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番禺禺南移民和菱塘司屬“九屯”來歷

明洪武元年( 1368 年), “廖永忠為徵南將軍,朱亮祖副之,從海道取廣東。夏四月辛丑,廖至廣州,元守臣何真降,廣東平”。“洪武四年,靖海侯吳禎籍方國珍餘部,溫、臺、慶元三府軍士,藝秀山無田糧之民,凡十一餘人,隸各衛為軍”(《 明史·太祖紀 》)。

駐守廣州府番禺縣的屯兵.有廣州左衛十一屯、廣州前衛十五屯、從化守禦千戶所十屯(衛、所、屯皆明代軍事編制單位)。平日“三分守望,七分屯田”。既巡邏警戒、保衛疆土.還墾荒闢土、耕種謀生。繳納賦稅,比一般民戶“重十倍,甚至十餘倍” (《明清廣東社會經濟形態研究》)。遇有戰爭,則“自備糧秣衣甲,隨軍聽調”。且“人丁一經入軍,一家便為軍戶。世代相沿,毋許變更,違者治罪” (《歷代兵制淺說 》)。每屯編制 112 人.但部分屯兵有家屬隨軍,實際人數超過編制人數。其後人皆稱“軍籍”,互相交往,皆稱“屯兄”。

明亡後,清廷推行“攤丁入畝”稅法,屯兵後人生活,稍有好轉。康熙五十五年( 1719 年) , “奉旨開設入學額:前衛文武各二名,左衛文武各一名,從化所文武各一名”。乾降元年( 1736 年) , “凡廣府各衛學額併入州學”(同治《 番禺縣誌》),為他們從科舉進入宦途提供方便。雍正三年( 1725 年) , “裁併衛所,其屯田糧丁,並歸附近州縣。而左衛、前衛及從化所則近屬番禺,是以歸併番禺辦理”(乾隆《番禺縣誌》)。由備受岐視的軍戶改為民戶之後,社會地位提高,經濟隨之好轉,人口也跟著增加。清末時.“軍籍”後人的村莊建設,比起鄰近“民籍”毫不遜色,甚或超過一些。

廣州前衛“洪武八年設。官三十員,旗軍一千五百四十名”(道光《 廣東通志 》 )。轄郭下、郭墾、張下、王下、寧下、趙下、彭下、蔡下、解下、董葉、胡下、萬下、林下、唐下、梁下等 15 屯(均鹿步司屬)。屯田約共三百四十頃七十畝,計徵屯米六千零一十九石九鬥七升(《番禺縣續志 》引縣署《徵糧冊》)。雍正三年,“裁衛歸縣。十五屯紳士梁永文等聯名呈請歸番禺管轄。東莞縣具詳力爭。總督檄司委員會勘詳復。奉批飭番禺縣轄收管理,東莞縣不得混爭。立案,永遠遵行” (《番禺縣續志 》)。民國時.為十五屯鄉,仍屬番禺。一向與左衛九屯交往頗密。 1950 年,劃屬東莞,今為中堂鎮一部。

從化守禦千戶所“官六員,旗軍三百三十四名”(道光 《 廣東通志》)。轄永太、趙陂、握山(以上鹿步司屬)、良田、石湖、馮村、水口、劍嶺、甫頭、大圍(以上慕德里司屬)等 10 屯。“屯田約共一百四十九頃五十畝,計徵屯米一千八百五十七石二斗二升六合” (《番禺縣續志 》引縣署《徵糧冊》)。 50 年代,上述各屯先後劃屬廣州市郊區和花縣。

廣州左衛“洪武八年(l 375 年)設。由左屯衛將軍陳德率領。陳德字鎮南,原籍惠州。左衛官四十一員,旗軍一千三百二十四名”(道光《廣東通志》)。轄田步(嶽溪、應堂)、明經(右裡)、石頭崗(石崗鍾姓和市頭陳、梁、關、車、蕭、吳等姓)、河南地(今屬廣州海珠區)、官橋(以上菱塘司屬),欖山、官湧(含永善和化龍草堂)、沙湧、新橋、石基(含塱邊和孔、簡、葉、梁、陳、鄺 6 姓)、蝦窩沙(在魚窩頭。以上沙灣司屬)等11屯。“屯田約共一百六十五頃六十畝,計徵屯米二千一百二十六石一斗八升二合九勺” (《番禺縣續志 》引縣署《徵糧冊》)。

當年這支亦兵亦家的海邊防部隊,是以白沙湖(今已淤塞成田,故址在今番禺區化龍鎮山門、西村、潭山、明經等村前石化公路東側)為中心的半環狀地帶上生活和屯墾,對鞏衛廣州和開發禺南沙田,起了積極作用。而其子孫後人,也一直在此繁衍植根,形成十多個村落。而陳德將軍,則在白沙湖上對倭寇作戰中犧牲。部屬葬其衣冠於白沙湖畔明經村前,稱為“將軍山”(今已毀圯),歲時拜祭。據傳明經陳族即其苗裔,嶺南畫派大師陳樹人亦是其嫡傳後人。

明亡,清室入主中原,罷軍不用,所有“九屯”後人,均編為“軍籍”,以便加強管制。凡屬“軍籍”戶口,加重賦捐餉,備受剝削壓制。

雍正初,新橋、沙湧、明經、官湧、石碁、官橋、欖山、田步、石頭崗等屯(習稱“九屯”。河南地和蝦窩沙兩屯 ,《續志》僅載其屯田和計徵屯米數字,其他情況不詳),“九屯”中有識之士,感到不團結無以生存,無學識難以振奮,於是在官湧的“鄉約亭”集議,決定集資在新橋村東建九成書院,為紳士議事和子弟讀書之所。訂有“守望相助”盟約。並在公嘗中撥款資助讀書人的“膏火”。民國時.改發“學谷”,每屯年分學谷(辦學專用)約二三千斤。公嘗中部分作為將軍山春秋二祭之用。規定每隔十年,全“九屯”大拜一次,其餘每年由各屯輪值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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