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員工遲到早退罰款100元,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事假不來上班了,你怎麼看?

職言心語


除了必須趕到的急事大事,平時工作只要規定必須工作滿多少小時或多少任務即可,完不成走人。非要多發一筆工資養一群“打手”卡著管著大家的一舉一動幹嘛?契約式管理才應該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不懂老闆啥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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