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经营、居住也没问题,是什么致使房子一遇拆迁就变违建?

“拆违式拆迁”广泛的存在于全国各地的征拆事件中,粗放、随意、强制的操作导致了更为严重的矛盾与纠纷的产生,利好的政策则在落实中面临“变味”的窘境。

十几年经营、居住也没问题,是什么致使房子一遇拆迁就变违建?

老百姓很纳闷,有的老房子建造的时候都是经过村里同意的,虽然没什么文件,但是也没什么人来阻止,并且一家几代人几十年都住过去了,没有出过任何问题。可怎么一遇到征拆,安稳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就成了违建,还要被强拆? 什么是违建,什么不是违建,这些问题过去讲了很多了。今天就跟大家分析一下,十几年经营、居住也没问题,是什么让房子一遇拆迁就“被违建”?

一、过去对于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导致各地农村无证农房较多

从房屋修建的管理秩序上来看,过去一段时期内,各地对农村房屋的管理是相对混乱的,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管控力度都不一样。再加上普通老百姓法律意识弱,地方普法力度也不够。基本上,农民只要有钱,经过村委会同意,就能把房子修起来了。这就造成了很多农村地区的房屋手续不全或者没有证件,在拆迁时发生很多补偿纠纷。

十几年经营、居住也没问题,是什么致使房子一遇拆迁就变违建?

二、因行政原因停止审批建房,而老百姓因人口增加迫不得已“违规”建房

从接收到的一些咨询总结发现,很多地方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地方职能部门早在十几年前就停止建房审批了,但是老百姓面临结婚、生子,家庭人口增加压力,有一些房屋年久失修不宜住人需要翻新的,都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的去翻新翻盖。所以这些房屋多数都是没有什么手续的,而经济的发展,使得房龄越短的房屋装修越好、建筑材料越好、面积越大。

三、常规征收流程过于复杂,通过认定违建,可大幅缩短拆迁时间成本

从立法体制的角度来看,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对一栋房屋进行合法拆除,无论是国有土地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农房,都需要下发书面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再告知六个月的起诉时间。经过一系列程序,时间到了之后,才能申请法院司法强拆,一来二去,至少也得8个月左右,这对追求效率的拆迁方来说显得太慢、耗时太久。

十几年经营、居住也没问题,是什么致使房子一遇拆迁就变违建?

只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或者《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将没有手续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规划部门和乡镇政府就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权力,从而提高拆迁效率。同时不能否认的一点是,将百姓的房屋认定为违建再拆除,能极大程度的节省拆迁补偿成本,这也是其动机之一。但百姓须知,这是一种行政目的不当的违法行为,如果不是违建而被恶意认定违建,大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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