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而我又因当年上学户口不在农村,现在要当危房拆除怎么办?

七步成诗百步穿杨


笔者在乡镇从事村建国土工作,农村危旧房的管理正是工作内容之一,要妥善处理好该问题,首先应重点考虑下面3个问题:

1.该危房的产权人是谁?
2.该危房安全隐患紧急程度如何?
3.该危房到底还保留不?

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农村危旧房日益增多,一些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危旧房是拆除、还是排危保留,越来越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下面,就围绕上述3个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第一,危旧房的处理,必须充分尊重产权人的意见。

对于有产权人的危旧房,原则是交由产权人进行处置。因该农房的安全隐患已十分严重,不管是镇里和村里,在如何进行排危整治上,都必须充分尊重房屋产权人的意见。

第二,若是安全隐患紧急严重,须及时处置。

就提问中的“现在要当危房拆除”,想必已是安全除患十分严重,随时存在垮塌伤人的可能,也就是说已到了必须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的地步。这里有必要友情提示一下:

1.对有产权人的危旧房,若排危不及时,造成事故的,产房产权人应负相应的责任。2.对房屋灭失的,其宅基地将收集体组织收回。

安全隐患已如此严重的情况下,已容不得再犹豫不决,必须当断则断,不能留下麻烦和后患。且房屋自行垮塌灭失,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

第三,排危保留是应是目前首先的处置方式。

在农村发展势头越来越好、农村房屋和宅基地越来越有价值的今天,最好是排危保留。(一)若父母是房屋产权人的,最好以其名义适当进行排危改建,既改善老人的住房条件,又为自己留点念想,也使得以后处理该农房及宅基地进退有据。

(二)若已过户到自己名下,则只能维修修缮。

最后,再次友情提示,农房拆除后宅基地将不复存在且难再申请,还是那句话:宅基地“份量很重,处理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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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有合法的继承人,但继承人的户口不在农村,房屋长年失修沦为危房,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进行拆除,其继承人应该如何处理?

其实,针对这个问题,主要是把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问题。农村留下的老宅属于私有财产,不管其子女户口在不在农村,都可以合法继承。但是,子女户口不在农村的,继承来的农村老宅不可以翻建,因为其宅基地使用权和普通村民不同,其宅基地使用权是通过继承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转移过来的,使用年限是长期而不是永久,所以不允许翻建。

针对题主此题目,应该断定其农村的父母已经去世,因为如果父母尚在,不能叫父母留下来的农村老宅。如果父母还在,那事情非常简单,定为危房,当然应该拆除,但国家发放危房改造款,是会帮助拆除危房建设新房的,主要出于安全的考虑。但是,如果父母已经去世,继承人户口不在农村,继承的房屋不在危房改造范围之内,也不允许申请翻建,沦为危房的境地,就比较尴尬了。

通常情况下,城镇户口继承来的农村老宅,因为自己在城区生活,往往疏于管理,容易导致农村老房摇摇欲坠,沦为危房的境地,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障碍。那么,当我们继承来的房屋沦为危房面临拆除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看我们老房所处的位置,是否在新农村规划中被列为拆迁之地或规划为其他用途,如果规划产生了变化,需要配合规划进行拆除。但是这种拆除不是因为我们房屋所有人的原因,而且又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权因房屋自然倒塌而收回的年限,拆除时村集体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即现在所说的有偿退出宅基地,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收回宅基地用途进行合理的补偿。

如果这栋老屋虽然成为危房,但没有在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中列拆迁范围,只是单纯的存有安全隐患,那么房屋所有人应该及时进行维修加固,使其更加安全可靠。因为这些房屋虽然不可以翻建重建,但可以维修维护。只要你对其进行加固,使其达到居住条件,不存在安全隐患,村集体是无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

综上,我们继承来的农村房屋,一定要好好爱护,如果平日无暇顾及,可以委托农村亲朋予以看管使用和维护。如果我们自己顾得,应该及时进行维护,避免其成为危房。如果一旦成为危房,只要不是在规划拆除的范围内,应该及时进行维修加固。如果必须拆除的,应该和村集体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后进行拆除。


齐东晏子


西门观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父母的老宅,子女无论什么户口,都可以继承。

农村房子有其特殊性,宅基地所有权虽然属于集体所有,但上门面的房子却是私有财产,只要是村集体成员,宅基地可以永久性使用。那么,如果父母去世,子女因上学成为非农户,父母的老宅还能不能继承呢?

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房子的所有权属于私有财产,根据物权法,无论子女是农户还是非农户,都可以继承。

二、因当年上学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是以家庭为单位分配的,如果子女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完全可以继续长期使用宅基地。现在,题主的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宅基地不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可以继承,只要不坍塌,可以永久居住,因地随房走,所以,房子长久居住,实际上宅基地也永久使用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如果在城里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非农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农村。不过,必须经过村集体70%成员讨论通过,一般有难度。如果你的户口能迁回原籍农村,就成为村集体组织成员,不但可以继续耕种父母留下来的承包地,还可以继续使用父母留下的宅基地。

三、如果迁不回原籍农村,村里要拆除父母的危房怎么办?

首先,无论谁要拆除你有合法继承权的房子,都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并给予经济赔偿。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回原籍,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就可以翻建或者申请危房改造,村里无权拆除。

如果户口迁不回原籍农村,你父母留下的房子不能翻建,但可以加固维修,只要房子不倒塌,谁也无权拆除,除非国家征收土地。

如果你现在已经在城里有了稳定工作和住房,应该是不回去居住了,你父母留下的的宅基地和房子有三种处理方式:一、转让给同村居民;二、加固维修,出租;三、与村集体协商,只要给予经济赔偿,可以拆除房子,宅基地退还村集体。

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话三农


现在农村像你这种情况的不在少数,当年因为考上学后,将户口迁出农村。那时候,如果谁家孩子因为念书考上学,带出户口是家人非常骄傲的一件事情呢。因为在那个年代,考上学带出户口就意味着以后就不用再在农村务农,工作有了着落,捧上了“铁饭碗”。如今多少年过去了,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已经岌岌可危,村里要当危房进行拆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理应归子女依法继承,所以你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这样一来,作为房屋现有的主人,该房屋的处理权自然属于你,由此可以推断,这房屋即使是需要拆除,也是需要和你打招呼的。如果没有房屋主人的允许,村里是不会强拆的,毕竟这房屋是有产权的。

根据现行的关于农村房屋及宅基地的政策,你的户口不在村里,就算不上村集体成员。这样一来你只能继承父母留下的老宅,对于该房屋下宅基地,只能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有使用权,这个期限是有期限的,并非是永久使用。该房屋你继承以后只可维护修缮,不可翻建或重建,如果你不想被当做危房被拆掉,只能趁早将房屋加固维修一下,达到居住标准,消除安全隐患。不过,在修缮的时候,可以这次加固前墙,下次加固后墙等等,如此一来几次“维修”之后,这房屋的四墙就与新建的差不多了,以后换换椽子、屋面瓦,和翻建也没啥区别,但咱们这可是“修缮”。不过这样,需要分还几次维修,在时间上能拖拉一点,这也总比以后被拆好吧。

当然,如今有的农村正在进行搬迁或旧村改造。如果你的房屋属于这个范围之内,那你只要维护房屋不倒塌,到时候自然有你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像上面咱们所说的那样局部进行轮换加固维修了。

所以,对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你们村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不管怎样,也都不能看着它倒塌,如果倒塌,这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里依法收回了。


建行渐远


首先,不清楚老人是否在世,如果健在,那么可以以父母名义申请重建房屋。

如果已经没有老人,那么你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集体,你已经丧失了宅基地的支配权利,也就是没有权利翻建房屋,如果房屋自然倒塌,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像你所说,如果房屋定义为危房,村集体要求拆除,需要经过你的同意,毕竟是你的财产,而且不符合自然倒塌的规定,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要一些补偿款,然后退还宅基地给村集体。





创造自己向往的生活


1.父母是否健在,家里有几兄弟姐妹?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是健在的,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去审批,因为最早的房子是有批复的,证明宅基地是你的,如果没有基地的话,因为父母是农村户口,可以到村村委,村组大队进行审批,如果父母不健在,而你却是独生子女,户口已迁出,那就很难办了。

2.家里有兄弟的,那么可以以你的非农户口,因为是特殊情况迁出,可以向村集体乡政府写一份申请自建住宅申请书,投靠父母的名下,或者兄弟的名下,但至少父母或兄弟有农业户口。

3,如果上述两点都没有,那么看当地的村集体和土管所询问,有些地方是因为特殊原因上学把户口迁出的一些非农户口,向村集体打证明土管所盖章可以去审核自建房,面积115到120平方不等,

以上是个人建议,也是本村的一些大概情况,不代表所有地方。如有不妥,敬请谅解,希望大家多多参与和分享以及交流。



小谢生活日记


问: 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而我又因当年上学户口不在农村,现在要当危房拆除怎么办?

答: 能怎么办?政策规定,该拆出还得要拆出,为什么父母健在的时候不关心农村老房子呢?父母不在了才着急也没用,这就是不懂法律,不掌握政策知识带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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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户口迁出后就意味着失去宅基地使用权。

1999年以前,我们考取学校,当时迁户口是因为考取学校的学生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上学期间可以享受国家的粮油补贴,在校期间,学校每月发放几十块钱粮油补贴,那个时候的几十块钱也当于现在的几百块,基本上够上学的生活费了。而且,毕业后还包工作分配。1999年后,高校扩招,粮油补贴全面取消,学生毕业不再包工作分配,迁户口到学校又有何用呢?粮油补贴取消后,学生上学并没有强制性迁移户口,只是很多学生和家长不了解政策。将户口从农村迁到学校,从迁出那天起,就已经放弃村集体成员的一切福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资产收益分配权。《宅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户口迁出了,自己不再是村集体成员身份,不能再以自己名誉在农村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


其次、父母健在时可用父母户头申请翻修农村老房子。

父母在生的时候,由于父母户口在农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用父母户头可以申请修建房屋。父母修建的房屋是个人财产,父母去世后,户口迁出的子女有权继承父母遗留的财产,这样即使子女户口不在农村,依然可以继承、占有、使用、处置父母的房产,房子修好了,维护好,几辈人都可以在农村居住。

再次、户口不在农村,老房子当危房拆出怎么办。

户口不在农村,不能申请翻建房屋,当房屋失去居住使用价值时,成危房,有发生垮塌造成他人生命安全风险,必须依法强制拆出,而且拆出不给经济补偿,因为拆出的房屋没有经济价值,拆出危房后,宅基地恢复成耕地,按原来的法律,村集体可以收回闲置宅基地,按照现在的政策,村集体将危房拆出后是不能收回宅基地的,拆出危房后复垦的宅基地在国家没有对土地承包政策统一作出分配调整的情况下,依然由原宅基地的权益人经营使用。《中央一号文件》规定,鼓励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后,农村的合法权益应依法给予保障,包括土地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房产占用宅基地的使用权。户口迁出的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子,但可以继续经营复垦的宅基地,可以转包出租,也可以有偿转让,这些都是政策要维护农民进城后的合法权益。



总之,户口迁出农村的,不管以后会不会回农村生活,只要你农村还有房子和承包地,都应该学习了解三农政策和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以便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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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而我又因当年上学户口不在农村,现在要当危房拆除怎么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就是新出台的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让农村很多房屋的存在都处在很尴尬的地位,就象题主所说的情况很多,当年因考上大中专院校把户口迁走了,毕业分配后接着把户口落到工作单位去了,但是农村老家的父母又都给自己留了房子,房子长期没有人居住那就可能会被当危房而拆除,这还真让人有点想不通,今天梅花就来给大家分享一怎样才能保住自己的房子。


第一,不论你户口在哪,既然说是父母留下来的房子,那应该是父母均已去世,那你就有权继承这所房子。但是要弄清楚的是,宅基地不属于你,那是集体的,你只是拥有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权,因户口不在农村,那这所房子你只能哪个地方坏了,你可以维修一下,但不可以翻建或重建,因此你应该经常检修,如果不在家住最好不要让房子空着,而是租出去或找人住着比较好,有人住的房子不容易坏,就是哪破损了,也会及时发现,及时维修,那就不能成为危房了。


第二,在《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中,户口虽在当学生时迁出农村,但是依然是合法房屋的继承人,“房在地在”,只要没有倒塌,依旧享受合法权益,只是不能重建。如果你家农村房子已经倒塌,无法进行修缮和居住。那么,你的宅基地的将会被村集体给收回。而题主说村里要当危房收回,但并没说房屋已倒塌,那就无权收回,你应该马上修,让其完整完好,只要保证不倒,房子你永远有居住权。

因为梅花老家也有套这样房子,我都会每周都家去住,并随时检查,发现损坏随时维护,只要房子在,家就永远在。


山村梅花


父母留下来的农村老宅,自己却不是农村户口,如今老宅要被当危房拆除,自然是需要自己出面去协商的。要知道虽然不是农村户口无法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老宅却是可以继承的,是你的私人财产,当危房拆除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的。

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而我又因当年上学户口不在农村,现在要当危房拆除怎么办?

如果子女不是农村户口的话,父母留下来的房屋虽然是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却是得不到,所以是很吃亏的。房屋只能够居住不能够翻盖,直到倒塌后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了。

如今遇到老宅当成危房要被拆除,首先要确定自己家的老宅是不是真的危房了,如果自己还经常回老宅居住的话,可不能够让村里面随便就定义是危房的,想拆除你是可以不答应的。

毕竟农村的房屋只要还没有倒塌,那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不能够说成为危房就要拆除的。目前来看有两种选择可以参考。

1、想拆除就要求补偿

如果村集体非要拆除你的房屋,那就要求给补偿,不然就不给拆。一般情况下你不住在老宅里面的话,村里面就会觉得这房子是可以随便处置的,是没人居住没人要的老宅。而如果你回去居住了,那想拆除就不容易的,必须要求补偿才可以拆除了,要是给不起钱的钱村里也不会拆除了。这个时候你可以内部加固一下房屋,避免真的成为危房而倒塌。

2、看自己是否符合户口回迁的条件

按照正常情况,如果是由于上学户口迁出农村的话,毕业后想迁回来农村是很容易的,这都是规定可以回迁农村户口的。如果你还符合回迁农村户口的条件,按照自己的意愿,想保住房屋是可以迁回农村的,那样宅基地使用权都可以拿到手了,未来村里没权力收回你的房屋了,更是可以直接翻盖。

所以说遇到村里要当危房拆除,可以不同意,或者要补偿金,有条件更是将户口回迁保住房屋的。


老王谈养牛


对于父母留下的农村老宅,我们一定要注意维护,不然沦为危房或者倒塌之后就会比较麻烦,有可能利益受损。


大家应该都知道,城市户口的人是不能到农村购买农房的,因为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继承得来不同,由于当年上学把户口迁出,如今虽说不属于农村户口了,但是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房,而且在规划拆迁时享受跟其他村民一样的赔付待遇。

继承得来的农房,子女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地随房走的规定,也享有对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只针对于房屋存续期间,如果房屋倒塌灭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终止了,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如果遇到农房拆迁时就得不到补偿。所以对于农房我们要多维护,出现墙裂、瓦漏等问题时及时修补,更重要的是要有人住,农房不会越住越坏,只会越放越坏,就是把房子空在那没人居住最容易坍塌损毁了,有人住着有了人气,反而存续时间长。不至于成为危房。


有的人可能会说,成为危房后推倒了重新盖不就好了吗?不可以。非农村户口继承得来农房后不允许翻建,只可以修补,而且要跟村委人员报备,如果没有注意日常维护,导致了房屋成为危房,那也不必担心。

在实际生活中,只要你没有完全倒塌,成为危房不算什么,没有人会去给你收回宅基地,拆除必须要经过房主同意,你不同意拆他们就不会拆。去年我们这里拆迁农房时,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只要宅基地上有房,别说是危房了,哪怕是塌了,只要地表还有一堆摇摇欲坠的破瓦烂砖那也得照样给人家赔偿。


因此,像题主遇到这种情况后,可以坚持不同意拆除,或者要求给补偿。再者就是在成为危房前就多加维护,能租就租,能住就住,不要那么荒着,时间久了被当成无主房收回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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