法經營的吉林健維生物公司,再度受到吉林省臨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根據《(臨)市監罰字[2018]涉案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吉林健維生物公司因以下行為被予以行政處罰:1.使用絕對化用語的行為;2.非藥品宣傳藥用功效的行為;3.對非食品、藥品原料做食用功效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從而構成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為。

在參考以上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後,法院最終認定,吉林健維生物公司在銷售“花旗松素”產品過程中,“誇大了產品的作用,誤導了消費者的行為,屬於虛假宣傳,構成欺詐”,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判決吉林健維生物公司退還消費者貨款22,320元,並賠償貨款三倍的賠償款計66,960元。

天眼查顯示,吉林健維生物公司成立於2012年7月19日,註冊資本516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張全民,董事兼總經理為王彥軍。公司控股及參股公司包括吉林省健泰天然生物產品研發有限公司(持股51%)、吉林省松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51%)、吉林省健維松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值得注意的是,據天眼查顯示,吉林健維生物公司為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林森工集團”)旗下控股公司:吉林森工集團通過旗下全資子公司“吉林森工森林康養髮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林森工康養集團”)持有吉林健維生物公司30%的股份,通過旗下吉林省臨江林業局持有26.01%的股份,合計持有公司56.01%的股份。此外,吉林省臨江林業局工會委員會是持有吉林健維生物公司6.59%股份的第四大股東。

吉林森工集團的官網顯示,公司是全國五大森工集團之一、全國製造業500強之一,以經營森林資源為基礎產業、多元化發展,現有包括8個林業局在內的全資、控股企業34家。集團旗下還有一家上市公司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189。

除吉林森工集團外,吉林健維生物公司的唯一自然人股東,也是最大單一股東為沈立乾,持有公司37.4%的股份。

天眼查顯示,除吉林健維生物公司外,沈立乾控股和參股的公司還包括:長春市宏通製藥機械廠(已註銷)、臨江市健維生物製藥設備有限公司(持股20%)、吉林省松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持股19.07%)、吉林省健泰天然生物產品研發有限公司(持股19.07%)、吉林省健維松蔻醫藥有限公司(已註銷)、吉林省健維松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1.22%)。

本文源自中國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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