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的一家有好幾處空宅基,而有的子女成家卻沒處蓋房子,這個問題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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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有的一家有好幾處空宅基,而有的子女成家卻沒處蓋房子,這個問題你怎麼看?

對於這個問題,我只能說,如果“一戶一宅”政策嚴格執行,還會有這種現象發生嗎?這種現象的存在,正說明“一戶一宅”政策的正確性和英明性。

長期以為,農村的宅基地政策偏松,管理不夠嚴格,這才會形成目前有的人家好幾處宅基地,由於使用不了造成長期空閒,而有的人家由於後期宅基地審批政策趨緊,沒能批上宅基地現象。

從歷史的角度看,在我國農村,有一部分老宅基地是建國前遺留下來的,這些老房子被稱為老宅。建國後人們生產條件不斷改善,這些老房子隨著老一代人逐步去世而被廢棄。在建國初期,農村宅基地管理非常松,只要家裡男孩到了十幾歲,人們便會申請宅基地,當時孩子也比較多,就會申請好幾處宅基地,而建了新房後,老宅基地也不會被收回,成為閒置老房。從建國到現在已經走過了70個年頭,基本上是三代人的時間,老人去世,年輕人向城市,而當初所佔的宅基地都沒有回收,所以就會有一戶人家閒置兩三處宅基地的現象。

而另一方面,農村土地資源逐步縮小,國家為了保護耕地,對宅基地管理起趨緊,一般只允許在村中空閒地和老宅基地上建房,禁止新佔土地特別是耕地。加之建設規劃和環境規劃的實施,導致有些地方無地可批,村民申請宅基地政策有名無實,多年凍結,出現了真正的農村人無房可住的問題。有些該分家的不能分家,該立戶的不能立戶,影響了家庭和睦和村民間的團結。

所以,目前國家推行“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是非常英名的,確保一戶村村有一處穩定的住宅,對於歷史上的老舊宅基逐步回收,審批新的宅基地時必須拆除舊的宅基地上房屋,騰出一些老的宅基地,批給真正缺房有村民建設住房。同時,收回農村老舊宅基地,也有利於加強新農村建設,改變農村村容村貌。

綜上,農村土地資源是集體的,需要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和盤活,才能公平公正地解決集體土地資源的合理分配,使缺房著有地蓋房,多吃多佔者退出多佔的,使農村更加美麗,更加和諧。


齊東晏子


農村有的家庭宅基地好幾處,有的卻沒有宅基地蓋房,這種現象在農村很常見。和大家分享下我家鄉的的現狀,估計應該會有很多類似。

看到大家都說村裡統一劃分宅基地,實際上老農村裡是村民小組統一安排。我村裡各村民小組的土地都不互通的,分田分地都是以村民小組為單位進行的。因為有些村民小組土地相對寬鬆,而有的因為種種原因就很緊張,比如說稻田,有的村民小組人均1畝多,有的已經3分田都不到了。當然這裡有歷史遺留原因,也有後天人為原因造成,比如說人口增長,房子蓋得多等等。


造成村裡宅基地不平衡的原因,除了所在村小組本身土地資源的差異外,還有兩個原因。

一是把屬於自己的宅基地轉讓或者置換給其他村民了。近20年來,印象中我所在村民小組分過兩次宅基地,前一次是95年,那次是人人有份,後一次是08年,採取是自願原則。

前一次每家的宅基地並不多,有些人覺得蓋房子太小了,有些人當時又不需要,所以就用自家的旱地相互置換,所以有些人就把自己宅基地換給別人了。自願原則是這樣的,你要宅基地就要出點錢給集體,再由集體把錢分給沒有要宅基地的家庭。當時很多人出那麼點錢覺得不划算,而且恰好自己又沒有需求,況且不要宅基地還能分到錢,因而放棄了原本自己的宅基地。

第二個原因就是子女多的原因,因為女兒都要嫁出去的,要宅基地蓋房子也是兒子要。有些家庭兒子多,後面孫子更多,需要的宅基地就多,而有些家庭才一個兒子,只需要一處宅基地就夠了。

還有當時分宅基地的時候,很多人考慮沒那麼長遠,覺得自己老宅基地夠用,關鍵是現在很多老宅基地根本跟不上現在新房的需求,交通不方便,年輕人肯定不願意要。如今村裡宅基地分佈已經不均衡,加上村民對農村土地認知更深刻了,就算想買宅基地不一定能買到,其他有多餘宅基地的村民不願意賣。


農人小霸火


這種情況在農村還是普遍存在的!原因有好多方面。

在回答問題之前,首先闡明一下:因為農村以前在分配宅基地時各地方的分配方案可能存在不同,而且各地的地價和觀念也存在明顯的差別,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就聖潔飄香的村子來說:本村前後一共分配宅基地有三次,最早是在74年,最後一次是99年。每次都是按人口分配,四人一間,每戶都有,第一次是按需分配,你最多隻可報一間,你也可以不要,不要的村也不會補你錢。因為那時一間宅基地只有30元錢,那時候的人對宅基地不感冒,許多人不去登記。第二次分配是88年,村每間收800元(包做證),還是有少數人不要(原因是有人拿不出800元),或放棄或轉讓親人。最後一次分配是四人一間,每間以一萬元為基本,按人口多退少補的原則,但仍然有好多人選擇轉讓,只要錢不要地!類似上述情況可以表明,有人擁有好幾塊宅基地,有人就仍然只有祖上留下的老房。



上述只是一方面,還有其它的原因就比較複雜了!一種情況是原來是有地也有房的,因家庭人員發生變故或病變就醫,需要花大筆錢,賣掉了其它的房子。第二種情況是賣掉其它房子,把錢用於建設其中一間或用於家庭裝修。第三種情況是因為子女讀書需要錢,家庭一時拿不出,於是就賣房給子女讀書。第四種是父母好逸惡勞,染上賭博或其它惡習,賣掉房子用來揮霍。第五種情況是投資不順,生意賠錢賣掉房子還債。


當然還可能有一些本人說不出來的原因,也許有些地方農村在發放宅基地和聖潔飄香的家鄉方式不同,造成無房或家庭人口聚增住房緊缺,這都有可能。但話題如有某些指向?如存在分配不公,某些人循私舞弊,恃強凌弱,強霸強佔者,可按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或實名舉報,爭取得到該得的權利。

以上是個人看法,文字表達如存有衝撞,請原諒!同時也請各位點評,謝謝🙏


潮聲饒韻


農村歷史遺留存在的問題有很多很多,除了宅基地問題,還有土地分配承包不均、農村幹部工資遺留、義務工補償…等等問題。相對於農村人而言,宅基地似乎就相當於城裡人的養老金,這也是農村人唯一的福利!

九十年代之前,在農村的很多地方,宅基地都是根據村民的實際需要統一發放或單獨根據需要申請發放的。那時的農村人似乎也並不注重宅基地的預存問題。在我的印象中,大概是從九十年代之初,國家為保護農村宅基地合理利用,漸漸施行了統一規矩管理和統一發放。這便使得一些相對寬裕的村民提前做出了宅基地預存規化,也使得農村很多地方的宅基地不在免費,並向商業化和貪腐化發展。

這便是形成農村宅基地不均衡的原因之一。

其二,是2000年之後的大發展階段,在這一時期到現在,很多農村人又因工作或因發展需要漸漸搬離農村而入住城市、城鎮的變化。

這也是造成農村多宅或空宅的主要原因之一。

綜上,個人覺得農村宅基地的變化,除了某些不合理分配,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社會發展的結果。做為一個農村人,其實更應該順應時代發展,合理的適應社會之變,而不是去糾紛宅基地的多少。

附註:本人是農村人,家有二女一子五口人,另有老母和兄弟一家,共計十口人。但宅基地因條件所限,卻只有一處。





鼓山老馬


農村一家人有好幾處宅基地的情況確實很多,再怎麼叫苦的人家戶,至少也有一套住宅,說沒有宅基地的,這麼多年你一家人住哪裡?常年租房居住沒人相信。


那麼在農村有的一家有好幾處空宅基地,而有的子女成家卻沒處蓋房子,這個問題你怎麼看?

首先,你的父輩跟人家父輩是同樣分配得有宅基地和土地的。

土地包產到戶對每一個家庭都是公平的,原來家家都分得有土地和宅基地,現在每家人擁有的都是父輩遺留下來的土地和宅基地,你的父輩未能給你留下土地和宅基地怪不著別人,很多人家以前將土地賣了,轉讓給別人後自己沒土地就怪社會不公平。

其次,人家一家有幾套空閒宅基地是人家勞動成果。

有的人家是父輩遺留下來的,很多是通過自己努力打拼,自已新建的,都是人家合法財產,人人都可以通過勤勞致富,不應眼紅見不得別人好,大鍋飯的年代一去永不復來,坐等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機會更不可能。


再次,現在沒有宅基地可以從有多餘宅基地手中購買宅基地。

1、別人倖幸苦苦創造的財富,別指望別人拿來分給你,要是這樣可以的話,社會上哪還有人願意努力打拼。國家政策允許土地和宅基地在村集體範圍內合法轉讓,沒有宅基地你可以通過努力掙錢從別人手中購買,只要有錢不可能買不到宅基地。

2、"一戶一宅"規定批不了新宅基地,可以將父母老房子拆舊建新,有錢把老房子拆來修它個四五層,還愁沒房住嗎?別老眼紅盯著別人的閒置宅基地,國家現在不養閒人,將來也不會養閒人,那些指望政策會收回土地重分,坐等魚翁餘利的人最好早打消不切實際想法,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收回土地重新分配,比任何分配方式危險性都可怕,國家看經濟是從大局和全局出發,絕不會因為讓小部分人的利益影響全局大好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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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其實對於農村裡面以後多宅的現象和多戶一宅的現象是非常嚴重的。

農村問題非常複雜,複雜到我們難以想象

兩者凸顯出來的對比恰恰相反,有的家庭嗎?一個戶口裡面也就4五個人口,那麼對於他名下擁有的宅基地卻有好幾處。

比如說祖上流傳下來的宅基地房子倒塌了,但是宅基地還是他們在佔用著。自己呢,老房子一個,新房子一個,然後現在又申請一個宅基地來蓋房子

所以這種情況就造就了一戶多宅的問題,是非常嚴重。

那麼有的家庭呢,有的地方呢,由於政策實現的比較不通人性。這種情況就訓練了一些矛盾的原因,甚至出現一種死循環的狀態

所以導致他們沒能夠申請宅基地也沒能夠豐富,甚至是豐富了卻沒有能夠拿到宅基地,這種情況也是有的,多半都會出現在農村裡面

所以這種情況呢,多戶一宅的問題也是比較嚴重的。


符合條件的應該要開放申請

對於農村裡面蓋房子不僅設定了各種各樣的限制,有的人會想到這樣一個方法,對於多戶一宅,那麼這個時候可以蓋高一點啊,那麼居住的地方就會多一點

可是你要知道,在農村裡面居住的房子而言,它還有一個高度的限制,如果超高了就屬於違章建築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覺得,對於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應該要開放一些特別是針對於這些多戶一宅的問題,這麼凸顯出來的問題還不能夠得到解決,那麼這樣的會引起農民的憤怒和怨恨。

雖然有些地方的土地宅基地已經不多了,但是我們可以實行統一劃分,然後讓這些沒有宅基地的人可以申請到我們劃定的區域內蓋房子,這種也是比較符合農村裡面解決這個多戶一宅的問題。


對一戶多宅實行收費。

我們覺得對於多戶一宅的問題,應該要出臺相關的規則來處理和嚴肅的整頓。

不然有的家庭呢,本身就4五個人,兩個老人,還有一對年輕的夫婦,下面還有一個孩子。僅僅5個人呢,就佔據了4,5座宅院的宅基地。

所以我們覺得對於這樣的情況應該實行收費,對於他們收取這個佔用的土地的使用費

要麼就將多餘的宅基地給交出來,要麼就收使用費用。所以這樣能夠避免很多一戶多宅的情況繼續佔用,也能夠緩解農村裡面住宅用地的問題


放寬農村裡面宅基地交易的條件

其實我對於這個看法呢,我們覺得應該要放寬對於這個宅基地要求的各種各樣的條件

畢竟只有放寬才能夠盤活農村宅基地的市場,否則這個市場將會一成不變,繼續多戶一宅這個問題將會繼續凸顯出,一戶多宅的問題也會繼續留傳下去

這樣將會更加持續不明顯的能夠得到很好的改觀和改變農村裡面對於住宅用地的管理方式方法和狀態


農村問題是複雜的。

農村裡面的問題是相當複雜的,所以針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覺得應該根據當地的不同情況而做出不同的調整。

這樣才能夠更好的解決。更好的解決農村裡住宅用地的相對應各種各樣的問題。


農人莫小道


對於在農村有的人家有好幾處空宅基地,而有的人家子女成家卻沒有地方蓋房子,這個問題應該怎樣來看待?

這個問題乍一看覺得有些不太公平,為什麼有的人家就可以多吃多佔,一戶人家佔3、4處房子,而有的人家在兒子要娶媳婦的時候,卻面臨審批不了宅基地,沒處蓋房子的困難,其實這個事兒就分站在誰的角度上來看了。

在過去,宅基地沒有這麼緊張的時候,只要你居住在農村,不管是誰家兒子到了適婚的年齡,都可以到村裡去申請宅基地,自己回來蓋平房,像公公家一共三個兒子,他就申請了三處宅基地,也都批下來了,但是那時候窮,批下來了地也蓋不起房,我們住的平房當時僅僅起了個大架子。當然了,一般有女兒的去申請是不會被審批同意的,因為女兒都是要嫁到外村去,婆家自然就提供宅基地和住房了,不需要孃家批地蓋房。



由於這一系列的歷史原因造成了,現在很多情況下老人去世以後,就把多餘的房產留給了其中一個子女,而這戶人家就擁有了好幾處農房,比如說自己本來就有一套農村住房,然後父親的留給了自己,爺爺的也留給了自己,這樣算下來就是三套住房了。

不過這種好事兒現在是不會發生了,因為如今農村耕地面積越來越少,宅基地管理越來越嚴格,從我們這一代開始已經申請不下來宅基地了,兒子到了適婚年齡,只能去城裡買樓房,沒有申請宅基地蓋房子這一說了,如果說就想在農村蓋平房,但又申請不下來宅基地,那該怎麼辦呢?



如果真是遇到這種情況,而家裡又確實是沒有舊房子可以翻新的話,那就可以購買同村居民的老房子,這樣既可以充分利用農村的空宅舊宅,又可以為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宅基地。在這個時候就不要糾結為什麼過去那些人可以一人擁有好幾處宅基地,而我們卻只能從他們手裡買,只能說時代發展不同了,我們只能順應新形勢。


靈子


這個的確是事實,不單指是宅基地,還有多的荒田方地,主要有人丁不旺的,或出去打工的,


冼容均


廊坊市文安縣各鄉各村有20年沒放詫基的了,兒子18歲沒地蓋方,買不起樓,可有的一戶好幾處詫基地用不了,以前村裡賣詫基地,有錢可以買好幾處,沒錢一處都買不起,所以有一家一個兒子好幾處詫基礎地,村官賣詫基礎地為的事貪財,要不沒有錢貪。


用戶2809302485675


人家有宅基地也是打拼出來的,屬於合法財產!城市一戶有三五套房產,還有炒房當事業賺錢的,最終導致房價上漲,大家想想為什麼讓人民一戶一宅?說農民佔用土地太多,開發商現在都跑到農村開發了,我家附近一開發就是五千畝地,剛開始建房就宣傳著賣房子裡,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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